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概念具有多义性,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加以界定,并适用于不同的语境。古代语词的“文明”与现代概念的“文明”具有不同的语义和内涵。
中国古代文献中,文明和文化通用,都是单字的组合,泛指社会的礼仪道德和人的教化。易经:“见龙在田,天下文明”(光明而有文采),“关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以文教化)。
西文中的civilization和culture,其词根来自古代语言civility(文明举止和教养)和拉丁语Colere(耕作、培育)。前者偏于“礼仪”(达成的状态,行为准则),后者偏于“教育、养成”。
可见,在古代语言中,上述语词都与人的行为和社会的道德评判相联系,其指向是应然的善行和文化教养,而不是分析客观“社会形态”的学术概念(无论从发展的意义,还是从分类的意义),因此不能将古代形成并沿用至今的语词直接作为历史学的分析范畴,也不宜将工具书中的语词释义作为历史教学中的概念定义。
作为学术概念的文明和文化是近代思想的产物,来自社会学理论和人类学、考古学的术语,是对客观存在的某种社会结构及其特征的分析和归类。历史学则借鉴了社会科学的概念,将其运用于对人类历史宏观进程的考察。
最早运用文明概念对人类社会进行界定的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文明于1766年首次在印刷物中作为名词出现,……该词最初确指对知识进步、技术进步、道德进步和社会进步的一种朦胧向往,也就是所谓‘启蒙思想’”。他们以“理性”作为文明的标准,以此区分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和阶段。在他们看来,具有“科学”知识、先进技术和“理性”思维的欧洲国家是“文明社会”,而其他大部分地区都达不到这种水平,因而是“前文明”的或尚未走出“野蛮时代”。
显然,这是“欧洲中心主义”的观念,他们以当时的欧洲经验作为单一的普世的文明标准,而否认文明的多元性,同时也否认了大部分地区几千年的文明发展史。因而这种观念是非历史的,不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实际,并表露了欲以欧洲文明向全球扩张的殖民主义心态。
在文明观念的演化中,德国学者区分了文明概念与文化概念。“从赫尔德开始,文化在德语中被用于泛指知识和科学的进步,但与社会背景无关。至于文明,德语……赋予它有关人的物质生活方面的含义。”
这一区分主要是凸显德国的“文化民族主义”。他们认为,当时的德意志民族虽然在物质生活层面落后于英法,但基于历史传统的文化(尤其是古典哲学和文学)则处于欧洲领先地位。显然这一观念仍然是欧洲中心主义,但在方法论上,这一区分“符合德意志思想所惯有的那种精神和本原的二分法”,因此对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理论有重要影响。当马克思和恩格斯将“头足倒置”的德国唯心主义哲学改造为唯物主义历史观时,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二分及辩证统一成为其历史理论的基石。
19世纪中叶,随着欧洲人对外部世界认知的扩展和各非欧地区民族文化意识的觉醒,“文明”和“文化”都演化成复数的概念和历史的概念。“文化或文明一旦以复数出现,便意味着人们不再把文明当作一种理想,不再要求文明恪守词源所包含的在社会、道德、知识等方面的普遍品格,而是逐渐趋向对各种人类经验——欧洲的经验和其他各洲的经验——一视同仁。”
于是,“文明”作为指称社会形态的大概念,被赋予“历时性”和“地域性”。它不再是某一种静态的标准,而具有了发展意义上的阶段性;它也不再是某种单一的类型标准,而是多元的具有各种地域特征和民族文化特征的复杂历史类型。如布罗代尔所言,这是“特殊战胜一般”,是“复数的胜利”。在文明概念演化的过程中,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创立为人类社会宏观进程的历史研究提供了科学的理论和方法。
正因为是“复数的胜利”,文明的定义也变得十分复杂,尤其是作为“后设”的回溯性概念,对文明的历史形态的释义其实都是当代人的历史认知。
按布罗代尔在《文明史:过去解释现时》中引用的数据,文明至少有20来种不同的含义,文化则有160多种定义。因此他认为,“文明史无疑是一个广阔无垠、难以划界的历史领域;根据不同的时代和国家,根据不同的史学家和评论家,它的内容曾不断有所变更,并且继续在演变中。可见很难为文明史下个定义,即使下了定义也不免牵强。”
其实,概念史也就是思想史,思想者的多元立场和多种视角本身就构成了文化的多样性。另一方面,随着文明史研究的不断推进和深化,尤其是考古学和人类学(包括分子生物学)研究在现代科学支持下取得大量新成果,也使文明概念的内涵不断丰富,成为一个与时俱进的、持续演化中的、难以成为某种简单定义能够涵盖的学术概念。
鉴于文明概念的多义性和不确定性,现行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和统编高中历史教科书都没有给文明下一个简单的定义。也就是说,当教师从《中外历史纲要(上)》第1课“中华文明的起源”开始高中历史教学时,并非从文明的一般定义出发,而是首先通过中华文明发生、发展的具体历史过程为学生提供关于中华文明的产生和早期发展的地域性知识,尔后又在《中外历史纲要(下)》第1课通过与世界其他地区早期文明的比较和总结,形成关于“人类文明的产生和早期发展”的总体性认识。
这样,尽管没有从定义出发,实际上历史教学从具体到抽象、从特殊到一般,让学生首先理解了作为历史过程的文明,并通过对过程性历史知识的概括和总结,启发学生领悟文明概念的基本含义。这样的教学程序和方法要比从某些论著或工具书中寻章摘句,先给出某种文明概念的定义再展开历史过程教学,更符合教材结构的逻辑和学生的认知规律,也可以避免因概念的多义性、各种论著表述的不一致而造成教师在概念解释上的歧义。
需要指出的是,当我们按照教材的知识结构和理论逻辑,从“文明的产生和早期发展”向学生讲解关于文明概念的基本含义时,除了具体的过程性历史知识,还要有立足于唯物史观的、从多样性地域文明起源中概括和抽象的关于人类文明产生的一般意义的诠释。这并非给文明下简单的定义,而是要让学生理解,人类社会各个地区从原始社会向文明社会过渡,除了各自的地域条件和特殊路径,还有作为原始状态的人类向文明社会的人类演化的普遍性规律。
主要是:人类文明产生必须具备的共同前提;人类社会结构从简单到复杂的一般发展进程;各个地域文明彼此联系和交流得以进行的共情性文化因素和普遍适用的人际交流方式。对于历史教学而言,在这个教学环节如何处理好特殊性与普遍性的关系,让学生能够从具体的历史过程中领悟“文明”概念的普遍性含义,这既是教学的重点,也是一个教学上的难点。
因此,教师除了精准把握教材的相关表述,还需要结合相关史实在教学中对教材的简要理论表述作必要的补充和适当的展开。在这方面,教师的理论素养和知识储备、论从史出的抽象思辨能力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概而言之,作为历史过程,“文明的产生”是人类从适应自然环境的动物生存方式转变为利用、改造自然并形成以人的生产活动为中心的生态环境的过程。从普遍意义的角度,理解“文明的产生”需要把握几个基本的问题:
1.人脱离动物界是从石器工具和火的使用开始的,这是原始人(直立人、早期智人和晚期智人)走出动物生存方式的起点。
“在人类历史的初期,发现了从机械运动到热的转化,即摩擦生火;……摩擦生火第一次使人支配了一种自然力,从而最终把人同动物界分开。”但是,这个在考古学上称作“旧石器时代”的阶段十分漫长,持续了数十万至上百万年。而且几经反复,包括原始人多批次“走出非洲”向全球迁移,以及人类种群的迭代进化(教学中可补充关于人类生成、演化史的最新研究成果和相关知识)。当时正处在地球最近一次的更新世冰期,气候寒冷,自然条件恶劣,原始人很难在生存方式上取得突破性变化。在这个阶段,原始人的采集和狩猎活动虽然已经与其他动物有所不同,但总体上还没有脱离动物生存方式。
因此旧石器时代的人类还处在前文明阶段,旧石器晚期的古人类遗址虽然有了人类特有的“文化印记”(如洞穴岩画),但还不能与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存”相提并论。
2.农业和畜牧业是文明产生的前提。
人类从食物的采集者变成食物的生产者是“人类物质生产史上第一次历史性的飞跃”。原始社会末期,距今大约1.2万年左右,地球结束最近一次冰期,进入全新世。随着气候环境的演化,人类进入新石器时代,农耕和畜牧就是在这个时期发生和发展起来的。当农业和畜牧业成为人类谋取生活资源的“生产方式”,也就决定性地脱离了动物的生存方式。
尽管农牧业仍然依赖自然条件,但已经不是被动地接受自然界的赠与,而是开始按人类的需要改造某些自然物种,包括在这个过程中人自己(体质和智力)也被新的生产方式所改造,地球的生物圈由此进入了“人化自然”的新生态。如马克思所说:“人类史同自然史的区别在于,人类史是我们自己创造的,而自然史不是我们自己创造的。”
3.在持续数千年的新石器时代,人类的生存方式发生了一系列革命性变化,最终跨越了文明社会的门槛。在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变化是:
(1)生产工具的进步。人类对自然材料的利用和改造使生产工具不断进步,同时也制造出日益多样的生活用具。从磨制石器、陶器、玉器的制作,直至发明金属冶炼技术,制造出金属工具和武器(青铜器、铁器);在驯养动物基础上,畜力(牛、马)成为生产和生活中人力的补充。
(2)共同体结构的演化。农耕地区形成了比较稳定的定居生活方式,人口的繁衍条件得到保障。随着人口的增长,共同体的扩大超越了血缘家庭和氏族部落,出现了地域性的村落和功能性的中心聚落(城、市),在这个过程中共同体结构从部落联盟发展出早期国家(城邦、古国)。
(3)公共权力的产生。定居和剩余产品的增多为劳动分工和社会分层提供了条件。手工业、商业、建筑、宗教祭祀等活动衍生出相应的工艺、文化和艺术。专门化的劳动和财产的差异使社会阶层相对固化。共同体的扩大和社会管理的需要产生了公共权力,它和私有制、阶级分化一起奠定了国家的基本结构(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
(4)文字的发明。社群交往、贸易活动、社会管理和统治权威的建构需要相应的文化交流工具,于是从简单、直接的语音交流发展出日趋复杂、且可保存的语言——文字复合系统。文字的发明开始了有文字记载的人类历史。
由于上述一系列重大的变化,到新石器时代结束时,人类已然迈过了文明社会的门槛,从史前史进入了文明史。
总之,文明社会的形成是诸多因素集合融汇而成的一个系统性历史进程。这些因素在人类发展的一个特定的历史阶段(距今约1万年—5000年)和人类活动的主要区域(亚欧大陆和北非地区)先后发生、互相促进,共同塑造了文明社会的普遍形态。美洲、大洋洲和撒哈拉以南非洲,由于地理环境的阻隔,缺乏与其他地区的联系和交往,因此发展相对缓慢。
在文明社会形成过程中,文明系统各要素的组合方式和发展路径因不同的自然环境、时空条件而表现为早期地域文明的特殊性。如马克思所说,当人类进入文明阶段时,“不同的公社在各自的自然环境中,找到不同的生产资料和不同的生活资料。因此,它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产品,也就各不相同。”
我们在讲解文明社会的形成过程时,需要让学生理解:这个过程在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上是不平衡的,早期地域文明的产生有先后、发展有快慢、程度有高低、类型有区别,但在普遍意义上,它们都是区别于史前人类的文明社会。各地域文明享有平等的发展权利,展现出丰富多彩又各具特色的人类文化价值。这种人类文明的普遍性也就是各地域、各民族间进行文化交流和“文明互鉴”的前提。
正因为如此,任何单一因素作为文明的标志都是不准确的,也很难用一个确定的时间作为文明社会的起点。随着考古学和人类学研究的推进,我们对文明产生的历史进程、文明社会的系统结构的认识还会进一步深化和细化,但上述问题可以作为在历史教学中理解和诠释文明概念的一种基本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