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因2014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陈述被投资者起诉。深圳中院一审判决同洲电子赔偿投资者损失311万元,多名时任高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也承担30%的连带赔偿责任。文章还介绍了同洲电子的上市背景、与相关机构的合作关系以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执业中存在的问题。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因2014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陈述被投资者起诉,深圳中院一审判决赔偿投资者损失311万元。
同洲电子多名时任高管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同洲电子2006年在深圳中小板上市,IPO募集资金3.28亿元。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19年10月15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同洲电子的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做出恰当的职业判断、未实施充分的审计程序等问题,因此受到监管机构的警示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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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25年1月15日
1月14日晚间,深交所上市公司同洲电子(002052.SZ,*ST同洲)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临时公告2025-002),披露了投资者诉上市公司虚假陈述侵权责任的最新赔偿结果:深圳中院一审判决*ST同洲赔偿投资者损失311万元,多名时任高管承担3%至100%的连带赔偿责任,一同被起诉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30%连带赔偿责任。
*ST同洲发布的临时公告显示:
因公司披露的2014年至2016年报存在虚假陈述,强小梅等42名投资者2024年5月向深圳中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诉讼,要求上市公司、公司多名高管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一并赔偿投资者因虚假陈述遭受的投资损失。
经开庭审理,2025年1月深圳中院对涉及罗王来等 40 名投资者的诉讼索赔案件做出一审判决,判令上市公司深圳同洲电子向各原告支付赔偿款计311万元(向40名投资者赔偿损失305.66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5.33万元),时任公司12名高管分别就前述赔偿责任承担100%--3%的连带赔偿责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30%的连带赔偿责任,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深圳中院一审判决的详细情况如下:
背景资料A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同洲电子)2006年6月成功在深圳中小板上市(002052.SZ),IPO公开发行2,200万股股票并于2006年6月27日起上市交易,募集资金3.28亿元,广发证券担任IPO保荐机构,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其IPO审计服务机构。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19年10月15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1 年7月 8日,深圳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下发的[2021]2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
同洲电子通过提前确认职工薪酬负债、滞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虚构销售收入等方式,于2014年度虚减净利润2,630万元,2015年度虚增净利润
11,022.16万元,2016年度虚减净利润4,203.44万元,并导致同洲电子在2015年年度报告中将亏损披露为盈利,同洲电子披露的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遂对公司作出责任改正,罚款6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对包括公司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袁明在内的16名时任高管分别作出罚款3万至90万元的罚款。
公司披露的2024年度半年报及三季报显示,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公司已收到多名投资者诉讼立案材料,投资者请求赔偿损失达9,300万元。法院对部分投资者诉讼案件已作出一审和二审判决。如果后续提起诉讼的投资者进一步增加,公司的相关预计负债也将会进一步增加。
背景资料B
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做为同洲电子2006年IPO上市审计服务机构,协助同洲电子成功上市,上市后持续获聘同洲电子的年报审计机构,直至2012年8月。
2012年8月,彼时的国富浩华吸收合并深圳鹏城,深圳鹏程的专业团队和业务转入国富浩华,同洲电子的年报审计业务也由国富浩华承接和延续。
在国富浩华为同洲电子完成2012年报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2023年4月28日)的第二天,2013年4月30日,原排名第六的中瑞岳华和原排名第九的国富浩华宣布合并,成立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担任同洲电子2013年至2016年度的年报审计机构。
2018年1月,瑞华的审计工作合约期满,同洲电子董事会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
检索依据官方公开信息收集整理的《会计师事务所处罚监管案例汇编》统计资料,瑞华所尽管过去虽然多次因执业质量问题受到监管机构行政处罚,但并不包括同洲电子年报审计项目。
2022年4月2日,因同洲电子2014年至2016年报审计项目,深圳证监局对瑞华及三名注册会计师出具警示函,认定瑞华所在审计执业中存在:一是未对辞退福利费用会计处理的适当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二是未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事项做出恰当的职业判断;三是未对呆滞存货的异常销售实施充分的审计程序。
同年5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再就该项目对瑞华及三名注册会计师下发监管函。
按照上述深圳中院的一审判决,瑞华需要赔偿接近100万(311万×30%)的连带赔偿责任,这对于今天的瑞华而言,似乎已成最后的“纸上谈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