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202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进一步强调,“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加强重点领域、重点流域、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扩大生态环境容量”。“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有着重要的价值意蕴和丰富的理论内涵,为全面深化生态环境体制改革、加快建设美丽中国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一、深刻认识“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站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对人类文明负责的高度,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坚持系统观念,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这些重要论述体现了对生态系统整体性和系统性的深刻把握,从山顶到海洋的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治理,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部署。
奠定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坚实基础。自然是生命之母,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自然生态系统是由各生态要素或生态单元相互依存、紧密联系而成的有机整体,构成了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当人类合理利用、友好保护自然时,自然的回报常常是慷慨的;当人类无序开发、粗暴掠夺自然时,自然的惩罚必然是无情的。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强调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按照大自然活动规律,取之有时,用之有度,建立陆地和海洋两大自然系统之间在经济发展、资源利用、生态安全等领域的综合协调关系,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
构筑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绿色屏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新质生产力的加持,而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以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推动绿色发展,就是要坚持和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立足山海协同机制,跨越山脉、流域、海域开展全域治理和系统修复,着力提升生态修复保护治理能力,深刻体现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重要理念,让绿水青山充分发挥经济社会效益,不是要把它破坏了,而是要把它保护得更好。
打通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主要通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是相辅相成 、相得益彰的。高水平保护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只有依靠高水平保护才能实现”。“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强调生态资源互通 、功能互动 、空间互联,在做好环境保护治理的基础上 ,推动生态要素和生态产品流通 ,促进绿水青山更好转化为金山银山。而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又可以为生态保护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和产业支撑,形成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我国从山区到海洋拥有不同的资源禀赋,形成了富有地方特色的生态资源和生态产品。通过市场化 、多元化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式,能够有效促进生态要素的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形成供给带动需求的生态产业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态产品需求,这是生态保护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重要体现,也是促进绿水青山更好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关键路径。
二、科学把握“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的丰富内涵
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兼顾、整体实施。“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注重在生态保护、经济发展、社会参与和制度建设等多个层面协同推进,着力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的整体改善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的全面增强,具有丰富而深刻的内涵。
“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是对以山海协作机制推进环境治理的深化和拓展。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指出:“健全深化山海协作机制,加强山海统筹、强化功能互补。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生态环境治理作为一种典型的具有负外部性的治理领域,单独从某一地域或某一领域推进,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强调在更大的空间尺度上推进环境治理保护,有利于解决不同地区和部门间在生态保护和生态治理方面长期存在的政策壁垒,有利于协调流域上下游在经济发展、水资源使用和排污治污问题上存在的较大分歧,有利于解决大格局内部各单元、各项任务、各项责任的连通衔接。深化山海协作机制,构建生态保护治理大格局,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二者相辅相成。一方面通过加强政策协同,推动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政策在山海协作区域内有效衔接、落地落实。另一方面在山区与海洋区域建立生态保护合作机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形成“谁保护、谁受益”的良性循环,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好的生态环境条件。
“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系统观念的丰富和发展。新时代以来,无论是阐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还是论述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相互作用、相互转化关系;无论是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不可分割的生态系统的重要论断,还是从全局性整体性高度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无不彰显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蕴含的系统观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链条。”从“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到“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正是从系统和全局角度寻求新的治理之道,特别是把海洋要素明确纳入系统治理范围,强调陆地和海洋的统一保护,从山顶到流域再到海域的全域生态保护治理,体现了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思路。同时,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山上山下、地上地下、岸上水里、城市农村、陆地海洋以及流域上下游,兼顾了自然地理单元的完整性、生态系统的关联性、修复目标的综合性、人地耦合的整体性、跨区域的协同性。
“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是对生态保护内在规律性认识的整体跃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综合运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两种手段,因地因时制宜、分区分类施策,努力找到生态保护修复的最佳解决方案”。地球生态系统是一个从高山到海洋的连续有机体,其保护修复需兼顾自然规律与人类干预的平衡。自然恢复耗时较长,强调减少人为干扰,依托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与演替能力激发内生动力;人工修复可以加快生物群落演替进程,缩短修复年限,进行重度退化区域的精准干预。以往,我们生态保护的理念更多是强调要“自然修复”,减少“人为干预”。“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强调保护生态和治理环境必须从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出发,综合运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两种手段,着力提升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三、积极探索“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的实践路径
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必须始终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构建从山顶到海洋保护治理大格局,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
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实施协同管理。坚持以系统性思维破除传统治理中的行政壁垒与职能分割,建立跨行政层级的协同治理框架,即“中央统筹—省级协调—市县执行”的垂直管理体系与跨区域横向协作机制,形成纵向衔接、横向联动的网格化治理结构。充分发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利剑作用,不断建立完善相关政策制度体系,明确各级政府的权责边界,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加快健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统筹兼顾、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协调推进、强化激励与硬化约束协同发力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向森林、草原、湿地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倾斜,同时健全市场化、多元化补偿机制,推动沿海与山区在资源、产业、技术等领域的双向流动。强化生态价值转化,通过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把生态治理与发展特色产业结合起来,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生态产业发展、乡村全面振兴共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