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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R史密斯:人工智能

张佳玮写字的地方  · 公众号  · 热门自媒体  · 2017-05-27 19:41

正文

2008年的旧文。

看看现在的他,总冠军队首发2号位。

很难想象当年在丹佛时,他是个这样的孩子。



2001年,斯皮尔伯格的电影《AI》里,有一个不同以往的机器人:那东西没有星球大战里机器人的嶙峋骨架,也不像机器猫或是变形金刚一样,与人的差距一望而知。那机器人外表几可乱真,有思维能力,有感情。

从JR史密斯这个新型机器人身上,我们可以窥见一斑。要解码JR史密斯的程序编制,只需观察他日常行为的BUG。


BUG1:运行不稳。


NBA球员大多有规律可循,比如保罗遇到德隆就头疼脑热,阿里纳斯在2006-07季单月霉双月旺……但,对JR来说,黄道吉日、心情好坏、天气阴晴、单双日:封建迷信或是现代科技都难以探测他的规律,所以与丹佛对阵,犹如看一枚硬币旋转,等候命运给脸色而已。

2007年11月12日,JR史密斯面对骑士,24分钟内得了29分;可是,看着这三分8投7中的蛮子在罚球线上6中2,是个人都不服气;更不服气的是两天后,同样一个人就25分钟内8投3中了……2008年2月22日,芝加哥,JR歇斯底里的投了14中8的远射,43分,公牛都愣了:三天前在丹佛主场,这人不还6投1中呢吗?

别人发飙还给个信号,循序渐进有时有晌;JR偏不:喜怒无常,措手不及。一如你电脑正慢得接近死机时你狂点鼠标暴跳如雷,忽然下一秒它飞走如风,开百八十个网页。深沉点儿说,这是命运的戏弄。但往浅了说,一如郭达春节晚会上看机器人蔡明时的眼神:“这怎么就没有点我们普通老百姓爱用的功能呢?”


乔治·卡尔先还天真,以为JR靠谱;2006-07季后赛战马刺,寻思JR 39%的常规赛三分率,定能让圣安东尼奥吃上一壶。可惜,当时JR还没被输入“季后赛射入三分球”程序。4场下来,接球就投,目不斜视,结果三分一个未进……可惜他程序简单,于是孜孜不倦、投之不休,气得乔治·卡尔鼻歪眼斜,深感自己宠错了个宝贝,第5场不计胜负,只把JR困在板凳上晾着,顺带对媒体大吐苦水:

“他完了……我,我设计了以甜瓜和阿伦为主角的战术啊?可是他都不传……你看,还剩8秒,不管战术布置,直接50英尺外远射!得了,我宁愿有点尊严的被干掉!”

当然,临到最后,老人家多少有所觉悟。他小心翼翼的提出了一个触及本质的问题:

“我都不知道他从哪星球来的!”


一年之后,JR来了一个大转变。2008年季后赛第一轮,对湖人,对位的是新科常规赛MVP科比·布莱恩特……大概这次他脑子里被安了“季后赛也要投进三分球啊”的程序,于是,场均27分钟,18分和54%命中率。最后一场远射7投3中,切入博罚球9罚9中,26分,而且让科比在前42分钟只得17分……与一年前“他完了”的论断截然相反,科比对JR赞不绝口:

“JR是个优秀的年轻球员,他已经掌握了许多东西。”



BUG2:直接。


JR史密斯的身体几乎是依着得分后卫模版做的——就像所有姑娘整容时都爱做成明星脸似的——198公分100公斤,极其适合投篮的肌肉类型,完美的柔韧性和协调性,2005年扣篮大赛前无古人的背后换手扣。只是,完美躯体下配的是一副直接得缺乏斡旋余地的程序。


也许他只被输入了以下程序:“在球场上就要得分。”得分效率最高的方式:“远射三分,切入扣篮。”然后,他就忠实刻板的执行了所有程序。

他可能是史上所有单季射入过157个三分球的家伙里扣篮最好的一个,但他好象只会这两样……如果你试过NBA2K系列游戏的网络对战,你会发现人人都会把科比、麦蒂、勒布朗当JR史密斯用:或三分远射,或直切扣篮。

JR对NBA的理解方式显然非常游戏化。“效率最大化”很符合计算机人工智能的逻辑。在看他比赛时,你难免会诧异:这个孩子拥有篮球场上至为极端的两种武器:骁烈激壮的怒扣,出手如风的远射,但却没有中间地带……步伐、晃动、假动作、背身单打、中距离跳投、防守:这些繁琐而不利于效率的东西?抱歉我不喜欢。远射、扣篮、赌博式抢断传球:这一切美好、直接,而且立杆见影。


人工智能不通人情世故,在现有位置及目标间缺少正常人应有的障碍与犹豫。1985年生的新泽西人,和绝大多数敢参加扣篮大赛的孩子一样,少时天赋绝伦,横行校园。2003年秋天,打高中最后一季前,亲手签了份去北卡大学上学的意向书。

但北卡没能等到这孩子——我们也失去了看到“费尔顿分球,JR远射”这一盛景的机会。2004年4月,得了麦当劳杯篮球赛MVP,人工智能开始琢磨自己的未来。球探许诺了天花乱坠的前程,人工智能读取了这一信息:“NBA”。“唔,如果我可以去打NBA,我为什么要去读大学呢?”


于是他把北卡那纸东西付诸脑后,跑去参加了2004年NBA选秀。第18位,黄蜂摘了他。他去了,恰逢其会:不会远射不要紧,只要敢投;不会防守不要紧,只要能扣。29%的三分率69%的罚球率,依然每场打足24分钟。2005年全明星扣篮大赛也去一试身手:凡是可以第一时间吸引注意力的东西,他都不会错过。


所以JR史密斯也许受不到乔治·卡尔的热爱,也许肖恩·坎普的阴影依然在老卡尔的噩梦里挥之不去?一个暴力美学简单直接的孩子意味着危险,里基·戴维斯是前车之鉴,而JR比他更为极端。

在丹佛的两季,他合计接近800次三分出手,2005年2月那招令人过目不忘的背后换手扣篮,这是他的商标,也是他的命运。他对任何荣誉和任何出风头的机会都不愿放过,而且总是采取最为直接——许多时候也最为冒险——的方式。过渡?掩盖?人工智能不懂得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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