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抵扣政策后,月入
15000,纳税只需90?
完全可能
为了不暴露自己的隐私(其实是不可描述的原因)
小编拿村里的老张来举个栗子吧。
老张在事业单位上班,月入15000元,减去生计扣除5000元,减去三险一金2000元,现再减去子女(假设两个孩子)教育专项扣除2000元,独生子女赡养两位老人的支出扣除2000元,首套房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1000元,则意味着专项附加扣除和基本生计扣除金额差不多。
按上述例子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元,适用税率仅3%,仅需要纳税90元!
算到这里,小编虎躯一震,神马?月入15000,纳税只要90元?这不是做梦吧?事实证明,这不是梦。
今年以来,个税改革加速明显。
8月31日,新个税法出台,此次个税改革亮点颇多。
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1.
是将个税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至5000元
2.
是扩大低税率级距
3.
是增加包括子女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等多项专项附加扣除
其中,最新个税起征点和税率已经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上面小编讲了个税扣除政策后的纳税情况。这时候有人问,我是单身狗而且没买房,新个税法出台后,对我有益处吗?答案是:有的!
小编再拿村里的小芳举例,小芳也月入15000元,正常缴纳五险一金。按老税法计算,扣除五险一金后的税后收入应为11155.00元,而按新税法计算,税后收入应为11847.50元,比原来
节省692.50元
。看完之后是不是激动到飞起?
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下面小编来详细阐述一下此次个税抵扣政策。一共涉及六大项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详情请看下图:
图片来自网易
一、子女教育:每年定额扣除1.2万元
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其中,学前教育为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学历教育覆盖小学到博士研究生。
二、继续教育:每人定额扣除3600元到4800元
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三、大病医疗:最高按照每年6万元的限额据实扣除
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由个人负担超过1.5万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万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四、首套房贷款利息:每年按1.2万元标准定额扣除
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五、住房租金:无房者租房按每年9600元到1.44万元标准定额扣
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44万元(每月1200元);
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小于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六、赡养老人:每年按2.4万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万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万元的扣除额度。
新华社消息,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税法授权国务院制定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根据暂行办法,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简便易行、切实减负、改善民生的原则。同时,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并非一成不变,将随着教育、住房、医疗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小编来帮大家算一算
若按照上述六类,一个家庭,一家三口四个老人(住房或租房二选一)的标配来讲,比如村里的老张家。仅专项扣除项最大可达到187200元(一子女一年12000元,成人继续教育支出4800元,大病医疗60000元,住房或租房最高值14400元,4位60岁以上父母96000元)。简直热血沸腾啊!从此上有老下有小的生活困境将得到大大改善,起码在等孩子放学的时候老张再也不用为能不能买杯咖啡而犹豫发愁了。
对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已做出回应
初步有以下几点考虑:
1.
是申报就能扣除
。纳税人只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申报就能享受扣除。申报时尽量减少资料报送、简化办税流程,相关资料和凭证尽量不用报送到税务机关。
2.
是预缴就能享受
。个人还可以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供给单位,每个月发放工资、代扣个税时,单位就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扣除,这样大家在每个月的预缴环节就可以享受到改革红利了。
3.
是未扣可以退税
。
4.
是多方信息共享
。税务部门将与多部门实现第三方信息共享,核对申报信息的真实准确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人提供证明材料,“让信息多跑网路,让纳税人少跑马路”。
其实对大多数人来说,大病医疗和继续教育并非日常支出,这个可以先刨除在外。剩下的5项扣除中,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选其一,这两个专项扣除是不能同时享受的。所以,
可以同时享受的大致是3项:子女教育、住房租金或房贷利息、赡养老人。
据我们粗略测算:2017年缴纳个税人数为1.87亿人次(3500元/月为门槛)计量,2018年10月1日后上调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月,缴纳个税人数只有6400万人。
本次专项抵扣后,月收入在万元以下的基本不再缴税。
6700万纳税人(5000元月收入门槛)再度增加收入,合计增加总收入约在每年2700亿附近。假设这新增的2700亿减税额均用于居民消费支出,预计对社会零售总额的影响幅度在0.3-0.4个百分点附近,存在明显的正向影响,但影响还是比较有限。
说了这么多,除了对我们个人切身利益有重大影响,个税改革对刺激大众消费有帮助吗?对经济腾飞有哪些影响?我们先来看看美国的数据。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由1986年建立,一直沿用至今。在经历了克林顿政府、布什政府和奥巴马政府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之后,逐步形成了现行的较为完善且成熟的个税制度。
2017年,美国个人所得税收入达到1945.7亿美元,占年度总税收的36%,为美国目前第二大税种,仅次于销售和总收入税。
在个税制度方面
,
税收等级的细化以及优惠减免的全面性体现了税收制度的公平
。
在美国,个人在获得收入之后,个人收入中将会首先扣除税收宽免和税收扣除项,再按收入水平和申报方式的不同对应不同的税率,得出初算税负。其中税收宽免类似于我国的个税起征额,税收扣除项则是一些关于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减免优惠。在取得初算税负的情况下,还有在此基础上进行直接减免的税收抵免。
美国的前两次税改对降低个人税负负担,刺激消费方面作用较为显著
。美国历史上,有两次较为成功的税改经验:
19世纪80年代初
里根总统在美国处于滞涨时代上台,采取了拉弗等为代表的供给学派的政策主张,通过实施减税来使美国经济走出困境。
1981年10月,里根税改将个人所得税税率降低5%,在1982年、1983年7月再度分别削减10%,并简化了税制。期间,联邦政府个税收入占GDP比重从81年的9.11%下降至86年的7.69%,
而
个人消费支出占GDP比重则从60.34%上升近3个百分点至63.14%
。
21世纪初
美国恰逢黄金发展时期进入尾声,而互联网泡沫破裂则给经济发展前景蒙上一层隐隐。为防止美国经济衰退,小布什政府推行了大规模的减税政策。其中2001年颁布了《经济增长与减税协调法案》,主要降低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将最低一档的税率调降至10%;2003年颁布《就业与增长税收减免协调法案》,将个人所得税的最高税率从39.6%下降至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