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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全景扫描】医药行业2017年中期投资策略——变量与趋势,坚守龙头布局真成长(上)||兴证医药

兴证医药健康  · 公众号  · 药品  · 2017-07-02 09:35

正文

兴证医药团队(徐佳熹/项军/孙媛媛/霍燃/赵垒/张佳博/黄翰漾/杜向阳


投资要点 


新医改、新变量、新机遇:新医改背景下行业正在经历着深刻的变局。新的行业变量(监管、研发、渠道)正在造就新的结构性机遇。监管层面医保控费更加精细,DRGs和临床路径管理促进临床用药更加科学有效,医疗服务效率提高,回归服务本质;研发层面管理趋严,审评提速,一致性评价和MAH利好优质企业;渠道层面,医院终端自主权增大,行业整合力度提升,有规模的工商业企业受益。变革之下,价格维护能力强、高研发投入、政策利好的龙头企业和处方安全、具有一定效果的新利益品种值得期待。

四大战略性领域值得关注:医药行业生产集约化、流通扁平化、使用规范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未来龙头企业+细分市场特色公司将进入黄金发展期。无论是处方药的创新、渠道的整合、高端市场的放量与消费升级,还是普药市场的复苏与工商联动,都将孕育新的产业机遇和投资机遇。

稳守白马,加配细分市场小龙头:在前期滞涨,板块估值具有吸引力,主流企业业绩增长温和提速的背景下,我们判断医药板块在下阶段仍将有较好的配置性价比。在业绩稳定的前提下,所谓“风格切换”不可能一蹴而就,业绩增长和安全边际确定的白马龙头依然是首选,尤其关注性价比高、价格维护能力强、政策利好的标的,关注华东医药、上海医药、国药股份、华润双鹤、国药一致。在成长股方面,估值处于合理区间,行业地位稳定,业绩持续增长的细分市场龙头同样值得关注,如长春高新、老百姓、迈克生物、山东药玻、恩华药业等。

求同存异,港股市场面临新机遇: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之路开启,投资者较为青睐港股市场中医药行业,优质龙头标的备受瞩目。随大陆资金的加速流入,两地医药市场相互趋近的趋势已经显现,两地市场的投资风格、估值体系将有望逐步接轨。我们战略性看好其中估值合理,行业地位突出的龙头企业,如石药集团、三生制药、东阳光药,尤其,港股医药工业龙头企业与A股之间尚有较大估值差距,部分公司的产品线颇具看点,随两地市场逐步融合,龙头企业的估值将有望逐渐接轨。

风险提示政策风险、融资及商誉减值风险


报告正文:

第一章、新医改下的新变量
一、监管变量:控费更精细,处方更科学,考核更严格

在2013年以前的10年中,中国医药行业经历了空前的高增长,多年来行业增速始终处在20%以上,诞生了一批十倍涨幅的医药股。2013年开始,随着行业基数的逐步走高以及医保控费、招标降价等因素的影响,行业增长逐步趋于平稳。2015年,医药行业在新医改背景下又进入了新的变革时代,无论是新政策、新格局、还是新风口都层出不穷,从医保、医疗、医药各层面,从研发、生产、流通各个环节出台的系列政策,可以看到,行业正处于深刻变革之中,行业和企业格局正逐步发生新的变化,医药行业的投资也面临新的机遇和选择。


1、控费精细化,处方科学化,凸显结构性机会

众所周知,医保控费成为过去几年医药行业投资的关键词,政策避风港也成为该阶段医药行业投资的首要考虑因素,但是自去年16年以来,随着医药行业新政策的逐渐颁布和行业数据的变化,我们发现自最严厉的控费政策执行两年多以来,医保控费对行业边际性的影响已经过去,未来医药行业总量增速将维持平稳,精细控费、精细处方管理背景下结构性的影响将愈发突出,品种间的差异会越来越大,临床价值高的治疗性刚需用药机会凸显。此外,新版医保目录的调整也有望为市场带来新的增长机遇。


  • 控费精细化,处方科学化

    我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起于2009年新医改。由传统的按项目付费,转变为粗放式的总额预付,进而逐步形成以总额预付为基础,按病种付费为主,多种支付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多种付费方式结合显示控费在逐渐走向精细化、从机制上引导医疗机构、病人主动控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指出要系统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促进激发主动控费机制,性价比更优的医疗和药品支出模式将是核心方向商业保险、医疗IT企业等也有望通过托管医保基金进一步切入该领域,形成更有效的市场化控费机制


  • 新出现的DRGs和临床路径管理将驱动医院使用临床价值高、性价比更高的治疗性刚需用药。


    DRGs即疾病诊断相关分类,它把医院对病人的治疗和所发生的费用联系起来,资源消耗相近分到一组,从而为付费标准的制定,尤其是预付费的实施提供了基础,DRGs是当今世界公认的比较先进的支付方式之一。DRGs将住院病例分为25个MDC(主要诊断分类),再在25个MDC的基础上进行DRGs的分类,分组指标包括疾病的首要诊断、手术种类、并发症和合并症、出院状况(是否死亡)、年龄、昏迷时间和新生儿的体重,依据资源消耗相近、临床特征相近进行分组,可以作为质量控制、费用补偿,非常易于临床管理。虽然国家层面极力推行以按病种付费(DRGs)为主,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但目前DRGs还没有应用至我国医院的质量评价领域,在医保支付制度中,目前已有城市如上海、北京等开始了部分病种的DRGs付费试点。


  • 临床路径即针对某一疾病建立一套标准化的诊疗模式与治疗程序,病人从进入医院起,所有检查、治疗、用药等都有规则可循,有了透明规则,可以实现“同病同治”,大处方、乱收费将有望得到避免。从2009年开始,我国首批印发了急性单纯性阑尾炎等8个病种临床路径,此后每年都陆续发布适合不同病种、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使用的临床路径。2016年年底,卫计委发出《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订了一批临床路径,同时对此前印发的有关临床路径进行了整理,最终一共有1010个临床路径得到修订确认。


  • 新机遇——医保目录调整带来新机会

    2017版医保目录的调整方向也突显了监管部门对于用药的倾向性,重大疾病、慢性病等临床治疗性刚需用药被大量纳入支付范围,我国用药结构在多重政策干预下有望逐步分化并趋向合理,结构性机会日益突出。

2、医院考核严格,提高效率,让医疗回归本质

李克强总理明确提出“药价要下来,服务要上去,医保要保住”显示了在医保整体控费情况下,医疗服务板块也要重点监管,我们认为医疗服务未来的发展趋势是让医疗回归本质:一方面医疗服务的价格要有所提升,体现医生的劳动价值,另一方面,医疗服务的服务质量也要有所提升。

  • 医药分开,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生劳务价值

    医药分开,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生劳务价值,一直是政策方向,相关的政策频出。


    以北京为例,取消药品加成后,增设药事服务费,并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以此体现医生的劳务价值。同时为了不增加患者就医费用负担,医院的价格有升有降,让医疗回归本质的同时兼顾了患者的支付能力。


  • 民营公立医院结构有望继续变化,竞争机制带动医疗效率提升

    引入民营资本可以引入竞争机制,对于提高医疗效率有重要作用。2013年,国家明确提出民营医院服务量占比要提升,《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中进一步提出,医院总体目标是:千人床位从4.55提高到6。从结构看,目标是:公立医院床位标准确定为每千人口3.3张,并按照每千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 目标与现状差距:千人床位4.55里面90%在公立医院,也就是公立医院床位数是达标的,以后新增床位数将多数交给民营资本,部分公立医院还有可能转为民营医院。未来几年,民营医院仍然大有可为。

  • 鼓励分级诊疗:优化资源配置

    目前,我国80%的医疗卫生资源集中在城市,其中80%又集中在大中型医院,呈“倒三角”的资源结构,而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大部分在基层,呈“正三角”的需求结构。医疗资源的倒三角与医疗需求的正三角正是导致看病难的根本原因。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国家一直在探索提高就医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的方式,分级诊疗就是重要措施之一。国家明确指出分级诊疗指标,70%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2017年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65%等,到2020年分级诊疗模式全面形成。


    自2015年9月国家发布针对分级诊疗的头号文件以来,分级诊疗的具体规划和考核指标逐步落地。分级诊疗的难点在于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不足,当下基层医生缺能力、缺品种、缺保障,我们预计能够提升诊疗能力(第三方检测、影像、POCT)、丰富基层品种选择(有能力深耕基层的药企)和强化后勤保障(医联体、信息化后台、医院建设、康复养老)的领域将随着政策推进明显受益。


二、研发变量:质量管控趋严,审评审批加速

自15年以来,政府对于生产研发端的质量管控更加严格。1)对于历史已通过的药品重新审查,如开展临床试验数据自查、开展药品一致性评价。2)对于新审批药品,开展运动式集中审评和优先审评;推出药品上市许可人的试点则推动药品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分离,在减少重复生产节约大量资源的同时也为药物创新注入新的活力;制定新药品分类注册,对重大疾病的创新药等8类药品实行单独排队,加快审评审批;同时仿照FDA审批制度优化临床试验申请。这些措施都有利于新药快速上市,降低企业的时间成本,进一步延长其生命周期。
1、新注册分类制度:正本清源,接轨国际

16年3月,新的药品注册方案公布,新的药品注册方案其指导思想是“鼓励新药创制,严格审评审批,提高药品质量,促进产业升级”,重新定义了“新药”和“仿制药”,对药企的研发和市场策略乃至整个国内医药产业都将产生深刻的影响。

 

在监管部门新的政策引导下,企业的研发战略、市场战略必将迎来大的转型。药审方面提高标准,逐步接轨FDA已经是大势所趋,以后的创新必须是足够“壕”的企业才能玩的昂贵游戏,小企业将逐步步入寒冬,从而带来行业集中度的提升,创新药和制剂出口也将受益于政策利好从而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2、优先审评:审评提速

优先审评是解决药品注册积压的手段之一,对部分特殊品种实行优先审评。优先审评主要是源于两个文件:2015年8月18日《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指出要鼓励创新,提高研发效率;2016年2月26日《总局关于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对优先审评的一些具体要求做了说明。

 

优先审评提速,是医药行业供给侧增量的重大利好,虽然未来行业药品降价依然会持续,但是CDE解决药品积压、优先审评等政策会助力药企度过前期价格下降、品种青黄不接的状况,部分产品梯队较好的企业有望迎来产品增量的行业红利,获得高于行业的增长。

 

优先审评未来预计将成常态,是中短期药企扩容品种的最大利好。优先审评对首仿、制剂国际化、特色药、创新药等带来较大利好。

 

目前已有多个品种进入优先审评。



在CDE发布的18批优先审评名单中,前10批基本都已经审批完毕,专利到期品种(2016-3-5公示)、首仿品种(2016-7-21公示)的审评完成率为21%和36%,略微滞后。


截止5月24日,已有19个药品借助「优先审评」上市,其中进口品种占63%。这些上市产品从公示获得优先审评资格到CFDA批准发件,最快只需21天,最长需要324天。

我们将A股公司涉及的优先审评品种做了客观梳理和量化分析,分析政策带来的利好。比如恒瑞的卡泊芬净、白蛋白紫杉醇、右美托咪定鼻喷剂,丽珠集团的艾普拉唑注射液等等,如果品种顺利地较早上市,结合公司前期自身的优势,潜力很大。


3、一致性评价,改变竞争格局

2016年,国务院、CFDA接连发文部署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要求2007101日前批准上市的列入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应在2018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自第一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三年后不再受理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相同品种的一致性评价申请。


企业面临抉择和机遇,品种集中度有望显著提升:随着一致性评价工作的推进,我们估计绝大多数药企出于成本和收益的考量都将面临品种乃至企业生存的抉择。一些质量不过关、盈利能力差的小品种必然会被主动放弃,进行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预计也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无法达到相关要求而面临改进甚至最终放弃,未来的品种集中度必然上升。同时,在医保控费和招标降价的大背景下,规模效应也越发重要。中小药企将有望被整合兼并进入大型集团,一致性评价推进过程中不排除品种和行业的集中度迎来一波上升期。

 

从品种来看,以首批292个品种为例,根据相关统计,其中5.8%的品种需要做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批准文号在 300 个以上,有 7 家企业批文数量超过 100 个。我们预计在后续的一致性评价中,一方面“强者恒强”的格局有望成为主流(例如少数厂家主导或垄断且市场规模不大的品种,排名靠后的厂家很有可能选择放弃一致性评价),另一方面也不排除部分企业在某些品种上存在“弯道超车”的机会(比如市场份额居前的厂家出于自身产品线的考虑放弃该品种,排名靠后的厂家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则有望后来居上)。此外,对于市场规模较大的品种,若现有数个厂家已经占据一定市场份额,预计厂家主动放弃该品种的可能性不大,后续维持现有竞争格局的可能性较大。总体而言,由于此次一致性评价中选择原研药作为参比制剂,对于外企而言总体形成利好,但国内企业在市场格局的重塑中也不缺乏机会。


从具体进展看,我们可以通过参比制剂备案来看产品进展,目前参比制剂备案较多的包括阿莫西林胶囊、辛伐他汀等。参比试剂备案较多的公司包括石药集团、上药、白云山等。


我们认为,受需求拉动、议价能力提升和行业竞争格局改变带来的集中度提高的影响,优质的海外制剂出口企业由于相应品种可以豁免一致性评价从而减少了成本和报批的时间,未来有望通过出口转内销一地研发,多地申报的模式加快上市进度、扩大市场规模,而受一致性评价负面影响较小的以注射剂和创新药为主的企业也将间接受益;此外,优质的CRO企业、原料药和辅料生产企业也有望充分利用此次一致性评价带来的机遇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提升产品品质。


4、MAH制度:品种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

2016年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自即日起至2018年11月4日,在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四川等10省(市)开展试点工作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是欧洲、美国、日本等制药发达国家和地区在药品监管领域的通行做法,该制度采用药品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分离的管理模式,医药公司或研发机构在研发出新药、获得药品批文之后,可将药品的加工和生产委托给具有规模化药品生产能力的制药工厂进行代加工生产。MAH制度促进医药研发与生产的分工细化,研发企业和生产企业可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受益。对于鼓励药品创新、提升药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三、渠道变量:规范、整合、终端自主权加大
1、碎片化的药品采购:地方、医院自主权加大

2015年年初国务院和卫计委相继出台的《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真正揭开了新一轮药品集中的序幕。和上一轮中标相比,本轮药品集中采购模式更加多元化,新模式不断涌现,各地的自主权限也不断扩大,招标区域也逐步呈现碎片化的格局,定价方式也较以往发生了显著变化,对广大医药企业和医药领域的投资产生了深刻影响。

  • 目录分类碎片化

    在上一轮的药品招标中,据大多数省份将进行招标采购的药品划分为基药以及非基药,由此形成了此前国内药品招标采购的二元格局。但随着7号文等指导文件将药品按用量、药品属性等逐步划分为五类采购模式以及分级诊疗的趋势下基层机构对药品配备要求逐步提升,药品招标采购的模式逐步从以前的基药/非基药的二元模式逐步转变为分类采购下的五类模式,两标合一逐步被更多的省份采用。


    新的分类采购中将药品分为5类,每类均采用不同的采购方式,各省市在集中采购中需要按照7号文的要求编制产品的分类,制定分类目录。文件要求目录依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等制定。目录从层级上可分为省级、地市级、县级或医院;从功能上分为招标目录、采购目录;从类别上分为公开招标采购药品、谈判采购药品、医院直接采购药品、定点生产药品等。分类采购目录的制定会综合考虑采购量、低价药、妇儿药等多种因素,加上各种目录甚至细化到剂型和规格,决定了目录的复杂性和交叉性。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当下各地对于处方规范性重视程度不断增强,除了上述目录之外,各地针对一些用量大的辅助用药的品种也在逐步出台负面清单目录。对于药品生产企业而言,和上一轮招标相比,新一轮的分类采购在常规的招标采购环节之外增加了新的准入环节-进入采购目录,对厂家的专家资源和政府事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即使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在不同省份有望获得不同的身份,对于厂家的产品策略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和此前单纯的基药/非基药的二元化招标相比,新的多元化采购模式更加灵活。厂家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的属性灵活的对产品进行定位,进入市场的机制也更为灵活,低价药和妇儿用药的采购方式也给予厂家在报价上一定的灵活性,创新药等品种通过国家谈判的方式有望缩短进入各省级采购的时间。但是对于医院用量较大或采购金额较大的主流品种而言,常规的招标模式仍是主流渠道。


  • 鼓励联合采购,采购医联体与GPO模式受关注

    在全国药品集采招标碎片化发展的进程中,联合采购的趋势受到瞩目。相关文件鼓励跨省市、专科医院联合采购等方式。试点地区以地级市为单位或以医联体为单位进行价格谈判和议价在各地兴起,其代表为安徽的采购医联体模式,选定部分用量大的产品进行单独的谈判和议价,而其他产品则采用打包的方式进行议价谈判。与之相似的GPO“药品团购”模式引入第三方商业企业汇总采购需求,采用批量采购优势与医药厂商谈判取得较高折扣,也受到各地广泛关注。上海积极鼓励GPO模式,深圳市发文提出通过GPO模式遏制医院药品费用上涨,目标实现药品降价30%。采购医联体和GPO模式作为联合采购的具体体现,均能提高医疗机构作为采购主体的真正参与度,不排除后续成为发展趋势。

2、两票制:行业并购整合提速,商业龙头迎来发展机遇

2016年12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强调要完善药品、耗材、医疗器械采购机制,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改革。2017年1月3日,重庆作为2017年首个正式公布两票制文件的省份,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随后,卫计委于2017年1月9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17年全国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及解读《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有关情况。上述一系列政策的发布表明了从中央到地方在未来两年全面推行“两票制”的坚定决心,预计后续“两票制”在全国推广进度有望超预期。目前除了江西、山东、河南、新疆等省份尚未出台具体的政策细则并明确推进时间节点外,其余各省均对两票制在本省的实施出台了明确的方案并明确了时间要求。


两票制影响而言,对于商业企业来说,在“两票制”下,分销调拨业务受到限制,分销作为商业企业只有成为中标进口品种的总经销商,作为生产企业的一票,才能在中标品种的销售中占有一席之地。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且加价须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这将带来大型医药流通公司内各子公司纯销业务销量增长,调拨业务整体萎缩,同时鼓励大企业收购小企业,并减少自身的管理层级,实现扁平化

 

对于各级代理商来说,从全国代理商到省级、地市级、县级、小包商(医院代理商)受到的冲击依次递减,冲击力度取决于该环节是否需要高开、能否解决高开以及是否掌握终端资源。在国家版的两票制中,全国总代不可视为生产企业,下游客户会纷纷绕过它而从厂家直接拿货和开票,由于没有直接掌握终端资源,被市场替换的可能性成倍加大。


在竞争结构上,在欧美日发达国家,医药商业企业的前三家一般占据了60-90%的市场份额,而中国这一比例估算只有30%左右,随着传统医药商业毛利润率的不断降低,中小企业无论在供应商的来源还是物流的规模效应上都在面临空前的考验,行业里大鱼吃小鱼的游戏依然会不断上演,即使中国有其“特殊性”无法三家通吃市场,最终估计也将形成3大全国龙头+n家区域龙头的局面(估计n不会超过20家),因此尽管整个医药行业销售正在减速,作为“大鱼”的上市公司却依然能够获得高于医药行业平均增速的增长。而与此同时,经过多年的市场化竞争,目前5-6%的药品配送毛利润率已经较为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未来无论招标、控费亦或是其他更加激进的政策,毛利率下行空间已经有限,行业的集中度却有望加速提升。,未来随着“招标价”将类似于此前已经取消的“药品最高零售价”,成为一个地区入市的“门槛价格”,而真正决定企业盈利的将是二次议价和医保支付价。在这一过程中,商业企业如果能够组织起优质廉价的货源,拥有稳定广泛的配送网络,那其就势必迎来跨越式发展。而所有这些都将取决于商业企业的三大能力——供应商上游议价能力、物流配送能力、医院关系维护能力。那些机制灵活、品种资源丰富、配送效率高成本低廉的公司将拥有更大的话语权,并对医院的药品采购逐步施加实质性的影响。


3、模式创新层出不穷:工商联动、CSO、医保支付价

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和两票制等政策变革正深刻影响着国内医药工商业的业态。作为应对,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在营销变革和资源整合上也在不断发生着渐进的调整,后续医保支付价格等新政策在全国逐步推进也将影响医疗机构对于药品使用偏好的变化。

 

在政策的推动下生产集约化、流通扁平化、使用规范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无论是工业还是商业国内医药行业未来集中度都将呈现逐步提升的趋势,不规范的中小企业逐步被淘汰,强者恒强的趋势将更加明显。同时随着行业逐步规范,合规的要求也在逐步提升。在这种背景之下,工商业巨头通过外部协作或内部联合实现工商业的一体化协同无疑是个双赢的局面。从国内大型工商业企业的经营策略来看其对工商业垂直一体化的重视程度均在提高:

  • 现代制药:与集团内部兄弟公司国药控股签订了“自家亲”战略合作协议,在市场化前提下加强与国内最大分销、配送商的合作,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拉动产品销售,实现工商战略协同,充分发挥外部协同优势。通过营销资源整合,共享渠道、共建品牌效应,同一治疗领域产品将共用营销资源,营销效率得以全面提升并相应降低销售费用。

  • 华润双鹤:打造慢病平台省区建设,输液业务全面实现区域产销一体化运营,心血管、降糖、大输液三大业务间在终端、渠道及品牌等方面形成良好的承接和协同效应。

  • 白云山:成立广药白云山销售公司,启动了属下部分医药制造企业销售资源的整合工作,发挥下属医药制造企业和贸易企业资源整合的协同效应,打造大南药板块的营销优势。

  • 上海医药:加强工商联动和商,业模式创新业务发展,拓展中药配方颗粒业务,并与医疗服务终端和零售门店深度融合,提升中药产业链整体竞争力。


    从效果来看,工商业协同一体化首先通过同类别、同省份的品种共享营销资源减少了以前各自为战的局面,提高了营销的效率也降低了成本,实现在对客户的更加快速的相应,增加了客户的黏性,同时也更在符合“两票制”下对于企业合规的要求。


    目前在两票制、营改增等政策的推动下,药品交易结构发生变化,政策合规层面的药品交易只允许工业至商业配送,而广大的代理商和自然人,由于失去了过票公司的挂靠土壤,一直以来与工业发生药品交易+推广的职能将会被政策剥离只剩下推广职能。诸多此前的药品代理商升级转型成为提供药品营销外包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及CSO)。代理商升级转型之前,和厂家发生药品代理关系,存在药品采购、销售交易;完成CSO转型后,药品交易不复存在,只剩下从事营销活动的外包服务。从而实现了工业与销售体系剥离,转移分摊风险,构建风险-收益分摊机制和风险防火墙。


    除了药品定价、流通环节,医保支付环节将发生重要变革。也早在2015年5月国家发改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联合制定的《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中便明确要求要求国家卫计委与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在2015年9月底前就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规则。由于涉及到的技术层面和范围非常广泛且之前缺乏相关经验,导致时至近日国家层面的医保药品支付规则仍未出台,而作为医改试点先锋的福建省于此前出台了本省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但其“一刀切”或“多刀切”的制定支付比例/标准但是否会被其他省份广泛借鉴后续仍需考察。

     

    从“医改”启动以来,“医药分开”就是其中的重点内容,其目的就是要把药品收入从医疗机构的收入当中剥离,切断医药招投标、医疗机构、医护人员与药企和医药经销商之间直接的利益关联,建立诊疗和用药分开运行的体制机制。

     

    在药价放开的背景下提出医保支付的新机制,其实质是强化医保部门作为支付方的主体意识,变被动支付为主动支付,从幕后走向前台,根本的原因仍是加强医保部门对于医保费用支出的控制。医保支付标准不同于过往的按比例报销方式,其最大亮点在于医保支付标准与医院销售价之间存在的价差,(可能)允许医院留存。如此一来,不排除后续医院有充足的动力压制药品价格。


4、处方的逐步外流,零售药店并购整合持续

作为推动医药分开的重要举措,早在2007年发布的《处方管理办法》中,就明确规定医院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处方外流;而在2016年4月,国务院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中再次被提及。随后在国务院医改办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重点工作任务》在去年的“医院不限制处方外流”基础上,提出今年处方外流将重点从零售药店端着力。医改办要求商务部、人社部、卫计委、食药监等医药监管部门协同,在全国范围内探索零售药店分级管理,鼓励连锁药店发展,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如果按照2015年国内医院药占比约36.2%,测算如果药占比压低至30%,意味着约17%的药品将被挤出医院,这一体量(近1700亿元)几乎相当于当下国内零售药店的营收体量的51%(考虑到医院用药的剂型结构,实际最大流出量可能约为测算量的50%)。因此,随着医药用药品规逐步减少和药占比控制的加强以及处方外流的趋势,零售药店的景气度将逐步提升。

 

随着政策推动下处方外流发展速度有望加快,部分药品将被挤出医院,而药品需求最大的可能就是流向零售市场,药房渠道将迎来利好大潮。在政策红利下,相对更少的监管措施,更小的降价压力和增多的药品需求共同驱动药店渠道持续发展。药店渠道优势逐渐显现,未来加速发展前景可期。虽然医院补偿机制未完全解决,但是随着医药零差率、药品药占比等压力,医院对药品的依赖度在下降,如果能合理设计模式,企业可以通过院边药店、托管院内药店、与医院医生分成等模式,既解决零差率和药占比等指标,也补偿医院、医生利益,形成医药分开过渡模式。这里面,谁能较好协同这几者之间关系,或者谁能有一定的处方药品种议价力,或者谁能努力拿到更多院边药店,都有可能成为过渡模式中的受益者。


我们预计和日本连锁药店的发展历史类似,后续国内连锁药店集中度仍将持续提升。


第二章、新变量下的新趋势
一、龙头的崛起
1、龙头优势:价格维护能力强、高研发投入、政策利好

  • 龙头企业品种价格维护较好

    目前医药行业仍然面临医保控费等政策冲击,而招标降价和二次议价给大部分制药企业品种带来价格压力,从省级招标平台数据来看,部分省份如四川省标(第一批)药品整体平均降幅高达38%。而龙头企业具备较强的价格维护能力,如华兰生物部分血制品在广西和江西中标价较福建有不同幅度上涨。恒瑞医药阿卡波糖、通化东宝的胰岛素、长春高新的生长激素在新一轮的招标环节中降幅微乎其微。

  • 高研发投入进一步强化龙头优势

    龙头企业天然具备资金、技术等优势,随着研发投入的持续加大,后续产品线有望保证梯队,未来将持续驱动企业的快速发展。而随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优先审批的政策推动下,龙头企业具备较强的实力,一方面有望优先通过一致性评价,另一方面有望通过通过FDA认证并上市并保证国内同一条生产线进入优先审批的绿色通道。

  • 政策驱动医药商业龙头集中度持续提升

    国家版“两票制”政策落地,全国性龙头(国药、华润、上药、九州通)+少数地方龙头(柳州医药、嘉事堂)的垄断格局将加速形成,集中度有望持续提升。2017年1月11日,国务院医改办等8部门日前发布的《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中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逐步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综合医改试点省(区、市)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率先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地区执行“两票制”,争取到2018年在全国全面推开”。随着国家版“两票制”文件落地,地方“两票制”执行速度有望加快,对于一些经营不规范、过票洗票的中小流通商将面临并购或淘汰的命运,这将有利于全国性商和地方性商业龙头进一步提升集中度。


    我国零售药店集中度较低,药店龙头在行业整合中有望持续受益。根据中国医药市场发展蓝皮书的数据显示,2015年国内零售药店总数约45万家,CR100市场份额占29%左右,药品零售连锁率达到46%。2016年12月29日,商务部发布《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其中具体目标就是: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40%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达50%以上。同时对比美国,在充分竞争下,CR3在80%以上,连锁化率达74%。未来国内药店行业集中度预计将不断提升,药店龙头(国大药房、老百姓、益丰药房等)具备规模和资金等优势,有望在行业整合中持续受益。


2、龙头优势持续扩大

  • 医药行业收入和利润增速继续呈现复苏态势

    国家统计局数据表明,2017年1-4月国内医药制造业累计主营业务收入约9124亿,同比增长11.2%。2017年1-4月国内医药制造业累计利润总额976亿,同比增长14.5%。


    工信部数据显示,2016年医药工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分别为29636亿元和321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9.92%和15.57%。2017年1-3月医药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2016年样本医院药品销售同比增速呈现复苏的态势。

    龙头增速高于行业增速,优势逐步扩大

  • 2016年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7.4%,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部分龙头企业业绩增速甚至超过了25%。可以预计,在新的政策环境下(招标价格联动、两票制、一致性评价等),龙头增速>上市公司>行业整体的趋势已经非常明显,而恰恰是这部分龙头企业的估值反而低于行业平均。在当前流动性泛滥优质资产稀缺的大环境下,比较而言医药板块中基本面良好的个股,有望走出结构性行情。


二、新牛品种的诞生
1、高端市场:从旧利益品种到安全具一定效果的中国创新

从近十年不同阶段医药行业大品种筛选标准的变迁来看,每个特定时代都会诞生相应的利益性大品种。我们结合当下政策环境的“变与不变”,认为新时代背景下的牛品种应当为处方安全、具有一定效果的新利益品种。

  • 不同政策环境下牛品种的诞生逻辑不同

    2005年抗生素依靠单独定价和较高的发病率等优势成为重要的利益性品种,2010年前后的医保大幅扩容和独家品种强大的价格维护能力造就了中药注射剂的异军突起,2015年以后,医改进入深水区,政策压力空前加大的背景下不同企业做出了不同的尝试和探索,新时代的牛品种需要综合考量政策环境的变与不变。

  • 新时代政策环境的“变与不变”

    当下政策变化的是控费的收紧、对药物经济学的关注以及对临床路径、临床试验数据的重视,不变的是医生和医院的强势地位和利益诉求,以及政府对行业的影响力和企业的应对能力。

     

    首先,不论是临床数据核查,还是化药领域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中药领域的上市再评价,新时代下政策更加关注的是药品的药物经济学价值和药品质量评价,在医保控费、药占比考核、临床路径趋严的背景下,具备严格规范的临床数据支持,真正安全有效的治疗性刚需用药才有希望脱颖而出,未来多年医药行业都将面临用药结构从传统利益性品种向治疗性刚需用药的升级过程。



    其次,考虑到我国医生的待遇仍有待提高,其利益诉求与强势地位将长期存在,同时从各阶段行业变局中也可以看出政府对行业的影响力依然很大,政策监管的方向是企业发展存亡的风向标。因此,在当下政策环境中,企业是否拥有较强的定价能力,以及能否规避现行政策监管依然显得十分重要,也是公司产品实现放量的强大基础。


  • 新时代牛品种的四个维度

    综合分析下来,我们认为新时代的牛品种要在满足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基础上,有效地规避现有政策的监管,符合临床用药趋势的变化方向,还需要通过创新性实现高定价以满足医生的利益诉求,同时辅以匹配的销售能力,实现产品的快速上量。

     

    1、安全性:产品属性安全+医生处方安全

    众所周知,产品属性的安全是药品最重要的前提,主要体现在药品不良反应方面,包括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良反应症状和严重程度等。从当下监管环境来看,药品的安全定义也正发生潜在的变化升级。


    一方面,药品的成本效益和药物经济学价值逐步受到重视。这在一些重大、难治性疾病用药中体现得更加明显,如抗肿瘤药一般都会发生相对较多和较为严重的不良反应,但如果对于缓解肿瘤进展和延长生存期相对有效,其临床价值依然很高,比如胃癌唯一的靶向口服药阿帕替尼,在临床实际使用过程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并没有显著改善,但是其延长2个月的生存期对于治疗系统性标准化疗失败的晚期胃癌患者来说,仍不失为新的不错的治疗选择。


    另一方面,在疗效差不多的情况下,不良反应发生率低或症状相对较轻的药品更容易得到临床的接受和认可。比如国产替尼新药埃克替尼与同类竞品吉非替尼相比无药物蓄积效应,其不良反应虽然也包括皮疹(39.5%)、腹泻(18.5%)、转氨酶升高(7.0%)等,但不良反应发生率相较于吉非替尼(48.2%、25.6%、12.1%)较低。


    而在当下政策监管形势下,除了药品属性安全,还要考虑医生的处方安全,主要体现在是否迎合当下政策趋向,符合用药趋势。比如,在国家开始限抗之后,即使某抗生素产品符合安全有效的范畴,但依然无法做大,因为医生在政策监管和压力之下不敢多开处方。而在当下政策环境下,就要考虑该药品是否在临床路径里,而不是在重点监控或辅助用药目录里。

     

    一方面,从2009年开始,我国首批印发了急性单纯性阑尾炎等8个病种临床路径,此后每年都陆续发布适合不同病种、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使用的临床路径。2016年年底,卫计委发出《关于实施有关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修)订了一批临床路径,同时对此前印发的有关临床路径进行了整理,最终一共有1010个临床路径得到修订确认。


    另一方面,在政府降低药占比、医保控费的背景下,曾经备受临床青睐的抗生素、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药、营养类药物等“辅助用药”成为各地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重点监控的对象。根据我们的统计,目前全国已经有多个省市明确公布了本省的辅助用药或重点监控目录,如山西、辽宁、内蒙古、青海等,均针对临床用药不规范,尤其价格高、用量大、辅助性非治疗药品的不合理用药行为,加强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这其中以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药和营养类药物为主,也不乏曾经红极一时的几十亿销售体量的大品种。


  • 2、有效性:不一定疗效最好,但必须疗效确切;

    有效性需要临床数据支持:药物有效性与安全性相比,在前期临床试验中即可较为充分地体现,因此安全性需要更加注重上市后的不良反应监测,而有效性则需要临床试验数据的强有力支撑。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国内中药数目较多,由于历史原因,大多数中药尤其是经典名方并无明确的临床试验数据支持,其有效性主要是通过长期实践和经验获得的。但可喜的是,在中药上市再评价等政策推动下,尤其是拥有中药大品种的企业都在通过四期临床、循证医学等现代临床科学依据来证实其产品的安全有效性,因此,疗效确切是需要临床数据支撑的。


    从药品说明书的差异来看临床数据是否扎实根据新药上市后对于药品说明书的制定过程来看,通常会把前期临床试验得到的关于药代动力学、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试验数据进行分析和归类,让医生和患者更加清晰地了解药品的机制和疗效。而在这一方面,此前销售体量相对较大的传统中药注射剂比如血栓通、血塞通等,在前期临床研究方面做的工作可谓少之又少,这也是去年CFDA要求其修订说明书增加不良反应等事项的原因之一。与之相比,近年获批的创新型中药注射剂则在临床试验方面做足了功课,因此在新形势下的学术推广方面也占据优势,比如康缘药业的银杏二萜内酯葡胺注射液等。


    治疗领域无特效药容易出大品种: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当下不少仍在快速成长中的大品种大多集中在心脑血管、抗肿瘤等大病种中,此类疾病大多属于发病机制复杂的难治型疾病,基本没有特效药可以医治,但为临床刚需用药,因此,医生从中保有较大的用药自由度。在疗效相对确切且相差不明显,即便不是最有效的情况下,依然有机会从众多候选药物中抢夺医生的处方权,成为大品种。

     

    总体来看,现在医生和患者对药品的了解越来越多,有效性的重要程度正逐步加强,新药审批对于临床数据也日益严格。从临床设计来看,药物的有效性至少应体现在该药物与安慰剂相比在主要疗效指标上的优势,而与现有药物相比能证实其疗效更加显著则具有更好的临床价值,真正意义的创新药多为后者,而国内创新药仍在起步阶段。因此总结来看,我们认为国内牛品种的有效性不一定是疗效最好的,这个对于国内目前的创新药研发阶段来看的确很难,但一定是要疗效确切的,这里包括化药,也包括传统中成药,临床试验数据将是证实其疗效确切的最有效手段。


    3、创新性:有亮点,定价高

    从创新性角度来看,国内短期还无法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创新,比如新化合物、新靶点或新作用机制的First-in-class药物,但是近年来我国me-too甚至me-better的创新药已经逐步开始浮出水面,比如埃克替尼、阿帕替尼、康柏西普等,虽然不是全球独创的新药,但是这些药物在各自的细分治疗领域都具有相当多的亮点,都为机制明确、疗效确切的治疗性用药。

     

    创新性带来的最直接回报便是高定价、高毛利和超额收益: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医保支付能力的提升,消费升级带来的是用药结构升级,中国目前其实已经进入了高价药时代,虽然比不上美国的孤儿药,但患者的客单价正逐步提高,成为大品种已经不需要高基数的病患,满足临床急需和医生利益诉求将长期成为大品种的主旋律,定价能力较强的品种可为学术推广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而学术推广是最受医院和医生欢迎的推广模式。


    4、销售能力:依然是产品放量快慢的基础

    对一个品种而言,如果说适应症人群及治疗效果决定其理论市场空间,那么公司销售能力则是影响其实际市场空间的关键。产品推向市场的强度和速度决定了未来的市场竞争格局,相同的产品,不同的销售主体,却能导致完全不同的市场体量。


    以华东医药和海正药业为例,我们对同类产品的销售放量速度进行分析。目前华东医药、海正药业上市在售所有品种中,有3个相同品种:他克莫司、吗替麦考酚酯、达托霉素。由于两家达托霉素均为2015年底获批,尚未形成规模化销售此处暂不讨论。从获批上市时间、中标价格来分析,他克莫司、吗替麦考酚酯2个品种都十分接近,但上市以来销售放量速度却有明显区别。


    华东医药的品种销售能力美丽传说不仅仅限于他克莫司、吗替麦考酚酯,阿卡波糖、泮托拉唑、环孢素都是这样的例子,并非首仿产品或同时有其它竞争对手,但都实现上市以来销售规模的稳定增长,并成长为国内仅次于原研的市场第二大品种,或已经实现对原研品种的替代。

  • 销售人员和费用投入反应了企业对销售的重视程度:销售人员方面,目前华东约有3000人的销售队伍,海正大约在2000多人,而行业龙头恒瑞医药的销售人员数量估计在5000以上,当然销售人均产出更能反映销售能力。此外,通过对比几家企业的销售费用占工业收入(或自产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可以发现销售费用率与销售能力间也存在一定相关性。因此,充足的销售人员投入、适当的销售费用率水平是企业销售能力的重要保障。

2、普药市场:通过一致性评价,竞争结构改善、工商联动受益的品种

如果说创新药和国际化是国内药企未来十年的发展趋势,是“高大上”路线的代表,那么在另一个领域,一场波澜壮阔的“屌丝革命”也在悄然进行,尤其随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政策的推进,很多已上市多年的普药品种也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


  • 一致性评价将重塑普药市场格局

仿制药的去产能之旅,药企生死攸关的选择:2016年,国务院、CFDA接连发文部署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要求2007101日前批准上市的列入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应在2018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自第一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三年后不再受理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相同品种的一致性评价申请,逾期未完成的,不予再注册。

 

随着一致性评价工作的推进,我们估计绝大多数药企出于成本和收益的考量都将面临品种乃至企业生存的抉择,一些质量不过关、盈利能力差的小品种必然会被主动放弃,进行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预计也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无法达到相关要求而面临改进甚至最终放弃。因此,不论是寡头竞争的专科处方药品种(如信立泰的氯吡格雷、华东医药的阿卡波糖、嘉林药业的阿托伐他汀等),还是竞争激烈的大普药品种(如大部分抗生素等),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才有望在行业洗牌和新的竞争格局中立足,同时未来的品种集中度也有望大幅提升,企业面临瓜分更大市场蛋糕的历史机遇。


一致性评价有望成为市场准入和价格维护的重要加分项:除了对落后产能的清除,政策还通过在医保支付、招标采购层面鼓励仿制药进行一致性评价。截至2015年底,全国各省的招标采购环节基本都将通过一致性评价归于第一质量层次,并在技术评价审评中给予加分,绝大部分省份将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和原研药归于同一个质量层次。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优质仿制药将在本轮招标中享受与原研药近乎同等的优待,有利于价格维护和加速进口替代的进程。


  • 直接挂网模式提供院内涨价通道

新一轮招标采购政策明确要求,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常用低价药品以及暂不列入招标采购的药品采取直接挂网采购模式。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公布了妇儿专科非专利药、急(抢)救药品遴选规则和示范药品108种,为各省份制定挂网药品目录作为参考,部分省份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情况进行增补。众所周知,医院终端的处方药市场近年来在招标环节基本处于价格螺旋式下降的趋势,而直接挂网采购模式则有利于药品的价格维护。就目前新一轮招标各省级单位的执行力度来看,多省积极响应推进挂网采购工作,直接挂网采购模式下部分品种的价格和销售均出现了较大涨幅。

 

以江苏省为例,在江苏省急(抢)救、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挂网采购中,最终入围品规是1311(儿科:374个,妇产科:163个,急抢救:774个),其中1193个报价相对此前全国平均中标价处于上升状态,上升幅度为245.92%。企业在省级报价较上轮价格涨幅显著,虽然经过市级谈判(二次议价)后价格有所下降,但总体上看,在药品采购环节直接挂网模式规避了双信封模式的价格厮杀,参与直接挂网采购模式的药品迎来政策利好。


  • 工商联动的龙头企业有望强者恒强

如果说之前制剂企业在手的诸多批文是公司的财富的话,那么随着一致性评价的推出,财富保有成本”(目前单个品种的一致性评价成本在500万以上)将大幅上升,甚至有可能成为企业的负担

 

工商一体化的大型龙头企业通常具备资金、资源和质控、成本优势,目前一致性评价高昂的成本对其构成的压力相较其他企业要小的多。此外,作为一般不需要过多学术推广的普药来说,在两票制新政策的推动下,工业和商业的协同联动优势也将逐步体现(非工商一体的普药企业可能面临低开转高开,更换代理商或寻求与大型商业公司合作的转变)。因此,工商联动的龙头企业有望在一致性评价和两票制的政策变局下明显受益,竞争格局有望显著改善,行业集中度有望持续提升,众多耳熟能详的普药品种在未来可能仅有全国性的几家综合性龙头企业来生产和销售,形成强者恒强的寡头竞争局面,最终也有利于广大患者直接受益的普药产品的稳定供应和质量保障。


3、自主定价市场:品牌OTC/医药消费品和低价药的春天

相较于处方药市场短期内降价压力的持续存在,品牌OTC包括医药消费品,以及政策受益的低价药等自主定价药品则可以规避产品降价、医保控费等方面的不利影响,成为当下难得的政策避风港,有望享受提价增厚业绩的春天。

  • 品牌OTC和医药消费品:消费升级下的需求和提价将打开新的空间

近年来,以白酒、家电为代表的大消费板块持续领涨,其中板块对应市值最大的美的集团和贵州茅台的股价近来持续创新高。我们认为此轮消费板块上涨的核心来源于业绩改善带来估值修复,2016年以来经济底部企稳,消费升级(三公消费转向大众消费)推动需求不断增加和企业经营环境改善,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龙头企业市占率不断提升。

 

医药板块中,品牌OTC和具有资源稀缺性的高端消费品是这一投资逻辑“外溢”最直接的受益标的。考虑到很多此类公司当下的估值水平并无明显高企,也存在业绩及事件上的催化,同时其消费品的属性也使得相关标的免于承受药品降价、控费等方面的政策冲击。在消费板块整体持续受到市场追捧的大背景下,医药消费品关注度也有望维持高涨。

 

消费升级之下终端需求有望持续开拓:15年以来,三公消费逐步见底,社会库存逐步降低,但人均收入仍然维持较快增长,居民个人消费能力逐步加强,高端消费行业在三公消费转向大众消费的消费升级驱动下普遍呈现复苏的迹象。同时,居民对于医疗保健产品的支出和需求同样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以东阿阿胶、片仔癀、同仁堂为代表的高端医药消费品在品牌知名度和终端覆盖面上与茅台等高端白酒相比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


居民收入与医药消费品价格出现剪刀差,推动医药消费品需求的进一步增长。近年来,国内居民可支配消费收入整体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然而大多数医药消费品的价格调整幅度落后于居民收入的增长,医药消费品提价存在强劲的基本面支持。以片仔癀为例,其在2013年以后,出厂价格的调整幅度开始落后于居民收入的增长水平,提价空间显现。

品牌OTC享受品牌溢价+渠道终端掌控优势:品牌OTC企业在产业链上处于强势地位,除了在消费者终端可以享受品牌溢价,在销售的利润分配上也有更强的议价能力。在渠道利润分配上,非品牌OTC依赖渠道和终端的大力推广,在产品价格上不得不进行较大幅度的让利;而品牌OTC的营销架构更为合理,对终端的控制更强,对渠道的依赖程度较低,因此在产业链利益划分上可获得更为丰厚的利润空间。此外,受益于优异的产品质量和良好的品牌效应,在渠道管理上也相对强势,很少出现产品库存的严重积压,因此受营改增、GSP飞检等OTC流通政策短期冲击的影响较小。

 

政策放开和上游原料价格上涨推动OTC产品步入提价轨道:一方面,2014年颁布的低价药目录和2015年取消最高零售价限制使得OTC行业的提价预期通道打开;另一方面,2016年以来中药材价格整体出现小幅上涨,而部分原材料由于稀缺性更是价格持续上升,面对上游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和价格放开的机遇,已经有部分品牌OTC企业通过产品提价的方式转移成本压力。

品牌OTC提价预期强烈,提价效应将逐步显现:品牌OTC企业拥有强大的渠道和终端管理能力,可利用品牌效应对产品进行提价。消费者对于品牌OTC的认可度较高,对于产品提价的接受程度也相对较高;渠道商也能通过产品价格的调整获得更多的利润,从而提高产品推广的积极性,从而减少品牌终端拦截的影响。品牌OTC企业单品销售占公司营收比重较大,产品提价后在经过梳理和消化后有望出现量价齐升的局面,从而为公司整体利润带来较大的增厚。目前来看,云南白药、华润三九等龙头OTC企业在现阶段存在较高的提价预期,有望为公司业绩增长贡献一定弹性。


  • 低价药:政策驱动下的供给侧保障机制

在政策积极引导之前,低价药本身利润微薄,生产销售不够积极,同时缺乏费用进行临床推广,难以适应临床用药规则,市场空间受到严重挤占。但低价药政策发布以来,国家发改委及地方公布的低价药目录为低价药重新夺回部分市场份额创造了契机。以2015年地方省市的基药招标结果来看,山西基药标77%为低价药,浙江59%为低价药,安徽34%为低价药。随着用量的重新增长,市场份额逐渐回升,原先受限于供应量的品种更能够实现规模化效应。

 

此外,低价药除了在基层和大医院的使用不受限制,且在政策要求的范围内(日均服用价格不超过3元的西药和日均服用价格不超过5元的中成药)可以自主定价。比如陕西省启动的低价药挂网中就没有价格限制,而浙江公布的政策中允许涨价、备案采购等,对于低价药来说都是难得的利好。


根据政策规定,低价药目录品种享有直接挂网采购优势,避免同类产品的价格战。同时,在发改委公布的低价药目录中,共有101个独家品种(中药68个、西药33个),拥有独家品种的企业有望在调价过程中抢占优势。以华润双鹤为例,其复方利血平氨苯蝶啶片(降压0号)自2010年来已经进行两次提价,以上海为例,年均提价幅度达到10.1%,成熟现金牛品种的小幅提价将为公司业绩的平稳增长保驾护航。

此外,我们发现首批一致性评价品种批文数量前10的品种,全部为低价药目录品种。因此,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必然导致低价药行业内部洗牌,市场格局有望迎来重大变化。一方面“强者恒强”的格局有望成为主流(若某个厂家占据绝对主导但市场规模有限的品种,排名靠后的厂家很有可能放弃该品种),另一方面也不排除部分企业在某些品种上存在“弯道超车”的机会(市场份额居前的厂家出于自身产品线的考虑放弃该品种,排名靠后的厂家通过一致性评价后有望后来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