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误餐补助
1.会计处理:
企业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情况处理,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1)计提成本费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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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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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际发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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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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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税务处理
3.风险提示:
财税字〔1995〕82号文件对误餐补助的标准进行了原则上规定,即“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而对于具体的补助标准,该文件没有给出明确规定。
为防止误餐补助的费用支出在税务稽查中产生税收风险而进行纳税调整,企业应当制定误餐补助发放的制度和标准,结合具体情况,明确在何种情况下向员工发放误餐补助以及误餐补助的金额标准,并以误餐补助发放记录表作为原始凭证入账。
对于超过标准发放的误餐补助以及税务机关认定不合理发放的误餐补助,应当并入员工工资、薪金,计算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午餐补贴、加班餐费
1.会计处理
对于向职工发放的午餐补贴、加班餐费,其涉及两种会计处理方式。
2.税务处理:
(1)个人所得税
企业按固定标准,以现金的形式按月向员工发放的午餐补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34号公告,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税。
(2)企业所得税
A、企业按固定标准,以现金的形式按月向员工发放的午餐补贴,符合合理工资薪金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B、企业内部制定标准,由员工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进行报销,在税务稽查中难以辨别该支出是否属于业务招待,存在一定的筹划空间,可通过业务招待费科目进行核算从而规避员工个人所得税。但业务招待费只能部分在税前列支,企业将面临多缴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因此,企业以此种方式发放误餐补贴,应当根据自身情况权衡利弊来选择具体的方式。
三、差旅费津贴
风险提示
(1)企业实行差旅费包干制
差旅费包干制,即企业制定一定的金额标准,员工的差旅费按天计算发放。在国家政策层面,尚无对企业差旅费津贴标准的规定,企业可自行制定相关标准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A、个人所得税风险
超过标准或异常
的差旅费津贴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变相发放工资补贴、津贴,
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建议企业按照行政机关标准执行企业的差旅费津贴制度,中国居民的标准按当地财政部门标准执行。
B、企业所得税风险
企业发生差旅费支出时,交通费和住宿费以发票为税前扣除凭证,
差旅补助支出需提供出差人员姓名、出差地点、时间和任务等内容的证明材料
。对补助标准较高或经常性支出的,应提供差旅费相关管理制度。
因此,企业应结合自身情况及出差目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差旅费津贴标准和发放制度,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防止在税务稽查中产生税收风险。
(2)企业实行差旅费实报实销制
差旅费实报实销制,即出差员工提供出差过程中取得的真实可靠的合法凭据(如车票、船票、机票等),企业可据实报销,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最后提醒:
1.并非所有餐费支出都属于业务招待费的范围,而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也不仅是餐费;
2.餐费支出的入账科目应当跟随主要活动支出的入账科目,例如差旅餐费列入差旅费,会议餐费列入会议费,培训餐费列入职工教育经费等;
3.企业应当制定合理的误餐补助、差旅费报销制度和金额标准,避免在税务稽查中产生纳税调整的风险;
4.企业在购进餐饮服务时应当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作为入账凭证和税前扣除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