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保障病种数量多少,很多时候是一锤定音投不投保的关键,保的病种越多,消费者越有安全感,但是在这些保障病种中是不是每种病都很重要呢?
保险行业协会早在很多年前就规定,但凡叫重疾险必须要包含6种病症:
恶性肿瘤——癌症,但不包括部分早期肿瘤,如原位癌;
急性心肌梗塞;
脑中风后遗症——须造成永久性功能障碍;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进行异体移植术;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进行开胸手术;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进行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除此外还有另外19种重疾,总共25种重疾,保险公司推出的重疾险说白了就是这样一个组合:
6种必保规定重疾+19种规定重疾(可任选组合)+其他重疾(由保险公司自定义添加,并选择组合)。
而在这些组合里,从发病原因来看,这25种重疾基本涵盖了98%以上的重疾,在发病概率上,25种跟50种重疾保障的产品几乎并无区别。
而这25种重疾中,发病率最高的就是恶性肿瘤,能占到25种重疾发病率的70%以上。
而在我们看到的多病种保障的重疾险中,保险公司对19种可选择组合的产品进行删减,并增加了许多边边角角发病率极低的产品,这些病种除了增加保障成本致使保费大幅提高之外,没有太大的作用。
另一方面,少儿重疾发病的病种与成人有一些区别,在19种规定重疾中,良性脑肿瘤、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双耳失聪和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发病率较高,投保时需注意是否含有这四种保障。
所以,保障病种数量多是没有用的,重点是有没有保到高发病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