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及城中村改造的推进力度可能会超出大家的预期。
对于城市更新及城中村改造来说,最大的阻力来自于拆迁工作,因此村集体或者村股份公司、村经济联合社的配合程度是重中之重。
我们注意到,深圳的一些村股份公司董事长已开始由90后接班,背景方面以深大毕业,党员,工程、设计、法律等专业为主。说得不准确一些,深圳的村集体/村股份公司的董事长将开始步入政府“任命”的新阶段,这些新生代的董事长不会像老一代的董事长一样在拆迁工作中敢想敢要,在城市更新及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开展过程中也基本不会违背政府的要求或意图。
市场方面认为深圳的做法是一项非常“高明”的举措,因此很可能被其他城市所效仿,简单来说就是把集体资产纳入国资监管体系或者参照国资进行监管之后,政府将进一步对村集体、村股份公司、村经济联合社的人事任命施加影响。
广州分别于去年3月、11月发布了“做地”新规和城中村改造条例(征求意见稿),深圳今年1月份发布了城中村改造(征求意见稿),东莞今年3月份也发布了城中村改造(征求意见稿),以上新规强调的都是“政府主导、国企实施”。先前市场方面一直担心国企实施城市更新及城中村改造项目无法解决市场化拆赔的剧烈博弈问题,但如果最核心的被拆迁方(村集体)都成了政府层面的“自己人”,那还有多少村民敢不讲“政治性”“人民性”地冒头搞事情?
可能很多人还是会特别关注村民对拆迁补偿标准、补偿方式(比如“房票安置”)等的接受度问题,并以此认为这种剧烈的博弈肯定会导致项目很难推进,但如果政府下定决心,依靠行政力量强力推进呢?比如统一拆迁程序、统一拆赔标准,或者不断降低被拆迁方的预期,必要时通过调整改造范围直接将意见大的群体踢出局,结果会不会更容易朝政府预想的方向发展,或者说城市更新和城中村改造的推进效率能否大幅提高?
从最近的动态来看,政府层面显然已心中有数,比如东莞市3月20日召开的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推进会上,明确提出了要“落实省委巡视要求,紧扣‘投资年’行动,进一步部署推进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动员全市上下鼓足干劲、比学赶超,全面强化东莞高质量发展的空间资源保障”。
我们在《
深不见底
》一文中有提到,今年的经济主要靠什么来拉动,出口和消费能不能指望,“新质生产力”能创造多大的经济增量,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能有多大的拉动经济增长的空间,整体盘算下来,其实非常不乐观。
事实上,目前更能指望的还是投资,但基建、房地产、实业(制造业)三个核心投资方向中,35号、47号和14号文都已明确基建只能有限地新增,实业(制造业)的投资体量也非常有限,因此大头还是得靠房地产带动,更准确地说就是“三大工程”里面的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
基于上述分析,至少围绕着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方向是不愁没有业务可做的。地方政府很急,地方国企和城投平台也都很急,如果没有实物投资量,一季度马上就要结束了,今年的GDP目标靠什么来完成?
我们最近一直都有分享我们在城投债和城投非标融资产品的投资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障碍,但很多同业机构胆子大点的依旧做得不错。有些同行问到我们为什么不主攻项目的规划、包装和落地之类的打包服务,比如通过项目的管理、运营包装盘活低效资产,这样至少能帮政府真正落地项目并获取现金流,避开政府单纯找规划院以致项目很难落地的短板。坦白地说,上述建议非常不错,也是急政府和城投所需,但前期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不少,机会成本偏高,因此我们还比较犹豫。
不管怎么,在投资业务的领域里,跟着地方国企和城投平台的需求走,我们至少还能看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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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文提及的35号、47号和14号文的相关内容可参阅《
地方政府如何化解债务
》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