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1年2月1日,也就是172年前的今天,
玛丽‧雪莱
(Mary Shelley
)
离开了人世
。
她的姓氏有点牛的样子,好像有位诗人也姓雪莱?
是的,那是她老公,那位写出了「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经典诗句的英国浪漫主义诗人
珀西·比希·雪莱
(Percy Bysshe Shelley)
。
大多数人只知道玛丽·雪莱是诗人雪莱的妻子,她丈夫的名气比她大多了。可是在科幻和恐怖小说界,她却是一代宗师。
她创作了世界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科幻小说
《弗兰肯斯坦》
(Frankenstein),也有人把它译为《科学怪人》。所以,不管是咱们的大刘,还是阿西莫夫,面对雪莱的画像,论起辈分来,都得叫一声「祖师奶奶」。
想不到吧,第一个写科幻小说的竟是个女人,而且写的是非常惊悚的科学怪人题材。
玛丽从小接受的都是传统的淑女式教育,之所以会背离常规路线,大概是从她遇见雪莱开始吧。
玛丽原名玛丽·沃尔斯通克拉福特·葛德文(Mary Wollstonecraft Godwin),出生在一个家庭构成比较特别的家庭。
不信?来看看她的家谱:
玛丽的母亲在嫁给她父亲之前,已有过一段婚姻,并且有一个孩子。
玛丽出生后不久母亲便去世了,4岁时父亲再娶,继母在嫁来之前也已经有两个孩子,父亲与继母生了一个孩子名叫威廉。
这一家5个孩子之中,凑出两个是同一个父亲的都难得很。
但身为作家、哲学家、政论家兼新闻记者的父亲对所有子女一视同仁,对他们的教育是毫不马虎。
在那个时代女孩子没有机会上学,父亲给玛丽请了家庭教师悉心教导,希望把她培养成一个有文化的淑女。
1814年,有一位非常崇拜玛丽父亲的文艺男青年,经常到她家来向父亲请教问题。
这个文艺男青年就叫珀西·比希·雪莱,眉清目秀,满腹才华。
当时玛丽17岁,正是春心萌动的年龄。
一来二去,两人就互相倾慕了。才子佳人,天生一对。
但问题来了:当年22岁的雪莱已经是个有妇之夫。
虽然玛丽父亲是个无政府主义者,倡导自由意志、自由恋爱,但作为一个父亲,他怎么忍心让女儿去当别人的小三?
面对父亲的极力反对,被爱情冲昏头的玛丽做了个极大胆的决定:
私奔。
那雪莱呢?他是怎么想的?
不得不说,雪莱这小子有才是真的,渣也是真的。
三年前,他才跟自己现在的发妻私奔过一次。
三年后,他就又打算抛弃曾经和他一起私奔的发妻,和另一个女孩再次私奔了。
而且还带走了另一个女孩克莱尔。
克莱尔是谁?请看上面的玛丽家族图谱,克莱尔就是玛丽的妹妹。
你说你为爱私奔也就罢了,把小姨子也一起拐跑,这是哪儿跟哪儿啊!
跟着这样的渣男,似乎可以预见玛丽以后的悲剧人生了。
抛弃了家人的玛丽和雪莱到法国旅游,那也是她一生中最幸福快乐的时光。
然而,在1815年,悲剧悄悄降临,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出生不久后就夭折了。不久后,玛丽再次怀孕,这次终于生下一个男孩,取名威廉。
未婚生子,在那个年代得受多大的非议,但拖泥带水的雪莱仍没给玛丽一个名分。
1816年5月,玛丽和雪莱带着儿子威廉和妹妹克莱尔到日内瓦与另一位著名诗人共度夏天。
那就是——
乔治·戈登·拜伦
拜伦哎!又是一个文学史上赫赫有名的大诗人。
也很遗憾,又是一个渣男。
他竟然勾引了好朋友的小姨子,让克莱尔怀了孕。
世间的狗血剧情莫过于此。这是后话,波叔不八卦了。
某个夜晚,拜伦、拜伦的私人医生约翰·波里多利、雪莱以及玛丽四人凑到一块。
干嘛呢?
当然不是打麻将。
他们彻夜交谈,谈论吸血鬼、超自然鬼怪、最新的科学思想以及科学实验。
最后拜伦建议每个人都来写一个恐怖故事,看谁写的好。
四个人都动手开始写起来。有两个伟大的诗人参加的文学竞赛,谁能拿冠军不是一目了然的事吗?连那个医生都是陪跑的料,就别提没正式学过写作的玛丽了。
没想到,竟然是玛丽赢了。
而且赢得理所当然:她的丈夫和丈夫的朋友那两位大诗人对这个比赛只有三分钟热度,故事没写完就感到厌烦,结果半途而废,
她却写出了一部流芳百世的小说
。
那就是《弗兰肯斯坦》。
一开始,她对自己要写什么一点头绪都没有。
我紧张地思索着,试图想出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必须与前人写的故事同样精彩,同样能激发我们去写信的故事;它必须迎合人本性中那份莫名的恐惧心理,从而引起人们极度的恐惧感——这个故事要让读者吓得不敢左右旁顾,吓得他们心惊肉跳,面如土色。如果我的故事不能达到这些要求,那它就名不符实,不配叫鬼故事。我绞尽脑汁冥思苦想,可一无所获。众人心焦如焚,盼望故事的出现,可等来的只是“没有”这个索然无味的字眼。每当这时,我就感到自己才疏笔拙,无能之极——作家之不幸莫过于此了。“你有没有把故事想出来?”大家每日上午都这样问我,而我每次都不得不回答说没有。这真令人无地自容。
可见,玛丽是多么认真地对待自己要写的故事。
一天晚上,她在睡觉之前突然想到这样一个情景:一个邪术专家跪在一具组合起来的人体旁边,接着,那具人体在某种机械作用之下,活了过来。
这个想象把玛丽吓坏了。
突然,一个令人振奋的念头如闪电般从我脑际掠过。“有了!它既然能吓着我,就能吓着别人,只要能把半夜纠缠我的暗鬼写出来不就成了。”次日一早,我便对众人宣布说,我已经想出了一个故事。我当天便动笔写起来,开头一句是“那是十一月一个阴沉的夜晚”。我所写的只是我想象中的那些可憎可怖的情景。
玛丽的《弗兰肯斯坦》原稿
有人会想:她有一个那么出名的老公,会不会是老公代笔帮她写的啊?
真不是。不过雪莱也提供了一点帮助。
开始她只写了几页,雪莱硬要让她开拓思路,增加篇幅,不过也仅限于此,雪莱从始至终没有对故事的情节提过什么建议,也没表达过自己的看法。
哦,差点忘了,雪莱还以她的口吻写了一篇序言。他在里面还为自己和拜伦小小地吹嘘了一下:
我的两位好友(假如他们中哪一位能写篇故事,其受公众欢迎的程度必将远远超出我所希望创作的任何东西)和我约定,每人根据某件神奇怪异的事情各写一篇故事。
看来,老公的自尊心还是被老婆的成功小小地伤害了。
同年年底,雪莱的发妻哈里特因长期被丈夫冷落,抑郁自杀。
雪莱有没有心感愧疚就不得而知啦,反正不久后雪莱和玛丽终于结婚。
玛丽本来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富家女,婚后不得不亲自操持家务。不仅要照顾丈夫和自己的孩子,还要管他与亡妻留下来的两个孩子。
1817年春天,玛丽终于写完了《弗兰肯斯坦》,1818年出版。
这是一部哥特风格的小说,黑暗又荒诞。
主角是一个崇尚科学的生物学家弗兰肯斯坦,因一已私欲用几块尸体拼凑出一个怪物,并用电流使之复活,之后又将它抛弃。
怪物力大无穷,面目狰狞,人见人嫌。
它孤独无依,希望找到它的创造者,向他索要伴侣、温暖和友情。
为了得到它想要的温情,它残害生命,最后杀死了它的创造者维特‧弗兰肯斯坦。
总的来说,就是一个诠释“创造者被他所创造的东西毁灭”的悲剧。
看完小说之后,波叔的心情很复杂:对始作俑始弗兰肯斯坦无法鄙视,也恨不起来,因为他做这一切的初衷是为了追求科学的真理和生命的奥秘;对可怜的怪物也是怜悯与恐惧交织,虽然它危险又残暴,可是它也渴望被爱;对旁观的群众也不只有责备。
在他们身上所表示出来的,是赤裸裸的人性,好的坏的,都是我们的一部分:
1.弗兰肯斯坦在科学思想上极其大胆,但面对自己创造出来的怪物,他懦弱不敢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