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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客观】可撤销之重大误解是什么?

善意取得是你老舅  · 公众号  · 内容分发 法律  · 2024-12-23 00:00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围绕法考中的民事法律关系展开,通过两个实例解释重大误解的概念及在实际情况中的应用。文章指出,重大误解的关键在于价格等误解,并非所有情况都可适用重大误解。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文章介绍了法考中的民事法律关系。

文章指出法考中的民事法律关系是法考的基础知识点,需要考生理解并掌握。

关键观点2: 文章通过两个实例解释重大误解的概念。

第一个例子是酒店付费饮品被当作赠饮饮用,第二个例子是在讲座门口买书签字误以为签到簿。这两个例子都涉及到重大误解的情况。

关键观点3: 文章阐述了重大误解的关键点。

重大误解的关键在于价格等误解,并非所有情况都可适用重大误解。例如,如果根本没有合意,就不能主张重大误解。

关键观点4: 文章强调了注重基础的重要性。

文章指出,学习法律需要注重基础,理解法律关系,而不是仅仅听过就等于掌握了。


正文

其实这个考点对于法考而言没什么难度,

大部分人被绕进去,

是因为基础问题?

换而言之,就是民事法律关系,一码事是一码事。


我们举两个例子,

①酒店付费饮品被当作赠饮饮用。

②讲座门口买书签字,误以为是签到簿。


这两个例子被李建伟老师所引用,

其实并不难,

法考很多知识,不难,只不过需要你中译中。


我们来分析这两个例子。


有一天,你住进一个酒店,你喝了酒店房间内的某个饮品。

在退房时,酒店前台说该饮品为付费饮品。而你以为是免费赠饮。现在发生了争议。

这算不算重大误解,可撤销吗?


现实中,酒店星级不同、房型不同,往往提供的服务不同。


例如,深圳格兰云天酒店的行政房内提供可乐、雪碧、旺仔牛奶在小冰箱内作为免费赠饮。

而在桌子上亦提供依云矿泉水作为免费赠饮。


而如果一个普通的快捷酒店,往往会在非赠饮的瓶身或旁边有价格标签。


而重大误解在这里,

是你认为免费、实为付费。


你想喝,这件事是确定下来的。

误解在哪?


误解不在于你饮用这件事,

而是在于价格,

你认为价格是0,酒店认为价格为10元。


所以在这个例子上,

是可以适用重大误解。


那么必然有聪明的同学会问,

已经饮用了,那么怎么撤销呢?


这就是另一件事了,

可撤销的不是你喝了这件事,而是你认同酒店的价格购买这件事。


喝进肚子的难不成你要吐出来吗?

不现实吧。


所以,

对于买卖合同,确实因重大误解可撤销。

那么,对于你喝掉付费饮品,

你可以与酒店方约定赔偿或重新购买一瓶同样的商品补上。


一码事是一码事。


那么,我们再来看第二个例子,


有一天,你去参加某位教授的讲座,在会议室的门口,摆着一个簿子,由于你到的比较晚,内心十分着急,你以为是签到簿。而周围的广告立牌其实显示此为购买教授书籍的签名簿。


过了一会,有人拿着签名簿,过来找你要钱。


请问,这个时候,你可以主张重大误解从而撤销合同吗?


请思考一下。


实话说,

如果你回答的是可以主张重大误解,

我真的建议你再回头看看书,听听课。


如同例一,

想喝,认为是赠饮,实际是收费饮品。


重大误解的前提是,你有与对方达成合意的前提,只不过在价格等方面出现误解。


而例二,

如果例子中说的是,你也知道是需要教授的书就签字,你以为是来听讲座就送一本,而实际是50元一本。


那么,你可以说是重大误解。


而现在,你压根就不想要。

所以,从头就没合意。


有点类似于,

例一,

吃不吃?想吃也吃了,但是你以为是免费的,实际为收费的。


例二,

吃不吃?无论是免费的还是收费的,我压根不想吃。


所以,你问我算什么?

什么都不算,

算我签了个名,过二十年我出名了,记得拿去卖亲笔签名。


所以,不是所有的都适用重大误解。


比如,你喝多了,有个人让你签单子,你以为是酒水单,没想到是1吨茅台订购合同。


一个是免费的,你就要了

一个是无论是不是免费的,你压根没想要


好吧?


这个知识点,说实话,客观1~2分。

主观并非重点。


但是很多人,是最基础的法律关系,法律思维就出现问题了。


如果你也有这种问题,

还是那个建议,

注重基础。


学习,不是你听过=你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