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5
月
9
日,夏某涉嫌徇私枉法罪、行贿罪一案,在湖北襄阳市襄城区法院开庭审理。面对指控,这名曾经的女公诉人当庭悔罪。
时针回拨到
2001
年
7
月
15
日,襄阳市樊城区一饭店包间内传出两声枪响,男子陈某持仿
64
手枪,第一枪打在地上,第二枪子弹射进王某腹部,致其抢救无效死亡。
陈某逃亡
7
年后到案,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方移送起诉。检方退侦后,持枪杀人案变成了过失致人死亡案。
背后的始作俑者,是时任该案公诉人之一的夏某。在她的运作下,包括她在内
9
名司法工作人员和
1
名社会人员纷纷涉案:樊城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命案中队队长吕某收了
3
万元、分管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马某收了
3
万元、樊城区检察院起诉科科长郑某某收了
2
万元、分管副检察长焦某收了
1
万元、樊城区法院刑庭庭长马某某收了数万元,搭档审判员陈某某收了
3000
元、襄阳市中院刑一庭庭长张某某收了
3
万元、
“
掮客
”
郑某某之弟收了
3
万元。
层层
“
失守
”
后,
2009
年
7
月
28
日,陈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5
年
6
个月,
2012
年刑满释放。
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
shangyounews
)了解到,这起公检法人员
“
集体沦陷
”
事件在尘封
9
年后被挖出,源于襄阳市纪委监委严查涉黑涉恶腐败及其背后
“
保护伞
”
的强力行动。
5
月
9
日,夏某涉嫌徇私枉法罪、行贿罪一案,在湖北襄阳市襄城区法院开庭审理,夏某当庭悔罪。
上游新闻
图
“
道上都说他神通广大
”
2018
年
7
月,因持枪杀人案服刑出狱已久的陈某,再次被警方刑拘。
襄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上游新闻记者,
2018
年
3
月,该局出台《襄阳市公安局黑恶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多人举报:近年来,陈某及其同伙在襄阳市区放高利贷,收不回钱就拘禁他人,还开设赌场牟利,民怨不断。
2018
年
7
月,该局指定襄阳老河口市公安局侦办此案。
2019
年
1
月
28
日,老河口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号发布通告称,该局成功打掉了一个盘踞在襄阳市城区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嫌疑人
14
名,破获刑事案件多起。目前,仍有廖某、喻某、雷某、黄某在逃。
“
廖某被抓了,剩下
3
人在逃,这个涉黑案还在办。
”5
月
12
日,知情人向上游新闻记者介绍,上述
18
人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头目正是陈某。该团伙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等多宗罪名,严重危害社会。
企查查信息显示,廖某是襄阳宏荣企业管理咨询公司股东,占股
49%
。这家公司成立于
2013
年,法定代表人正是陈某,占股
51%
。此外,陈某还是襄阳市另外
3
家公司的股东,这些公司的业务涉及汽车销售、物业管理。
知情人称,
2012
年,被判犯过失杀人罪的陈某刑满释放,靠着放高利贷掘到
“
黑金
”
,然后把钱投入名下公司进行洗白。
曾因涉黑案被判刑,现离开襄阳外出务工的刘先生告诉上游新闻记者,陈某出狱一年就能开公司,因为他在
“
道上有威望
”
,赚到了钱,
“
陈某开枪杀了人,最后只判了
5
年
6
个月,还减刑,
2008
年
10
月进去的,
2012
年就出来了,道上都说他神通广大。
”
1
月
28
日,襄阳老河口市公安局发布通告称,成功打掉了一个盘踞在襄阳市城区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嫌疑人
14
名。陈某同伙廖某被通缉,现已抓获。网页截图
故意杀人变过失致人死亡
刘先生所说的枪案,发生在樊城区一家饭店包间内。
5
月
11
日,一名枪案目击者向上游新闻记者回忆,
2001
年
7
月
15
日晚,陈某受邀来到该
饭店
498
号包间。期间,王某因敬酒与陈某吵起来。陈某突然掏出一把手枪,朝地上开了一枪。见没有震慑到王某,陈某又朝王某腹部开了一枪。王某倒在血泊中,后送医抢救无效死亡。陈某当即逃离,
“
两人认识,喝酒吵起来,就是各自都不想丢份(面子)。
”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陈某所持手枪系仿
64
手枪。王某死因系生前被枪击伤右腹部,静脉破裂大出血后死亡。
枪案发生后,襄阳市公安局樊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命案中队介入此案,陈某被列为网上逃犯。陈某一逃就是
7
年。
2008
年
10
月下旬,陈某被武汉警方抓获并移交樊城区公安分局。
接近陈某涉黑案的信源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办案人员调查陈某涉黑案时,发现一起蹊跷的旧案
——2008
年
11
月
5
日,樊城区公安分局以陈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请樊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11
月
12
日,樊城区检察院认为主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陈某。
11
月
19
日,樊城区公安分局以同样罪名向检方移送起诉。不久,该案被退回警方补充侦查。
该案退侦后发生了戏剧性变化:
2009
年
5
月
12
日,樊城区检察院以陈某过失致人死亡罪向樊城区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使用简易程序。
2009
年
7
月
28
日,樊城区法院宣判,陈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处以有期徒刑
5
年零
6
个月。
陈某犯过失杀人罪于
2012
年出狱,仅一年就开起公司。网页截图
公安检察院办案人员集体受贿
判决已生效
9
年多的枪击案背后,藏着一连串司法人员的徇私枉法。
“
警方
2019
年办理陈某涉黑案时发现,他之前犯的枪击命案最少也要判无期徒刑,可他只坐了
4
年多牢就刑满释放,这里面肯定有猫腻。
”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接到办案人员反馈问题后,襄阳市纪委监委涉黑涉恶腐败和
“
保护伞
”
案件审查调查指挥中心,派出专案组介入调查。调查发现,
9
名司法人员和
1
名社会人员,致陈某
“
重罪轻判
”
。
这
9
人如同多米诺骨牌悉数倒下,关键在于樊城区检察院起诉科原内勤人员夏某的被查。
夏某,女,
1975
年
7
月出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业。
1996
年
3
月参加工作,落马前是樊城区检察院法警,一级警司。
可靠信源向上游新闻记者介绍,
2008
年,办理陈某持枪杀人案的民警是时任樊城区公安局刑侦大队命案中队中队长吕某,其顶头上司是时任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马某。夏某的顶头上司是时任樊城区检察院起诉科科长郑某某,郑某某的弟弟是吕某同事。
在郑某某及其弟弟的撮合下,
2008
年
11
月的一天,夏某把吕某和马某请出来。在樊城米公大酒店的饭桌上,夏某对吕某和马某说,陈某是她哥哥的好朋友,办案时请予以关照。
饭后,夏某通过郑某某弟弟之手,给了吕某和马某各
3
万元。为表感谢,夏某也给了郑某某弟弟
3
万元。考虑到该案审查起诉时,还要靠郑某某的帮忙,夏某还在郑某某的办公室内给了其
2
万元。
证人集体改证词做假证
据了解,此时的陈某已供认自己开枪打死了王某,要想脱罪只能翻供。
2008
年
11
月
12
日,樊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陈某。当日,在夏某办公室,时任樊城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命案中队中队长的吕某把相关案卷拿给夏某查看。夏某提议,陈某开枪致人死亡的事实难以改变,建议往
“
过失致人死亡
”
方向取证。
两人决定,把仿
64
式手枪的所有者变更为身份不详的薛某;把案件事实虚构为薛某与王某发生争持后,掏出随身携带的手枪,陈某为劝阻夺枪发生撕扯,在此过程中枪走火击中王某。
2008
年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