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雷军和董明珠有兑现赌约的可能性吗?
●(非特别标注,文章皆为谭浩俊原创)
2013年12月12日,在中国经济年度人物颁奖盛典上,雷军说:“如果小米在5年内营业额击败格力,董明珠董总输我一块钱。”董明珠霸气回应:“第一,我告诉你不可能,第二,要赌就不赌一块钱,我跟你赌10个亿,让全国人民作证。”
可以看出,当时雷军只是随口一说,谁知董明珠信了,当着亿万电视观众的面,一下子把“赌资”拉高到10亿元。按照当时小米的发展势头,雷军应当不会感到害怕。但是,经历了一段坎坷以后,虽然小米度过了难关,并在香港顺利上市。但是,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要在双方约定的时间胜出,看来难度是不小的。因为格力今年的营业收入将超过2000亿元,而小米要想超过2000亿元,必须在4季度达到700亿元,可能性不大。
对此,董明珠在近日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与雷军的‘十亿赌局’已经胜出”。她表示,其实与雷军的赌局本身并没有什么意义,两者不具备可比性。因为格力是做实体经济的,而小米是做互联网的,属于轻资产。
那么,董明珠的这番话,到底是在激雷军呢,还是在给雷军台阶下,一面说已经胜出,一面又说没有意义,认为小米是轻资产。这场世纪之赌,还有没有兑现的可能性呢?如果兑现,又将会遇到什么问题呢?
笔者认为,这场赌约,正如董明珠所言,没有什么意义。因为,企业家之间,类似于他们这样的玩笑并不少。所不同的是,此次玩笑,被天生好强好胜的董明珠在中央电视台夸大出来了。如果不是董明珠把赌资放大了10亿倍,双方的赌约还真的能够兑现。到时候,雷军一定会在公开场合拿出一元线,向董明珠认输。因为,输给自己的前辈,并不是一件丢人的事。但是,现在不行了,这场赌约,绝对不可能兑现,也不能兑现。
不能兑现的原因,不是雷军耍赖,也不是雷军拿不出10亿元,而是存在严重的法律障碍。想一想,赌局都开到中央电视台了,且赌资高达10亿元,如果司法机关不加以干预,如何向全国人民交代。嘴上说说可以,无非就是开个玩笑。真的兑现了,可不象有的人所言,缴个个人所得税就行。这不是什么所得,而是赌资。赌博被抓,除了赌资要被没收之外,还要根据赌资大小,追究参赌人和场所提供者的法律责任,象赌资高达10亿元这样的赌局,将对当事人采取怎样的法律责任呢?中央电视台成为赌约的现场,又将如何面对呢?显然,所谓的赌约,只是舆论和好事者无尽放大的结果。实际,不可能发生,也不能从玩笑转变成现实,更不能在中央电视台兑现这样的赌约。即便是一元,也只能以玩笑的口气“兑现”,而不能以赌资的名头出现。否则,中央电视台就成了赌场了,这成何体统。刘立荣这样的大赌鬼,都没有敢在国内赌,而是到塞班。两位人气很旺的企业家,如果把10亿元的赌局兑现了,岂不成了一个大笑话。
也许正是因为如此,董明珠才会在赌约即将到期的情况下,既表达已经赢了雷军的想法,也明确表示,这场赌局没有什么意义,以此来结束与雷军的这场世纪之赌。只要不拿出实实在在的赌资,赌局的调门喊得再高,也就是一个玩笑,一个比较认真的玩笑。拿出了赌资,玩笑就变成了真正的赌博。那么,有关方面就必须及时介入。否则,会造成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并触犯法律。
所以,雷军与董明珠的这场世纪之赌,只能以玩笑的方式终结。现在,董明珠已经发出了终结的邀请函,就看雷军如何回应了。既然董明珠已经认为这场赌局没有什么意义,且认为小米是轻资产企业,与格力的重资产企业不可比,也可以算为雷军着想,给雷军台阶下了。只要雷军来一句“董大姐赢了”,也许,这场世纪之赌就会在哈哈大笑中结束。格力没赢,小米也没输,董明珠很有面子,雷军也没失面子。舆论和公众,则可以沿着董明珠和雷军的哈哈大笑,也回之以笑声和掌声。
中国的企业家,来点幽默与风趣,甚至带有一点刺激的意味,本身并没有错。公众用关注、甚至有点看笑话的目光对待这样的风趣与幽默,也不是什么问题。办企业不容易,开个玩笑又何妨。只是千万不要当真,当真了,就不好玩了。能够看到两家企业都发展得很好,那才是真正开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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