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规划研究,项目总留用土地面积168631.3平方米,规划容积1068540平方米,其中住宅731610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68430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面积70030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179710平方米,产业配套用房46000平方米(含小型商业服务设施6000平方米、宿舍40000平方米);
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41190平方米[含1处18班幼儿园7800平方米(占地5400平方米)、2处9班幼儿园,各为4500平方米(占地各2700平方米)、1处托育机构600平方米(活动场地占地200平方米)、1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3000平方米、2处文化活动室分别为1200平方米和1800平方米、1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平方米、1处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1处社区警务室150平方米、1处社区服务中心600平方米、1处社区菜市场500平方米、1处公交首末站2900平方米、1处公共充电站1100平方米、1处邮政所100平方米、1处小型垃圾转运站250平方米、1处公共厕所100平方米、1处再生资源回收站60平方米、1处环卫工人作息房20平方米、1处母婴室10平方米、1处物流配送站2100平方米、2处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分别为4400平方米和3700平方米];
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共7300平方米、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占地共4200平方米。
本次规划草案对[观澜西北地区]法定图则用地和道路进行优化整合,调整情况如下:
1、将原法定图则11-05地块部分用地、11-06地块部分用地、11-07地块、11-17地块、11-18地块部分用地、11-09地块部分用地、11-10地块、11-11地块、11-12地块、11-13地块、11-14地块和11-15地块部分用地进行拆分和整合,
重新规划为11-05地块、11-06地块、11-07-01地块、11-07-02地块、11-17地块、11-09地块、11-11地块、11-12地块和11-13地块
,其中:
留用土地11-07-0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11406.1平方米,容积率为“6.5”;
留用土地11-09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30999.9平方米,容积率为“6.3”;
留用土地11-1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38523.3平方米,容积率为“6.3”;
留用土地11-1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43648.8平方米,容积率为“6.2”;
11-05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及容积率不变,用地面积20661.9平方米;
11-0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及容积率不变,用地面积15948.3平方米;
11-07-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及容积率不变,用地面积7389.0平方米;
11-1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及容积率不变,用地面积1402.6平方米;
11-17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及容积率不变,用地面积35388.8平方米;
2、将原法定图则11-08地块、11-16地块、11-15地块部分用地、13-01地块、13-02地块、13-03地块部分用地、01-05地块以及13-04地块部分用地进行拆分和整合,
重新规划为11-08地块、11-10地块、13-01地块、13-02地块、13-03地块、13-04地块和01-05地块
,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