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丨今日头条(开促会项目投融资平台)
一、什么是地方政府专项债
政府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项特定的工程或项目而发行的一种债券。这种债券通常用于支持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如道路、桥梁、水利设施、教育设施等。专项债券的偿还通常依赖于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而不是完全依赖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这种债券的发行有助于地方政府筹集资金,以支持特定的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从而改善社会福利和提高经济效益二、2024年专项债项目前期资料准备
1、一案两书:实施方案、财务评价报告、法律意见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3、财政评审报告:项目投资估算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专业评审机构评审,并取得财政局相关批复或已编制正式项目投资概算报告。
4、规划许可:自规局出具的项目规划或用地规划。
5、立项文件:发改局出具的准予立项资料,如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等。
6、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发改局出具的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准予的批复文件。
7、用地手续:自规局出具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划拨决定书、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具体根据项目用地性质办理。
8、环评文件:环保局出具的项目关于环境影响的登记表或报告批复。
9、收入测算说明:对项目收入进行合理预测,一是项目预期收入与建设内容密切匹配;二是收入预测类型合理,收入实现具有可实现性;三是收入预测取值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区标准的、或有市场询价材料支撑的、或有以往年度同性质项目运营收入作支撑;四是项目收入测算有计算构成,有收入测算明细。
10、项目资金筹集情况说明:保障项目财政资金明确,到位时间、条件能够落实。
11、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招投标手续可提升项目成熟度。
三、2024年专项债操作流程
1.项目发起
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实施机构以项目建议书的形式向主管部门提交需申请专项债的项目。(最开始是作为储备项目,由财政先进行一轮筛选)
2. 项目准备
准备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一案两书等等...资料准备好之后,由主管部门会同实施机构进行项目报送,即按要求在省级政府债券管理平台系统中录入省级政府债券管理平台系统。
3. 项目审核
先由各级主管部门对上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再由财政厅组织专家组进行专家评审。
4. 项目入库
项目库分为储备库、发行备选库、执行库三个子库。
(1)通过初审的项目纳入储备库管理。
(2)通过专家审核通过的项目,从储备库转入发行备选库,作为发行项目专项债券的备选项目。
(3)在上级核定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内,地方政府结合项目轻重缓急等因素从发行备选库选取项目转入执行库。
5. 制定发行计划
政府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和财政状况,制定专项债发行计划,包括发行规模、用途、期限、利率等。
由各级省财政部门按发行计划,请债券发行机构,安排发行专项债,专项债发行后,各级财政部门应按要求主动披露项目专项债券相关信息,包括发行信息、发行结果、付息信息、兑付信息、定期信息、重大事项信息等。
6.申报审批:发行机构向国家相关部门提交专项债发行申请,待批准后获得发行许可。
7.发行准备:包括制定发行文件、宣传推广、路演等环节。同时,聘请会计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为项目的收益与融资资金平衡方案、财务评价报告和法律意见书提供服务。234
8.发行承销:发行机构与承销团成员签订承销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承销团成员通常包括证券交易所和其他金融机构。
9.募集资金划转:发行机构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将募集资金划转至专项账户。
10.债务偿还:专项债到期后,发行机构按照合同约定偿还本金和利息。
11.公开信息发布: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在专项债发行前至少5个工作日
四、专项债资金如何使用
从专项债券的界定可以看出,专项债是针对公益性(准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发行的政府债券。现行专项债相关文件,并没有清晰说明专项债的具体用途(支持项目的具体方式或途径)。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角度看,政府作为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人和促进者,支持项目的途径主要有三个:
一是用作政府投资项目的直投资金,
二是用作对项目公司、社会投资人的债务性资金,
三是用作项目公司的项目资本金。
(一)用作政府投资项目的直投资金
是指专项债收入进入发债收入后,政府以直接投资的方式投入项目,项目实现的收益回到政府性基金或经营性专项收入,归还专项债本息。由于投资方式为政府直接投资,因此这类项目通常是政府直接投资的项目(政府自建自营项目),即没有其他经济主体参股。
(二)用作对项目公司、项目实施主体的债务性资金
是指专项债资金作为债务性资金进入项目公司或项目实施主体,以项目产生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款归还专项债本息。这种方式不适用于PPP项目。
(三)用作项目的项目资本金
《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厅字〔2019〕33号)规定:“允许将专项债券作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对于专项债券支持、符合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具有较大示范带动效应的重大项目,主要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铁路、国家高速公路和支持推进国家重大战略的地方高速公路、供电、供气项目,在评估项目收益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专项收入具备融资条件的,允许将部分专项债券作为一定比例的项目资本金,但不得超越项目收益实际水平过度融资。
”除了厅字〔2019〕33号,2019年9月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扩大专项债的使用范围,“重点用于铁路、轨道交通、城市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城乡电网、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等能源项目,农林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保项目,职业教育和托幼、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冷链物流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并“将专项债可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明确为符合上述重点投向的重大基础设施领域。以省为单位,专项债资金用于项目资本金的规模占该省份专项债规模的比例可为20%左右。” 在今年4月份,这一比例提高到25%
国发〔2019〕26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明确了项目资本金的性质,“对投资项目来说必须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债务和利息”,即项目资本金不得为项目公司的债务性资金,但可以为投资人(股东)的债务性资金。这一认定,明确了过去“项目资本金也不得为投资人的债务性资金”的有关争议。也印证了厅字〔2019〕33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以用于项目资本金”的合法性。
(四)政府统筹用于项目
实践中,还有地方政府将发行专项债券筹集的资金调拨给项目单位,同时政府统筹项目产生的基金性收入和专项收入用于专项债券到期偿付。这实际上是把专项债的发债收入当成财政收入统筹使用了。
(五)专项债资金使用的要点
专项债券资金必须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这一概念其实已经限定了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范围,其一是需要用在项目上,将专项债券资金用于经常性支出、偿还其他债务或利息的均不属于项目范畴,且这些支出均不能形成实物工作量,违反国常会对于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的要求。其二公益性,堵死了专项债券资金用于产业项目、房地产项目等适合商业化运作项目的路径。
其次,项目谋划期考虑要充分。大部分的资金使用问题都可追索到项目前期谋划阶段,有些地方存在“项目跟着资金走”、“为了融资而融资”的现象,造成项目前期谋划准备不足,仓促上报,资金下达后造成使用困难。
再次,根据国发【2014】43号文指出:明确政府和企业责任,政府债务不得通过企业举借,企业债务不得推给政府偿还,切实做到谁借谁还、风险自担。因此,在项目业主的确认上,政企职责要划分清楚。属于本级企事业单位干的事,你别用政府部门来做业主,容易造成后期资金使用、产权划分等诸多问题。
最后,对项目业主变更、建设内容及规模调整等可能影响其收益与融资平衡能力的重大事项的、应经本级政府批准后向省级财政部门报告,并由省级财政部门公告或做相应的信息披露。对因准备不足短期内难以建设实施的项目,应根据财预〔2020〕94号文规定调整专项债券资金用途处理。
五、2024年专项债申报支持领域
(一)交通基础设施
1、铁路
支持范围:高速铁路、城际铁路、货运铁路及铁路专用线。
2、收费公路
支持范围:主要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改造。
3、民用机场
支持范围:干线机场、支线机场。
4、综合交通枢纽
支持范围:客运枢纽,重点包括改扩建高铁站、城市轨道交通站、城市综合客运站等独立枢纽项目。
5、城市轨道交通
支持范围:主要是地铁、市域(郊)铁路。
6、城市停车场
支持范围:独立停车场项目,可含充电桩(此类项目县(区、开发区)可以统一规划、统一申报)。
7、水运
支持范围:内河航运枢纽、港口。
(二)能源
1、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
支持范围:① 天然气管网:主要是管压4.0MPa以上的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首站到门站的管道),主要包含国家干线管网和省级干线管网(从国干网中连接的一级支线或二级支线);② 储气设施:主要是天然气在各城市建立的带有储罐的储气设施。
2、煤炭应急储备设施
支持范围:承诺由国家相关部委调度的战略性枢纽型煤炭储备项目,投资覆盖广、项目规模较大的新增煤炭储备能力项目。
3、城乡电网
支持范围:①农村电网改造(国家电网统一向各省市发改委报送);②城市配电网;③边远地区离网型新能源微电网。
注意:涉及供区争议项目需取得双方明确同意意见后填报;农网项目涉及国网省电力公司、省水电集团供区的,请地方上报前与相应电网公司取得一致意见。
4、新能源项目
支持范围:①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抽水蓄能电站等绿色低碳能源基地(含深远海风电及其送出工程)。②村镇可再生能源供热;③新能源汽车充电桩:4、公共领域充换电基础设施。
(三)农林水利
1、农业
支持范围:高标准农田建设,渔港和渔港经济区建设,农作物、畜禽、水产育种创新能力提升,制(繁)种能力提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农作物病虫害区域应急防治中心,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
2、林草业
支持范围:国家储备林项目,储备饲草基地。
3、水利
支持范围:水库工程(包含水库除险加固)、引调水工程、配调水工程、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乡镇、农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四)生态环保
1、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及处理
支持范围:县城及建制镇污水收集及新建处理设施或提标改造(重点支持城市新区、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等空白区域),污水资源化利用,污泥处置;垃圾焚烧发电一体化、生活垃圾分类、垃圾回收分拣中心、垃圾资源化利用(包括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等。
注意:不在申报范围内,或打捆项目涵盖其他内容较多的项目;没有收益,或收益较低的项目;不支持PPP项目;乡村污水垃圾治理项目不支持前置要件不齐项目,包括用地、选址、能评、环评、审批文件。
(五)社会事业
1、卫生健康(含应急医疗救治设施、公共卫生设施)
支持范围: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其中县级也可以支持县级医院分院。
2、教育
支持范围:①职业教育:公办中职、公办高职、技工院校。②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③普通高校学生宿舍。
3、养老托育
支持范围:①养老:省、市、县级的公办老年养护院,包括社区居家类的养老服务设施。②托育:公办托育机构。
4、文化旅游
支持范围:旅游基础设施主要包括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旅游道路、智慧旅游服务设施等,旅游道路须为短距离的通景区道路、“断送路”、景区内必要的游步道。
注意:原则上不支持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基层文化服务中心、职工书屋等;不支持收益难以覆盖还本付息的博物馆、图书馆等;不支持大型人造景观、仿古建设、拆真建假和异国风情等项目。
5、其他社会事业(体育和民生)
支持范围:①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中的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社会足球场、健身步道、公共服务设施等。②殡葬、残疾人康复、精神卫生、优抚医院等。
(六)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
1、城乡冷链物流设施
支持范围:肉类、果蔬、蛋奶、医药等农业设施。
2、粮食仓储物流设施
支持范围:成品粮仓库、原粮仓库。
3、国家物流枢纽等物流基础设施
支持范围:国家物流枢纽设施,地方物流园区。
4、应急物资仓储物流设施
支持范围:应急物资中转站、生活物资城郊大仓基地。
5、农产品批发市场
支持范围:农产品或农贸市场的新建、改造及信息化提升。
注意:不支持内容:不支持建设内容含办公楼、宿舍、食堂、综合楼、公寓等楼堂馆所及绿化、亮化等。不支持名称为物流项目但是建设内容为建设厂房、安置房、办公用房等,或者是单纯的交通、城建设施建设等此类项目。
(七)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建设
1、市政基础设施
支持范围:①供排水:主要支持城市含县城自来水厂建设、供排水管网建设,不支持纯乡镇的农村饮水工程。②供热:长距离供热管网。③供气:主要支持城市含县城建成区燃气管网及相关场站设施建设、更新改造等项目。④地下管线管廊:建设内容应主要为地下综合管廊、管沟、管线。
2、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主要支持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支持范围: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仓储、供排水、供热、停车场、污水处理厂、重点支持已签订入驻协议及跟企业有合作意向的标准化厂房和科创孵化器,对没有招商引资成果的项目不予安排债券发行以及配建的少量辅助用房(包括研发中心、科研楼、员工宿舍、员工食堂等)。
注意:应明确建设内容和规模(包括辅助用房),不能以建设孵化器、加速器、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园区生活基础设施等或项目建设意义代替建设内容,不支持园区内单纯的道路、桥梁建设项目,不支持园区内产业项目,不支持园区内酒店开发项目。
(八)新型基础设施
1、市政公共服务等民生领域信息化
智慧交通、智慧水务、智慧教育、智慧社区、智慧文旅等及水电气暖等市政基础设施信息化。
2、云计算中小型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基础设施
提供云计算数据服务和人工智能服务支撑的相关产业发展基础投资。
3、轨道交通、机场、高速公路等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
聚焦传统基础设施信息化改造,用于数据采集、传输、智能化的应用及软硬件设备投资。
4、第五代通信移动通信5G融合应用设施
利用5G传输特性,支持5G信息采集、监测预警、通信指挥、应急服务等融合应用,包括公共服务管理、环境管理、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以及枢纽管理等。
5、国家级、省级公共技术服务和数字化转型平台
国家部委、省级认定的公共技术服务、公共数字化转型平台,包括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认定的公共技术服务和数字化转型平台。
注意:以设备软硬件投资为主,不包含办公用房、房屋建设。
不支持内容:①含有办公用房和技术用房,写字楼、厂房、产业园等纯粹的土建项目;②企业投资的产业化项目;③建设内容主要为宽带网络、广播电视、移动通信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的项目。
(九)国家重大战略
1、 京津冀协同发展。
2、 长江经济带发展。
3、“一带一路”建设。
4、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5、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6、 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7、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8、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具有鲜明战略要素和属性的项目;要求项目支撑服务战略实施,不能仅仅是项目名称中冠名,还要在建设内容中充分体现相关要素和属性。
不支持范围:未纳入相关规划,不属于重大战略明确的重点任务或投向,对推进重大战略作用不重要。若项目属于其他投向领域的,应优先按照相应行业领域申报;若较综合类项目,可在此专项里申报。
(十)保障性安居工程
1、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支持范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需明确改造多少个小区,多少户。
2、保障性租赁住房
3、公共租赁住房
4、棚户区改造(主要支持在建收尾项目,适度支持新开工项目)
支持范围:必须是已开工在建的项目(明确是否纳入哪一年棚改计划、实物安置多少户)。
5、城中村改造
支持范围:支持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新建、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计划内的项目(明确纳入计划的情况)。
(十一)特殊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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