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何为五项机制?
上述工作人员介绍,一是建立“涉企金融犯罪案件专项办理”机制。针对金融类犯罪手段更新快、作案方式隐蔽、涉及领域相对专业等问题,实行专业化、高效化办理模式,组建由2名员额检察官、2名检察官助理、6名书记员组成的金融犯罪检察办案组,开设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完善涉企案件繁简分流程序,以专业化办案优势,精准打击经济金融类犯罪案件。截至目前,该办案组已办理金融领域犯罪案件112件224人。
二是建立“涉企案件加强追赃挽损”机制。对侵犯企业财产类犯罪案件,在侦查环节,注重提前介入督促公安机关查清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在审查起诉环节,加强对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充分阐释退缴违法所得、积极挽回损失可以从轻处理;在庭审环节,加强与辩护人沟通,控辩双方形成合力,促进被告人退赃退赔,配合司法机关追缴赃款赃物,最终为被害企业挽回损失。
三是建立“涉企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开通提前通报案件专门热线,确保涉自贸区经济、金融类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对捕后及补充侦查的案件,加强诉讼引导取证和跟踪监督,依法管控运行时效,缩短办案周期。
四是建立“涉企案件综合履职”机制。郑州自贸区检察院积极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就涉企案件办理中发现的行刑反向衔接线索,向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移交,并通过跨部门联席会议、邀请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会谈等方式,就违法主体认定、行政处罚必要性等交换意见,确保移送标准统一,确保线索移送的准确性。积极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治理工作,充分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等手段,筛查出空壳公司线索20余条,已移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五是建立“涉企案件源头治理”机制。郑州自贸区检察院对办案中发现的企业刑事风险进行梳理,先后制作《企业常见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手册》《物流企业常见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手册》,对企业进行刑事风险提醒。同时,该院注重结合办理涉企案件参与源头治理,认真分析案件背后反映出的社会治理难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推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