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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总量,治乱停,规范共享自行车北京放大招

北京晨报  · 公众号  · 北京  · 2017-04-22 08:28

正文

能骑车就不开车︱撰文

见到坏车必报修︱编辑


北京的共享单车有多少辆?北京市交通委今天给出了答案。自去年8月以来,ofo、摩拜、小蓝、酷骑、永安行、智享等企业先后投放车辆规模近70万辆,注册用户近1100万。

共享自行车发展总体是好的,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企业乱投放、承租人乱停放、押金未监管、集中停放区车位不足、车辆被侵占、破坏等。其中,乱停乱放问题尤为明显。

从今天起,《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在北京市交通委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伟瓣桔(微信号bjcbnews)注意到,征求意见中的关键词,共享单车的总量、停放、安全提及最多,下面就一起详细看看。


实施总量控制

《指导意见》提出要对共享自行车总量实施控制。

去年8月以来,北京的共享自行车数量爆发式增长,出现了快速扩张、抢占市场、无序投放的现象。共享自行车的发展规模要与市民短途出行需求、城市空间承受能力和道路资源与停放设施承载能力相匹配。共享自行车不能无序投放,要科学把握总量和投放节奏,防止盲目扩张。

具体怎么控制?

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级政府编制辖区发展和停放规划,设定辖区最大投放数量,运营企业须向区主管部门报备并签订共享自行车管理承诺书,根据各区发展规划制定车辆投放计划,进行合理投放。市级主管部门统筹各区情况进行业务指导。


APP标注禁停区

共享自行车与普通自行车停放规则是一致的。

共享单车乱停放的问题特别突出,《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企业运用电子地图等手段,在手机APP中标注可停放区和禁停区,引导承租人将自行车还至可停放区;完善承租人信用评价制度,制定安全骑行规范、停放守则、文明用车奖惩办法,对多次经核实确认的违规违约承租人列入企业黑名单,共同限制其使用。

市交通主管部门将建设统一的监管平台并实现信息共享,开展大数据分析,为科学确定总量规模、合理设置自行车停放区等提供依据。配备与车辆投放规模相匹配的管理人员,做好车辆调度,保持车身整洁,维护停放秩序。

针对共享自行车数量爆发式增长、现有自行车停放区不足的问题,下一步,各区主管部门将根据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划和共享自行车停车区设置技术导则,加快自行车停放区设置工作;在一些交通枢纽、公交场站、轨道交通车站、大型商业区、办公区、医院、旅游景区、居住区、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视情优化停放区设置;在新建公交场站、轨道交通车站、商业区、居住区等周边规划预留较为充足的自行车停放区。


安装卫星定位

摩拜定位比较准确,小黄车骑起来舒适,各家的共享单车样式、特点都不一样。《指导意见》对共享自行车企业投放的车辆提出了具体要求。

要求企业投放车辆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保证车辆技术状态良好,满足安全骑行要求,在运营过程中要定期检测车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车辆要及时退出。车辆要安装卫星定位装置。

看到这里,不禁为现在满大街的小黄车捏把汗,小黄车的卫星定位可是弱项……目前,市交通委正在研究制定《共享自行车系统技术规范》。


押金及时退还

最近,我们还在关心租车押金的事儿。目前,注册用户大都交纳了99元至299元的押金,由于注册用户众多,押金总额庞大。

为保障注册用户的合法权益,《指导意见》明确在北京投放车辆的企业必须在本市开立企业资金专用账户,公示押金退还时限,及时退还承租人押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将加强对企业资金专用账户管理,防控承租人资金风险。 

此外,在骑行安全方面,企业投放车辆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保证车辆技术状态良好;在安全保障方面,建立健全骑行保险理赔机制,鼓励为承租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在信息安全方面,企业所采集的用户身份信息应当在中国内地存储和使用,不得擅自公开、泄露或向他人提供,保证注册身份信息安全;在收费标准方面,由企业公示计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


暂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最后,还要提醒大家一个事儿,目前政策不允许共享电动自行车,最好不要使用,以免出了问题不好维权。

共享自行车具有多人次使用、露天停放的特征,电动自行车用于共享,主要问题是安全隐患大。骑行电动自行车与普通自行车相比,车身重、速度快,且需要一定骑行经验,发生交通事故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往往受到更大伤害。

同时,充电过程和露天停放对电池的安全也有很大的影响。综合考虑骑行安全和停放秩序、道路通行条件、充换电配套设施安全等因素和公共服务等特性,本市暂不发展使用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自行车。

参与方式

《指导意见》自2017年4月21日至5月4日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可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提出意见建议:

(一)电子邮件。以正文或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请在邮件主题中标明“共享自行车意见建议”;建议中注明“原条款内容,建议内容及建议理由”。

(二)纸质信函。将纸质信函邮寄至北京市丰台区莲花西里10号市政路桥综合办公楼(路桥大厦)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汽车租赁管理处(邮编100073),请在信封上注明“共享自行车意见建议”。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征求意见稿全文↓↓↓

北京晨报都市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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