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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履职尽责中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市监沙龙  · 公众号  ·  · 2017-09-22 06:30

正文

如何在履职尽责中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文/傅大祥


        伴随着《湖北当阳市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11”重大高压蒸汽管道裂爆事故调查报告》的对外公布,报告中“质监部门在进行特种设备监管时,对事故喷嘴具备压力管道全部功能这一特性视而不见,以事故喷嘴未列入特种设备目录为由,机械执行规范标准,对事故喷嘴不检不管,监管严重缺失。”的表述让基层一线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的监察人员产生一种莫名的恐慌和自危心理,作为一名经过国家精心培养的公务员,良心和岗位职责不允许我们采取回避和自我麻醉的态度对待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事业发展,下面笔者结合自己粗浅的认知谈谈如何在履职尽责中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一、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职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一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进入现场进行检查,向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二)根据举报或者取得的涉嫌违法证据,查阅、复制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有关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三)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或者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实施查封、扣押;(四)对流入市场的达到报废条件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实施查封、扣押;(五)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归纳起来就是:依法实施检查权、取证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处罚权。

        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责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


        第六十二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违反本法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紧急情况下要求有关单位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应当随后补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


        第六十三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重大违法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责令有关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及时向上级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及时予以处理。对违法行为、严重事故隐患的处理需要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时,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通知其他有关部门。当地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及时予以处理。


        第六十六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对每次监督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作出记录,并由参加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归档。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


        第六十七条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对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归纳起来就是:依法开展监察活动、发现和协助相关单位排除安全隐患、依法开展行政处罚、及时上报本单位无法独立完成消除的安全隐患、保守企业商业秘密。


        三、 追责问责的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实施许可的;(二)发现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或者检验、检测活动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三)发现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不再具备本法规定的条件而不吊销其许可证,或者发现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四)发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不再具备本法规定的条件而不撤销其核准,或者对其出具虚假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或者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严重失实的行为不予查处的;(五)发现违反本法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不立即处理的;(六)发现重大违法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向上级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或者接到报告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不立即处理的;(七)要求已经依照本法规定在其他地方取得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重复取得许可,或者要求对已经依照本法规定在其他地方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重复进行检验的;(八)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的;(九)泄露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的;(十)接到特种设备事故报告未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按照规定上报的;(十一)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十二)妨碍事故救援或者事故调查处理的;(十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九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刑法》2005年12月2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2006年07月26日起施行),其中(二)玩忽职守案(第三百九十七条)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四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外,还应当查明对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指出:五、明确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中。八、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日常工作依责尽职、发生事故依责追究。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可以避免的爆炸、火灾、传染病传播流行、严重环境污染、严重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或者群体性事件发生的;(二)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件或者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不按规定报告、处理的;(三)对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社会保险、征地补偿等专项款物疏于管理,致使款物被贪污、挪用,或者毁损、灭失的;(四)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


        四、 监察人员如何履职尽责?


        宣传引导  特种设备的监察管理一直由质检部门独立承担,随着市场监管体制的调整,新的市场监管局承担了相应职能,人员力量得到了显著增强,在日常履职过程中,不妨将原先由区县局承担的部分工作职能下放到基层所队,将特种设备的相关知识由基层一线的工作人员负责对外宣讲,扩大受众面,提升针对性有效性。宣传内容应根据需要灵活调整,比如:进校园宣讲电梯安全乘坐、游乐设施安全乘坐,进生产企业讲锅炉、承压类容器的使用管理、进物流园讲场内机动车的使用管理,质量月走进社区讲日常生活中能碰见的特种设备种类及注意事项。 通过广泛的宣讲活动为辖区特种设备安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宣传的方式应该灵活多样,如:案例解剖、主题讲座、法规宣贯、有奖竞猜、播放安全教育警示片、派发宣传资料等。宣讲内容应注重: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应落实哪些内容?如何落实?标准和目标是什么?特种设备从业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以及专业技能如何提高?


        分级管理 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应相关单位根据其特点,采取分类监管的方式进行监管和职责明确。目前我局的基本做法是将安全技术要求高的特种设备制造单位和检验机构由特种设备监察科自行承担,对气瓶充装及电梯维保单位这类风险较高技术要求较强的单位由局执法大队专业中队承担,对一般使用单位由基层所承担日常监察任务。作为一线的监察人员也要通过对原来监管底数的摸排找出那些设备多、种类杂、管理差、规模小的使用单位,将它们纳入日常管理的重点。同时利用好特种设备协管员这支队伍,让他们协助完成隐患摸排、传达通知要求、发放资料、汇总相关信息等技术要求较低的工作。让监察人员有足够的精力来完成日常的监管任务,解决监察中发现的问题。通过设备的分类管理充分利用好了监察力量,同时也有针对性地避开了技术薄弱环节,切实提高了监管成效。适时建立监察、检验部门联合实施现场监察活动机制,提高监察活动的技术性和成效性。


        认真监察   日常特种设备监察是我们监管活动的主要组成部分,亦是保证辖区特种设备安全有序运行的基础活动。科学制定监察计划呈送上级部门审批并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不得随意变更计划内容或调整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察活动时一定要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展开,同时应熟记各类安全技术规范文件,具体监察内容该规则后各项附表已列出,特别是对于文字档案类的材料检查时一定要核对时效性、针对性、合理性,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告知整改的方式和目标。 专项检查更不容忽视,往往被追责是落实专项检查不力造成的,主要原因不外乎:1、走过场被动应付检查2、专项检查目标不切实际,如:全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类百分之百整改类的口号式专项检查3、上级交办的非本单位职能内的专项检查,例如某地将餐馆使用的液化气钢瓶的日常巡检任务交由特种设备监察部门负责4、对于投诉举报不重视,不能及时处置而纵容隐患引发特种设备事故。对于涉特种设备投诉举报一定要重视,及时去现场核实相关情况,果断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隐患引发特种设备事故。对于各类专项检查,作为基层监察人员一定要认真开展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对于超出个人能力和本部门无法有效排除的隐患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必要的采取书面形式回复、电子邮件回复、即时通讯回复等形式,做好自我保护。对于即便将来发生追责情形的事故时也可将有关记录作为自我辩护的材料提交,至于检察院是否认定证据的有效性另当别论。


        社会共治  特种设备安全有序运行是社会综合治理里的一项,切莫认为仅是质监部门或市场监管局一家单位独立行使职权的活动。现在基层已开始网格化社区管理或者大联勤的综治模式,作为特种设备监察部门一定要运用好街镇、村居的这一力量和平台,建立定期交流数据、共享信息机制,及时发现无证使用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不少地方已建立了乡镇、园区、村居三级安全员制度,作为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应当与属地政府建立相应沟通平台,区分职责,让更多的力量参与进来而不是质监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单打独斗。对于日常监察中发现的一些不能及时整改或单凭本部门一己之力无法单独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和属地政府汇报,力争通过共治的手段解决问题,排除隐患。我区通过招聘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的方式有效补充了监察力量,同时也弥补了监察人员对各村居不熟悉的弱势。


        惩防并举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以发现安全隐患协助排除安全隐患为主,对于发现的重大违法行为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行政处罚,但是不能为了罚没款而忽视了隐患的整改,特别要处理好后续问题。如:违法制造、改造、修理的特种设备、重大事故中发现的缺陷设备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召回或者报请上级部门发出风险警示,对于处罚后一定要将发现的隐患及时排除形成工作闭环,如不能应提交明确的整改计划包括:时间节点、人员安排、经费保障、目标任务、职责区分等内容。到了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复查,切实做到尽职尽责。对于特别重大违法行为应及时做好行刑衔接,涉及其他部门的也应及时做好相关手续。另外在行政处罚时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规则内,结合案情选择恰当的处罚规则,切莫轻易突破法律底线,更不能徇私舞弊。超越个人能力和认知的案件应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并留存好证据。对于现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尚无明确职责规定或者规定不清晰的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同时积极向上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和同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请示和报告。(例如气瓶的经营和所有环节、大型游乐设施的界定、简易升降机的界定等)


        科技助力  特种设备的监管应与时代发展相适应,与时俱进。通过建立特种设备监察动态库、检验数据录入库、申报检验数据库来及时确定设备的使用状态、检验情形、申报办理等动态信息,同时这三个数据库作为监察人员应该同时掌握部分权限为精准监察打下坚实的数据基础。通过设定合适的程序自动向监察部门推送安装告知、移装告知、设备报废等信息,另及时向相关单位负责人推送催检通知等内容。


        特种设备监察活动是一项要求高,责任大,风险高的基础活动,唯有踏实做好每次监察活动,履职尽责,及时协助相关单位和部门解决发现的问题,才能为辖区的特种设备相关秩序营造好的氛围,确保风险可控。上级部门也应及时了解基层的反馈,采取必要措施共同努力把特种设备监察工作做好,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提供重要安全保障。
(来源:中国质量投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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