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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凭什么明星有代言费,我们就没有?

互联网分析沙龙  · 公众号  · 科技媒体  · 2017-06-09 18:03

正文

|沙龙精选自品牌圈圈(ID:Brand-Circle)

文|小云子


你是否有这样的经历:



你身边的某个朋友突然想买一样东西了,比如想买手机,但他自己又不太懂行,于是跑来问你:


“嘿!我想买一款手机,有什么推荐的吗?”


“你想买什么样的手机?”


“额,性价比高的。”


“哦...那你去买小米手机吧,它性价比最高,因为它主要是线上直销,省去了很多中间成本,而且跑分高的离谱...”


两天后,他果然就摇身一变,成为雷军口中的米粉了。



等等,这里有什么问题吗?


他为什么会买小米,而不是别家的手机?


那是因为当初是你给他推荐的啊!


的确,心理学家和营销专家们以前做过一个实验:


几年前,全球首席品牌营销大师马丁·林斯特龙与他的团队一起做了一项耗资300万美元的社会实验。


他们将电影《模范家庭》中的剧情作为实验的脚本,让一个由演员构成的“临时家庭”进入加州的某个社区,并跟社区内的居民成为朋友。然后潜移默化地说服那些居民,让他们改变自己原有的购物行为,去买一些由“临时家庭”推荐的商品。 (社区居民并不知道“临时家庭”都是演员们假扮的)


整个实验持续了八周,专家们最终得出的结论是:


“最强大的隐形说客不在你的电视机里、不在超市货架上,甚至也不在你的智能手机里。这是一种更加普遍的影响,每时每刻都在你的周围,用你完全意料不到的方式给你洗脑:它们就是你自己的朋友和邻居。”

摘自《品牌洗脑》


这就是为什么大家都在谈论“口碑营销”了,因为亲友的口碑才是最强有力的“推销方式”。


再回到你向朋友推荐手机的例子中,你的朋友之所以会买小米,而不是其他牌子的手机,就是因为你的口碑推荐,要不是你,小米很可能就少做一单生意。


所以,问题来了:


既然明星们都可以通过给产品打广告,来赚代言费,那作为向朋友进行口碑推荐的你,应该收到小米的代言费吗?


或者换一种问法:


作为品牌方,应该把原先准备给明星,网红和分众等广告费的一部分,作为现实生活中口碑传播者的代言费,从而实现“万众代言”吗?



答案是:应该,也不应该...


一、什么时候不应该?


就刚才你向朋友推荐手机的案例中,你并没有收代言费的权利。 (PS,这里的“权利”并不是指法律层面的)


的确,如果不是你,小米很有可能就会少一个客户,你对小米的业务做出了贡献,这是肯定的。


不过,问题的关键在于:如果没有小米,你也无法满足你朋友的需求,因为你也不知道究竟哪款手机的性价比是值得你向朋友进行推荐的。


这就意味着你回答不出朋友的问题,无法说出关于手机渠道、CPU、奥氏体不锈钢等种种知识,更无法在他心中建立一个“无所不知”的个人形象。他会认为你也只不过跟他一样,都是个“手机白痴”…


而这就是所谓“社交货币”的概念:虽然你为品牌做了宣传,并提升了它的销量,但在宣传的同时,品牌的信息就变成了你的社交货币(谈资),也有利于提升你在别人心中的价值。


这本身就是一个双赢的系统。



那“社交货币”是谁创造出来的呢?


大部分都是品牌自己,或与它们合作的咨询机构。


这些信息可能是营销人们不知熬了多少个夜晚,抓破多少层头皮才想出来的。而他们的目的,就是创造出一些能让你主动分享的,与品牌相关的信息,然后让你当着朋友的面把这些信息挨个背诵出来,以展示你的见多识广。


这种情况下,试问你还有什么权利向他们索要“代言费”呢?或许你倒应该主动向他们交“学费”…


当然,具体是你为品牌创造的收益更大,还是品牌为你提升形象的价值更大,这个就很难说清了,先别钻这个牛角尖。


二、什么时候应该给“口碑代言费”?


刚才讨论的,是口碑推荐者在进行推荐的时候,自己也能获利,并且“社交货币”是品牌自创的。


这种情况下,品牌方并没有给别人代言费的理由。


而相对应的就是另外两种情况:


  • 没有社交货币,推荐品牌对你没好处


  • 有社交货币,但它不是品牌方自创的


1.推荐品牌对你没好处


还是拿买手机这件事来说,你的朋友就想买一部高性价比的手机,而你却胡乱推荐了OPPO。等他买了之后,发现OPPO只是拍照好,性价比并不高,这时你就无法在他心中建立“无所不知的手机小王子”的形象。


因为OPPO并没有为你提供任何与“高性价比”有关的社交货币,你甚至需要以牺牲自己的形象为代价去为OPPO创造收益。这种情况下,从道义上来讲,OPPO的确应该给你一定的代言费(或者说补偿)…


好吧,也许你会觉得这个例子比较荒谬,那我们来看看真实案例:


“万众代言”这个想法并不新鲜,早就有一些平台开始做了,比如邻至邻App。它们的运作原理是:品牌方发布原始广告内容,然后只要你参与这个“代言任务”,并将这个广告内容转发到自己的朋友圈、微博、QQ空间等,就能收到一定的报酬。



是啊,毕竟亲友的口碑是最有说服力的,按理说这种方式一定会大获成功吧!


不一定,因为大部分人做的根本就不是真正的口碑推荐!


很多人机械地以为:只要是从朋友口中说出来的,就是口碑推荐。


错!口碑推荐的重点根本就不在于推荐者的身份,而在于推荐的动机!



口碑推荐之所以有效,就是因为它不是以销售为动机。人们之所以愿意向别人推荐某款产品,无非就是想展示自己的正面形象 (比如通过帮助他人找到最合适的手机,展示自己懂行的形象) 。而一旦是出于销售 (或自己从中牟利) 等目的,那就跟普通的广告没有任何区别,甚至可能比普通广告更招人反感。


关于这一点,想想你以前朋友圈里卖面膜的人就知道了,当然还有做安利的...



在这种情况下,品牌方的确应该给那些“口碑推荐者们”一定的经济补偿,毕竟人家是通过牺牲自己的人脉资源去为你打广告...


当然,我不怀疑它们这样做也能起到宣传作用,我只是想说:让这种硬广出现在朋友圈,并不是口碑推荐,它们不过是占领了朋友圈等渠道而已,而没有发挥这个渠道的优势价值——口碑和信任。


如果一定要以这种方式做推广,发布的内容最好不要以广告的形式出现,而应该像一条正常的朋友圈一样,是朋友与朋友之间进行信息的分享。


2.社交货币非品牌方自创


有时候,一个品牌突然变得火爆,可能并不是因为品牌方自己想出了一个多妙的营销方案,而是广大用户有意无意的生产出了创意素材,然后这些素材就变成了社交货币,在社会上自行流通。


最典型的例子要数赛百味的“减肥故事”了:


20世纪90年代,赛百味想宣传三明治的健康属性。


他们本来想搞一个“7小于6” (7个三明治的脂肪低于6克) 的创意广告。但是,当他们无意间看到报刊上的一篇文章之后,一切就发生了改变。


在这篇文章里,一名叫做贾里德的、重约400斤的男孩,因为每天坚持他自创的“赛百味饮食法”,已经在3个月内成功减掉了100斤,也就是说,他基本上一天就能减1斤!


这是多好的具有传播性的励志故事啊!


这篇文章是由贾里德的前室友写的,而文章本身主要是讲述贾里德是如何克服种种诱惑与困难的,至于“赛百味”,只不过是偶尔提及了一下。


但赛百味看到这篇文章后,立马就与当事人进行联系,并要将它包装成自己的品牌故事。


当然,有所有好创意一样,它们在最开始总是会遭受各种阻力。赛百味公司内部很多人都不支持这个计划,他们更希望继续执行“7小于6”的方案。


最终,两个方案同时进行,只不过“贾里德减肥故事”取得了轰动的效果,而“7小于6”只取得了小部分的成功。 (当然,贾里德广告播出的时候,他已经只有160斤了)


图中贾里德手持他以前穿的裤子


其实这就是UGC(用户原创内容)的早期版本。


像这种情况,品牌方完全应该给内容原创者 (也就是社交货币生产者) 一定的“代言费”。 (当然,这里就不仅仅是指钱了,可以是其他任何形式的奖励,比如为他们做宣传,甚至为他们提供工作)


作为品牌方,你不仅要自己生产社交货币,更应该发动群众的力量,运用群众的创意,并与他们进行互动。


没错,我就是在说社会化媒体营销。



我想,耐克肯定是这方面的专家:


6月4日,耐克官方微博发了一张海报,海报是C罗小时候的一张照片,耐克的标语是:“没人相信一个马德拉小男孩能成就非凡,除了他自己。”


海报底部当然也贴上了耐克的logo:



然而,多事的网友却翻出了海报中照片的原始版本,发现C罗居然穿的是阿迪达斯的衣服!



这看似是一件挺尴尬的事,毕竟耐克为阿迪达斯做了嫁衣…


不过,这正是耐克的精明之处!


如果说其他品牌还在忙着自己发行社交货币,那耐克就是主动把社交货币送到别人的手里,然后让别人来替它发。


试问:耐克可能不知道这张原始照片中,C罗穿的是阿迪吗?或者他们就不能换张照片?耐克之所以这样“装傻充愣”,目的就是为了营造这种戏剧化冲突。


耐克官微:我发了一张海报。

多事网友:你的海报里明明是阿迪的衣服!

其他网友:大家快来看!耐克好傻逼,居然帮阿迪打了场广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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