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170次发审委会议于2016年11月23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暂缓表决。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行业背景和下游客户相关情况,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毛利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境外客户的开发方式,请保荐代表人进一步说明对于发行人境外业务收入的核查方法、程序、结论和依据;对发行人经销商及经销产品实施核查的程序、内容、依据和结论。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将冯晓鸿、宋宇轩及翔宇投资均认定为控股股东的原因、理由和依据;(2)未将冯晓华、宋鸥认定为共同控制人的原因、理由和依据;(3)上述认定是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历史沿革中发行人控股股东委托他人代缴出资款,是否涉及违反国家外汇管理、税收征管相关法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5、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产品的生产周期进一步说明:(1)期末在产品及半成品占比较大的原因;(2)在产品及半成品库龄在1年以上的原因和合理性。(3)产品成本核算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及其运行的有效性;(4)存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情况。
6、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的核心技术的取得来源,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的依据。请保荐代表人说明相关核查情况。
(二)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无
发行监管部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