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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一公司通知“员工带苹果手机就开除”?负责人回应

劳动法研究  · 公众号  ·  · 2024-09-29 19:00

正文

-素材来源:极目新闻 百姓关注

-欢迎转载,投稿、合作请联系微信:xingshiduku

近日,网上流传的吉林省白城市一家建设工程公司发布的通知称,员工不得携带苹果品牌设备进公司,违者一经发现,一律开除处理。通知还提到,公司提倡员工使用华为品牌的手机及电子产品,对及时更换华为产品的员工予以补助支持。


此事引发广泛讨论。


有网友觉得很过分,当然也有务实的一些觉得:老板给钱换就可以。


9月25日,涉事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极目新闻记者称,不会实施网传的“员工携带苹果手机会被开除”。但关于通知是否为公司所发,该负责人的回复较为模糊。

白城市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关注到了此事。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员工有权决定使用什么品牌的手机,若仅因使用苹果手机就给予开除,涉嫌侵犯他人的自主选择权,属于违法辞退,该公司可能会遭受一定的行政处罚。
此外付建表示,如果公司发布此通知炒作或蹭流量,可能会涉嫌扰乱社会秩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责任人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若有人以公司名义杜撰通知,导致公司名誉降低,涉嫌侵犯公司名誉权,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对网络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
25日,百姓关注记者以网友的身份向白城市人社局法规与政策科室一工作人员咨询此时,他表示,此为公司规定,无权管理。若有员工因此被开除可向人社局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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