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人生中第一次做“职业测试”是在高三,目的是为了报志愿的时候方便选专业。同去的同学测出来有金融业,工程师,艺术家,作家,律师……而我测出来是“FBI”。花了一千多块给我做这个测试的我爸盯着着三个字母一脸绝望。
对了,我爸就是警察,刑警。
后来网上流传一个 FBI 犯罪心理测试题,跟脑筋急转弯似的,我竟然一连答对了好几题,最后的测试结果说“你就是你朋友身边深藏不露的罪犯。”
在那之后仿佛我的人生就只有两条路可以走,要么当个罪犯,要么去当抓他们的人。我一个也没选,但对各种犯罪,尤其对连环杀手的心理一直兴趣不减。从小时候看《重案六组》开始,到长大以后的美剧《犯罪心理》《CSI》《制造杀人犯》,一个没放过。
但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发现,随着互联网的盛行,现在的连环杀人案和以前的著名案件有点儿不一样了。如果你太过张扬太爱现,被杀手盯上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连环杀人的目的,大概可以分为三类。一是
纯粹享受杀人快感
,他们不在意被杀的是谁,但是享受其中的过程,比如杀人狂皮丘什金曾经对媒体说:
“第一次杀人时,感觉就像初恋,我永远也忘不了这种感觉。”
原因大多跟童年、性扭曲或精神问题有关。这种连环杀手选择的对象一般都是妓女或是流浪汉,就算失踪也不会有人在意、更不会报警的“边缘人群”。
第二类是
为了获得关注
,认为连环杀手是一种荣誉。他们甚至会主动向警方提供线索,或在现场留下标记。这种连环杀手,就是在审判现场嘴边会带着笑意的那种人。比如著名的“山姆之子”,他曾经在现场给警方留下一封信,称自己是个怪物。每次作案一定留下记号,并且持续给报纸和各类专栏作家写信,讲述他在20世纪70年代怪异的思想转变过程。
山姆之子,图片来源:
wiki
这一类的例子还有“BTK”(丹尼斯·雷德为自己设计的名字,全称是“Bend Torture Kill”,“捆绑折磨和杀害”)。59岁的雷德在17年间残害了10条人命,然后狂妄地向警方和媒体寄去详细描写杀人细节的恶心诗句和信件,像是要和 FBI 挑战智商。
Dennis Rader,图片来源:
google
第三类是
由仇恨驱使
,为了泄愤杀人。一般来说杀人对象都是特定的人群。比如韩国头号变态杀人狂魔柳永哲,专门在下雨的星期四寻找身穿白色衣服的女性下手;“山姆之子”专门狙杀约会中的情侣,往往隐藏在小暗巷中趁情侣们缠绵时从车窗口向女方射击;还有变态“美女杀手”——克里斯托弗怀尔德,利用招聘摄影模特为理由诱骗受害者,并喜欢用胶水封受害者眼睛,并逼迫他们裸舞。
我们可以把这些叫做
“古典主义连环杀人案”
,被选中的对象往往带有随机性,在“某时某地选择某人”,或者借助个人工作的便利。杀人的过程(囚禁、折磨、奸尸、截肢)、处理尸体的手段都大同小异(肢解、弃尸、食人)。
有的是
食人癖
,例如杰夫瑞·达莫(Jeffery Dahmer),他就是《
沉默的羔羊
》里汉尼拔的真人版本。他会把他有兴趣的猎物绑架,杀害,强奸,最终吃掉。他会选择想吃的部位存在冰箱,其余部分用特制硫酸处理。警察在他家发现大量人头和残肢,以及切好的人肉片。
杰夫瑞·达莫,图片来源:
wiki
有的是
“艺术家”
,香港著名“雨夜屠夫”简直是我听说过的“最文艺”的连环杀手了。林过云职业为夜间出租车司机。1981年突然对摄影发生浓厚兴趣,第二年开始以司机便利杀了4名女子,每次作案后均会肢解人体、拍摄残肢、制成标本,警方在他电脑上发现了装满“摄影作品”的文件夹,他给文件夹取名为
“严肃的秘密”
。
林过云,
图片
来源
:
google
还有的是
恋物癖
,爱德华·盖恩先是把母亲的尸体保留在家中,好像她从未死去。接着为了满足对女性的欲望而去掘墓起尸,最初只是观看她们或触摸她们,但后来变本加厉,把尸体剥皮并缝制成人偶。他的家是个名副其实的“死亡农场”,包裹着人皮的椅子,用女性乳头装饰的皮带,两片女性嘴唇做的百叶窗拉绳,鞋盒里的女性生殖器,装有四个鼻子的盒子,一件由人类躯干皮肤制成的背心,用类似人体“材料”做成的灯罩、废纸篓和手链,以及9张人皮面具。希区柯克的经典惊悚片《惊魂记》就取材于他。
爱德华·盖恩,
图片来源:
wiki
在网络和社交媒体主导现代人的生活之后,连杀手的杀人方式也变得“现代”了。至少让杀手们
更准确更容易的发现和找到目标人群。
根据英国《每日镜报》,国外手机交友软件盛行,导致有关强奸、性诱拐和企图谋杀等严重犯罪的报道数量增加了7倍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