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双方对家庭责任的承担是否有共识?
雪莉·桑德伯格在《向前一步》里曾特别强调,一个好的伴侣,一个真正的伴侣对于职业女性的重要性。十分认同。其实,即便不是职业女性,你需要的伴侣,也得是你真正的生活合伙人。
何为合伙人?有责任共同承担、有风险共同面对、有问题共同解决、有收益共同受益。婚姻中的合伙人关系,也如是。所谓同患难、共甘甜。
小A对丈夫的一个巨大不满,来自于丈夫对共同家庭责任的承担不够。
无论是经济上、还是家务上。如果小A所述都属实,我认为她在这个婚姻里无疑是承担更多的那一方,而她对这种多付出,并不那么心甘情愿。能理解。正常情况下,任何关系,要能长久稳定,必然是双方付出与回报大体均衡,且自己满意这样的付出与回报比。
那么,如何避免在婚后出现不满?婚前就需要谈清楚啊。
他对未来家庭责任承担有什么想法?比如买房买车还贷、家庭日常开支等怎么分担,你们是否开诚布公谈过、有共识?
如果自己做不到没心没肺完全不介意,那就不要耻于谈钱。
再比如关于家务,你们是商议好了外包出去解决,还是内部消化?如果内部消化,谁主要负责什么?
这些都要事先有充分沟通。
这就跟两个合伙人决定开公司得谈好各自岗位职责一样,你负责销售、我抓生产,权责分明,才能打好配合,出了问题,不会扯皮,也便于咎责、复盘、改进。关键是,省去了很多无效沟通的成本。
至于“协议内容”,全看双方自觉自愿,并无定规。如果他说他在外挣钱养家,你负责内部安定团结,别让他操一点心,只要你觉得OK,那也没问题,这就是自觉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平等条约。
关键是,先把话彼此说明白,别糊里糊涂结了婚,才说:你之前可没这么说过,我之前可没想到你是这样的。最后,形势不由人,自己不得不“割地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