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薪酬待遇
1、省部级以上人才或取得相当成果者,年龄55岁以下,年薪福利不低于60万元,一人一议,并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本市无自有住房者,学校提供精装人才公寓;满足落户基本条件者,可解决上海户口。
2、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年龄55岁以下,学校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一人一议;本市无自有住房者,学校提供精装人才公寓;满足落户基本条件者,可解决上海户口。
3、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职称,年龄50岁以下,学校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一人一议;本市无自有住房者,学校提供精装人才公寓;满足落户基本条件者,可解决上海户口。
4、具有博士学位,年龄35岁以下,符合学科人选条件者,年薪福利不低于23万元,成果突出者,一人一议;本市无自有住房者,学校提供精装人才公寓;满足落户基本条件者,帮助落实上海户口。
5、紧缺专业学历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具有本专业或本行业3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薪资待遇参照校内同类人员执行。
(二)福利待遇
1、可享受学校节日奖金、工作日饭贴等福利。
2、寒、暑假期间发放全额工资。
3、足额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并提供企业年金。
4、享受学校工会提供的各类商业保险、职工辅助医疗保障险及每年一次教职工体检。
5、享受学校提供的疗休养:每两年一次,每次2,000元;或每四年一次,每次4,000元。
6、提供传统节日慰问、生日慰问和观影活动等丰富的文娱活动。
7、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托、入学等事宜。
(三)教学科研奖励
凡符合条件者,每年给予2,000-5,000,000元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四)落户和居住证积分政策
可走人才引进、居转户、夫妻分居、留学生落户、应届生落户。
学校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可享受临港新片区人才引进特殊支持政策,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
1、缩短新片区“居转户”年限。对符合一定工作年限并承诺落户后继续在新片区工作2年以上的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其中新片区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
2、“居转户”政策进一步优化,原激励条件4年内连续36个月缴纳社保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调整为4年内累计36个月缴纳社保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倍。
3、实行居住证专项加分政策。对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在新片区工作并居住的,可予以专项加分,即每满1年积2分,满3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为20分。
(五)临港地区购房优惠政策
具有购房资格且在上海缴纳社保满3年(其中临港1年)可申请办理临港人才证(购房资格确认函),获得3.1人才证后可优先摇号选房。
说明:落户和购房政策为当前政策,如有更新,以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