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所料,港澳通行证到底要不要的问题引爆了朋友圈,各路大神各抒己见将后台点爆,理性思考提出中肯意见的挺多,非理性带着脏话问候的也不少,因为留言已经超过了
100
条,就不一一放出来了。大多争议的焦点都围绕着国航做法是否符合人情去讨论,有人搬出了“大家都是中国人”之类的理由,还有少量的旅游爱好者及旅行从业人员,以“我曾经这样走过没问题”为论据来谴责国航,指责国航的做法没有人情味,也有不少出差常旅客及法律专业人士指出,曾经这样走被拒办登机牌,最后只能退票改签以免耽误行程,虽然对国航不满,但理解其遵照规定执行的做法。经过进一步的求证,关于国航做法的合规与否,还是要继续掰扯清楚的。
昨天的饭点时分,国航的公关部门终于发声,非常官方的说法,简单的将法律条文进行了罗列重申,一口官腔地向原文作者及其家人进行了不太诚恳的道歉,至于后续事宜怎么处理,咱不得而知,但为什么国航敢如此理直气壮?因为它们的确于法有据。
首先,
来看看
2013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条,对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港澳有着明确的规定,
需要“依法办理通行证件”,此证件即指《往来港澳通行证》
,没有“或其他旅行证件”的字样。
原文链接:
http://www.gov.cn/flfg/2012-06/30/content_2174944.htm
其次,
2017
年
7
月
14
日,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在其网站上挂出了《公安部负责人解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
》的文章,对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港澳地区的
证件问题
进行了重申。
原文链接:
http://www.bjbj.gov.cn/xxgk/zcfg/27151774.shtml
再次,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
1997
年
12
月
8
日颁布的《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第二十九条、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旅客在无法出示有效的旅行证件时,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原文链接:
http://www.caac.gov.cn/XXGK/XXGK/MHGZ/201511/t20151102_8551.html
最后,
我还拨打了
北京边检总站
的对外服务电话,特地就此事进行咨询,得到的答复依旧是很官方,大概的意思就是,
中国内地居民前往港澳地区需要持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
,在北京机场的中转业务实际上交
由航空公司负责把关
,如果航空公司同意载运,在不通过边检部门查验时(
比如不取托运行李,这是我昨天文章错误的地方,在此道歉)
,边检部门不管(说白了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如果边检部门进行查验,那就必须出示《往来港澳通行证》
;
如果航空公司拒绝载运,也符合相关规定
。
总结起来,国航柜台员工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的相关规定,对不能出示进入目的地有效证件的作者做出了拒载的决定,合法合理。
国航的最大责任在于巴黎机场柜台员工
消极对待旅客
,未能主动帮助原文作者及同性人解决问题,同时在
服务态度及语气上存在严重错误
,如此的工作方式在情感上自然会不被大多数人所接受。但实际上,国航的做法完全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即使不近人情,单纯因态度问题而要招致无数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大量指斥国航刁难旅客的口诛笔伐,也着实是有点冤。
抛弃掉情感因素冷静想想,如果遵守规则都要背锅的话,大量的操作都存在通融而不符合规定,
你能保证往后的某一天,你不会成为随意操作的牺牲品么?
比如,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只赔
500
块钱而不是赔差价就莫名其妙的把你的商务舱降为经济舱(这其实并不是一个恰当的例子,毕竟程度太轻)
对于国航的合规做法,其实还是很多人不太理解,这里选取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作统一回应。
Q
:乘客在
T3
不入境,为什么还需要港澳通行证?
A:
乘客是否入境北京其实跟你是否需要港澳通行证没有关系,无论你从国内还是任意第三国前往澳门,并将澳门作为目的地,你就需要持有进入澳门的合法证件。对于承运人国航来说,这就是一张以北京作为中转地、澳门为目的地的联程机票,航空公司办理登记手续的基本要求就是旅客具备满足此次旅行行程的全部旅行证件,然而遗憾的是,中国护照并不是进入澳门的“合法证件”,国航据此拒绝载运符合相关规定。
Q
:澳门对过境旅客有免签停留
7
天的政策,为什么在这里就不适用了?
A
:该政策针对的是以澳门作为中转地的旅客,而原文作者的票面明显是以澳门作为目的地,最终实际情况如何,航空公司也无法判断,因此作出拒载决定符合相关规定。
Q
:原文作者放弃联程航班的后段为什么还遭到拒绝?
A
:中转联程航班比直达航班便宜的情况大家都知道,但是对于航空公司的运载安全要求以及人员配载问题,许多人都不是很清楚,因此,航空公司拒绝只出前段登机牌是符合规定的。另外,我想说的是,作为一名常旅客,达美
7500
里程换国内头等舱的玩法其实烂熟于心,但所有用过这种办法享受头等舱的朋友都很清楚,你不可能在值机的时候向地勤主动表示只坐第一程,因为那样会被拒载。
Q
:为什么东航给走国航不给走?我曾经这么走过没被罚,这说明其实不用通行证也是完全合情合理的,这明显就是国航故意刁难。
A
:根据
ICAO
相关规定,如果旅客因为签证问题而遭到目的地国家遣返,原承运人需要将旅客运送回出发地,并对承运人进行罚款,国航作为一家盈利性企业,对此进行风险规避,完全合理,东航给你放行,如果最后被遣返,同样会遭到处罚,为什么东航愿意?也许是有钱任性吧。
对于这个问题,其实换一种说法可能更容易懂。美国海关对于入境美国的外国旅客有着明确的规定,携带
1
万美金以上的现金入境美国需要向美国海关申报,然而,许多前往美国旅游、买房的中国游客其实都无视这条规定,我身边也有不少朋友通过洛杉矶、旧金山、亚特兰大等机场偷带美金现金顺利入境的,但加入有一天,你拿着超过
1
万美金在芝加哥机场被美国海关拦下,你觉得,以“我曾经在洛杉矶顺利带进来了”、“我朋友都带进来了为什么我不可以”、“你们这么做不符合习惯”、“你们这样是在故意刁难我”为理由进行抗辩,还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么?
Q
:中国人何苦为难中国人?
A
:带着浓烈的主观情绪以及“中国式宽容”去理解这个问题,自然是没法做到客观公正的。无论乘客是哪国人,只要他持有的护照不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免签国家或地区的范围内,同时不能提供有效的签证或其他入境证明,承运人一样会拒载。
既然,国航不负全责,那造成原文作者不能回国的主要责任到底在谁?这口准备砸在国航头上的锅到底应该由谁来背?
追根溯源,
出入境规则的模糊不清,
才导致了被拦在机场的粗心旅客不断出现。
北京边检在这件事情上的态度是“完全看航司”,将旅客应持有何种证件搭乘航班的事情完全交由航司处理,但受制于上位法的规定不明确,此种做法实际上并没能通过任何强制性规定进行固定,规定的模棱两可,无论是乘客还是航司,都缺少了一个可以遵照执行的行为准则以及统一的行动标准。航司在没有明确规定之下,按照规则行事无可厚非,这也导致了部分航司的灵活处理办法被公认为合情合理合法的通行惯例,而对于严格按照规定的合规做法产生严重的抵触心理。
在这个问题上,希望有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能够主动发声,将相关规定及做法通过行政方式予以固定并公之于众,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希望每一位中国公民都能够顺利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