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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收了53年的费用取消了【电价要降】平日我们还交了哪些“附加费”?

哈尔滨日报  · 公众号  · 黑龙江  · 2017-05-31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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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网(ID:ourcecn)



随着社会的发展,电已经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每一次电价的调整都能引发外界巨大的关注。最近有一则好消息传来,我们的电价又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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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5月30日从国家电网公司获悉,已征收50多年的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近期被取消 ,此举可使 我国平均每度电价降低1分1左右 。按全国销售电量计算,可 节约全社会用电成本约 350亿元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已征收53年


很多人都认为电价有统一的标准。但实际上一张张居民用电缴费单里,含有多项“附加”费用。其中有一项就是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的最初目的是为了弥补包括城市配网在内的城市建设资金不足,该项规定于1964年制定,至今已征收53年。按照这项规定,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包括工业用电、工业用水、公共汽车、公共电车、民用自来水、民用照明用电、电话、煤气、轮渡等9项附加。2015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显示,当年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决算为295亿元。财政部已经从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


“电价里附加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资金共有7项,其中向用户直接征收的有6项,包括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农网还贷基金等。”国网公司财务部价格处处长吕栋告诉记者,这6项共占电价总额的6%左右。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原名为“三峡水利建设基金”,是国家为支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解决三峡工程后续问题以及加强中西部地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2010年1月1日起,三峡水利建设基金停止征收,但为其筹资的电价附加不取消,继续以新设立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名义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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