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城镇居民生态休闲与城郊森林公园发展》。展望城郊森林公园的发展,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 “公” “整” “借” “变”。公益性是第一准则,通过整合资源、整理用地、整治环境发展城郊森林公园,依托城镇、借鉴经验、借用配套壮大城郊森林公园,通过转变理念、转变角色,提升城郊森林公园的发展水平。
“休闲”就是当你走进城郊森林公园的大门,首先看到的是森林——“门内有木”(闲),人可以靠在树上——“人依木”(休),这也确定了城郊森林公园和城市公园的区别:城市公园主要以人造景观和文化历史景观为休闲观光的主体,大面积的自然森林景观较少,城郊森林公园比城市人造景观公园更具有明显的自然环境优势,还有距离城市比较近的区位优势,恰好迎合了城市居民走出“水泥森林”进行休闲的需求。城郊森林公园拓展了城市居民游憩空间,提升游憩空间质量。游憩空间的质量标志社会与城市发展水平。
一方面,城郊森林公园为城市提供生态保障和屏障,是将“山、 林、水、田、湖”作为一个整体的生态系统,去为城市的建设与发展服务;另一方面,城郊森林公园是生态产品的绿色福利,与政府提供的医保等各项福利一样都是民生工程。 所以,城郊森林公园的公益性必须突出,是公共产品不是经济产品,建设城郊森林公园不是用来盈利的。
北京奥林匹克森林公园乐跑健走道
徐晓东/摄
森林公园一般占地较大,用地是城郊森林公园的难题。在发展城郊森林公园中不能有单独圏地和占用大量耕地,而是要把城郊森林公园建设与城乡生态建设、生态治理、生态修复紧密结合在一起,以有效解决森林公园的用地。广东和山西在建设城郊森林公园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
广东省主要是通过森林进城、围城工程建设、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建设、森林碳汇、生态景观林带工程建设等生态建设中增加的林地、绿地,与原有的城镇周边山地、林地及城市公共绿地结合在一起,建设城森林公园。
山西省城郊森林公园建设多数是依托退耕还林、荒山绿化、环城绿化、身边增绿等各级造林绿化工程用地,同时,创造性地将城郊造林和治理乱河滩、污水河、垃圾山、煤矸石场有机结合,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改造成森林公园,既治理了环境、修复了生态,又解决了公园用地难问题,避免或减少了占用基本农田。
北京奥林匹克森林公园
徐晓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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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新兴的城郊森林公园,建设过程中要借鉴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等休闲场所建设中有益的经验,比如城郊森林公园的游步道系统,是将公园内吸引物贯穿起来,满足游憩者游览、健身、亲近自然的需求的重要载体。在规划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可以借鉴台湾公园的“人车分道系统”,公园内部的道路设置应尽量保证生态安全,电瓶车道、骑行车道、游览步道要根据地形分道设置。现阶段广东大夫山森林公园主要干道和次干道尚处于电瓶车、自行车、游人混杂的状态,增加了安全隐患。
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城郊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要充分衔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别是道路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网络等。
城郊森林公园与城市之间要有绿道系统相连接,城郊森林公园的主要入口要与公交站点、停车场等相配合。
骑行圣地广州大夫山森林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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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森林资源和群落结构的转变
即城郊森林公园内的森林从人工林向景观林,再向生态林的转变。“重在自然”是森林公园的核心理念,城郊森林公园游憩功能的基础和前提是生态保障,保有更大面积的生态环境,保障生态安全和群落结构的稳定,以回归自然为核心目标。
目前城郊森林公园的生态建设在林种结构和树种选择等方面存在诸多隐患。由于人为干扰严重,树种选择不当,往往导致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下降,植被发育水平较差,大面积植被以人工林甚至灌丛为主,并演变为退化的生态系统。树种单调、 林分结构单一、生物多样性锐减、森林景观单调、生态服务价值下降,是城郊森林公园普遍存在的失误和问题。
因此要推行“自然林演替为主,人工适度引导”“少人工化多自然化”“少洋化多本土” “近自然林营建”等战略,逐步取代人工林和园林化的花灌木,回归当地典型森林群落,发挥最大的生态功能。
雾霾与非雾霾天气下的中华民族园
徐晓东/摄
4.2 管理理念的转变
从造林绿化向利用城郊森林公园的窗口向全社会展示林业成果,促进生态理念的转变。
城郊森林公园位于城市与自然的过渡地带,因此可以为自然环境教育提供良好的场所。自十八大作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当前我国社会发展的重心,城郊森林公园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理应担当起进行环境教育的责任。
首先,确定环境教育的主体。城郊森林公园前身大多是城市近郊林场,林业职工和管理者往往在营造林和林地维护管理上经验丰富,而宣传教育意识相对欠缺,在对森林公园的管理者进行环境教育的基础上,通过他们引导宣传教育到访者,包括游客、政府、开发者、经营者以及社区居民等。
其次,完善的解说系统是城郊森林公园宣传教育的关键,解说系统包括完善的教育内容、完备的教育设施和优质的解说员队伍等。
4.3 引入“特许经营”
转变主管部门“精于建设”而“疏于管理”的 观念。充分发挥城郊森林公园林业主管部门的专业优势。森林公园内生态保护区和非经营性项目属于“保留项目”,包括植被和生物多样化保护与抚育、森林防火等,由主管部门直接负责;而游览区及生活服务区功能即为公众提供旅游观光的服务,为方便旅客及提高服务质量,在该区块可以进行一些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提供适当的经营性项目,并实行特许。但游览区相较生活服务区其生态功能更为突出,限制等级也应更高。
经营性项目具有盈利性,属于特许经营的范围。尽管一般认为基础设施并不具有盈利性,但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周期长,而当前众多森林公园开发建设的资金不足问题突出,特许经营的引入有利于破解这一难题。
特许经营并不意味着主管部门完全从中抽身,而是从前台走到幕后,即从行政事务的直接执行者转变为决策者和监督者,是“掌舵”而非“划桨”。在国家鼓励森林旅游资源最大限度向社会资本开放的同时,也对其产业监管结构和政府监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采取价格规制、运营中质量规制和市场退出规制等来保障公众利益。
【作者简介】
刘增力 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高级工程师
本文节选自《城镇居民生态休闲与城郊森林公园发展》
【摘要】
我国城镇化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需要整体谋划,充分发挥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城郊森林公园成为城镇生态系统安全、城镇居民生态休闲的重要阵地。需从森林公园体系和林业社会化发展多层次全面理解城郊森林公园的概念,认为加快城郊森林公园建设在区域生态安全、建设美好家园、生态改善和民生改善、弘扬生态文化、宣传林业等方面都具有重大意义。展望城郊森林公园的发展,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
“公”“整”“借”“变”。公益性是第一准则,通过整合资源、整理用地、整治环境发展城郊森林公园,依托城镇、借鉴经验、借用配套壮大城郊森林公园,通过转变理念、转变角色,提升城郊森林公园的发展水平。
全文发表在《旅游规划与设计》第21期《生态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