在2017年1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医疗器械网络安全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适用于具有网络连接功能以进行电子数据交换或远程控制的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申报,这份指导原则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
自实施之日起,注册人应当单独提交一份网络安全描述文档,在产品技术要求中明确数据接口、用户访问控制的要求,在说明书中明确网络安全相关要求。
对于监测类的可穿戴医疗器械来说,大部分产品都被囊括进了这份导则的范围中,那么产品到底要如何符合网络安全呢?
1、基本信息:
1) 类型:健康数据、设备数据;
2) 功能:电子数据交换(单向、双向)、远程控制(实时、非实时);
3) 用途:如临床应用、设备维护等;
4) 交换方式:网络(无线网络、有线网络)及要求(如传输协议(标准、自定义)、接口、带宽等),存储媒介(如光盘、移动硬盘、U盘等)及要求(如存储格式(标准、自定义)、容量等);对于专用无线设备(非通用信息技术设备),还应提交符合无线电管理规定的证明材料;;
5) 安全软件:描述安全软件(如杀毒软件、防火墙等)的名称、型号规格、完整版本、供应商、运行环境要求;
6) 现成软件:描述现成软件(包括应用软件、系统软件、支持软件)的名称、型号规格、完整版本和供应商。
2、风险管理:
提供医疗器械网络安全风险管理的分析报告和总结报告,确保全部剩余风险均是可接受的。
3、验证与确认
提供网络安全测试计划和报告,证明医疗器械产品的网络安全需求(如保密性、完整性、可得性等特性)均已得到满足。同时还应提供网络安全可追溯性分析报告,即追溯网络安全需求规范、设计规范、测试、风险管理的关系表。
对于安全软件,应提供兼容性测试报告。
对于标准传输协议或存储格式,应提供标准符合性证明材料,而对于自定义传输协议或存储格式,应提供完整性测试总结报告。
对于实时远程控制功能,应提供完整性和可得性测试报告。
4、维护计划
描述软件(含现成软件)网络安全更新的维护流程,包括更新确认和用户告知。
为了保证产品的网络安全,注册人应当结合医疗器械相关数据的类型、功能、用途、交换方式及要求来考虑医疗器械产品的网络安全问题,可参照IEC/TR 80001-2-2完善其网络安全能力建设,保证医疗器械产品对于网络安全威胁具备必要的识别、保护能力和适当的探测、响应、恢复能力,同时结合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和现成软件的类型,采用基于风险管理的方法保证现成软件的网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