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试验药物简介
重组
HER2
人源化单克隆抗体单甲基奥瑞他汀
F
偶联剂注射液是抗
HER2
的
ADC
。
本试验适应症是
HER2
阳性的晚期乳腺癌和
/
或晚期恶性实体瘤。
2.
试验目的
Ia
期主要目的:观察连续静脉滴注
FS-1502
单药在
HER2
表达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
II
期临床研究推荐剂量。
Ib
期主要目的:评价连续静脉滴注
FS-1502
单药在
HER2
阳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中的疗效。
3.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
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试验人数:
31-92
人
4.
入选标准
1 18-70
岁(含),性别不限;
2 Ia
期剂量爬坡研究:
HER2
表达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既往接受过标准治疗(包括手术、化疗、放疗或生物治疗等)失败或无标准治疗的患者;
a.HER2
高表达
IHC3+
,
IHC2+/FISH+,
或
FISH+
;
b. HER2
低表达
IHC1+
,
IHC2+
但
FISH-
;
Ib
期剂量扩展研究: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既往接受曲妥珠单抗治疗失败的乳腺癌患者,包括既往接受标准辅助化疗(治疗达
3
个月以上)后出现疾病复发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具体如下:
a.HER2
表达阳性(定义为
ICH3+
或
2+/FISH+
);
b.
既往接受过至少一次标准的曲妥珠单抗或其他生物类似药治疗失败;
c.
入组前提供经研究者确认或病史记录的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的证据;患者可根据当地实验室的书面
HER2
检测报告入组,但必须提供足够的石蜡切片或新鲜肿瘤组织标本送往中心实验室确认。
3
美国东部肿瘤合作组(
Eastern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
,
ECOG
)体力状况评分
0
或
1
分;
4
预计生存期至少
12
周;
5
患者有足够的器官和骨髓功能:嗜中性粒细胞绝对值≥
1.5
×
109/L
;血红蛋白≥
90 g/L
(在
14
天内无红细胞输注);血小板≥
100
×
109/L
;血清总胆红素≤
1.5
×正常值上限(
upperlimit normal
,
ULN
),具有
Gilbert
综合征的患者为≤
3.0
×
ULN
;天冬氨酸转氨酶(
aspartateaminotransferase
,
AST
)、丙氨酸转氨酶(
alanineaminotransferase
,
ALT
)≤
2.5
×
ULN
;伴有肝转移的患者,
AST
、
ALT
均需≤
5
×
ULN
;肌酐
< 1.5
×
ULN
且肌酐清除率≥
60 mL/
分钟(
Cockroft-Gault
公式计算);白蛋白≥
3g/dL
;已知左心室射血分数(
LVEF
)
>50%
;
6
根据
RECIST1.1
版进行评估,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7
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或女性患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研究用药
30
天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例如双重屏障式避孕方法,避孕套,口服或注射避孕药物,宫内节育器等;
8
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5.
排除标准
1
开始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大手术治疗或其他抗肿瘤治疗的患者;
2
开始给药前
4
周或
5
个药物半衰期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的患者;既往接受过同类药物治疗的患者;
3
未控制稳定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损伤(允许接受过伽马刀治疗的且疾病稳定
3
个月以上的患者入组);
4
未控制稳定的糖尿病患者(正在接受稳定的胰岛素方案或降糖药方案、专科医生评价血糖控制良好的患者允许入组)
5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
>NCI-CITCAE 5.0 2
级),脱发除外;此前接受过化疗的患者存在的神经毒性需要恢复到
NCI-CTCAE5.0 2
级或以下;
6
患者在开始给药前
14
天使用过强
CYP3A
抑制剂(波普瑞韦、可比司他、考尼伐坦、丹诺普韦和利托那韦
(j)
、埃替拉韦和利托那韦
(j)
、茚地那韦和利托那韦
(j)
、泊沙康唑和利托那韦
(j)
、洛匹那韦和利托那韦
(j)
、沙奎那韦和利托那韦
(j)
、替拉那韦和利托那韦
(j)
、帕利瑞韦和利托那韦和
(
奥比他韦和或达萨布韦
)(j)
、葡萄柚、伊曲康唑、酮康唑、特拉匹韦、醋竹桃霉素、伏立康唑、克拉霉素、地尔硫卓、艾代拉里斯、奈法唑酮、奈非那韦)或强诱导剂(卡马西平、恩杂鲁胺、米托坦、苯妥英、利福平、圣约翰草等);
P-gp
转运蛋白诱导剂或抑制剂;(
(j)
表示与利托那韦合用时对
CYP3A
产生抑制作用);
7
患者服用会延长
QTc
间期的药物(主要是
Ia
、
Ic
、
III
类抗心律失常药物)或存在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