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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槽】这几种人,你愿付费我也不想接你的Case!

法律博客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6-29 13:31

正文

希望律师同行保守自己的执业尊严,不可为案源任由当事人甩弃其做人的基本准则。


文 | 郑秋云律师

来源 | 郑秋云律师的法律博客


最近帮几个亲戚处理几个不同的小纠纷,均是前期咨询和提供法律建议,感触很深的是:即便是亲戚,都会跟我说“太麻烦你了”、“谢谢”这类字眼,反而是一个几乎有五六年不见的同学,一个电话过来,“喂,你是XXX吗?”声音提高五个调的那种,我一度以为是讨债上门,耐心解答十几分钟,末了也没获得一个“谢谢”。当然,最有意思的还是微信朋友圈里的一些陌生人,好像麻烦陌生人不用还似的,麻烦起别人来很随性,既不会称呼,咨询不分时间,也不懂得说谢。接触多了,总结几种人,几种愿意付费我也不想接他Case的人。



第一种人:不愿意付咨询费的



我相信很多法律人执业之初,秉承公益助人理念,对于一些人的咨询都会乐心解答,不会想收咨询费。但是慢慢地被一些咨询半天最终不会说声谢谢的人寒了心,收点咨询费,五十、一百的,既设立门槛、降低咨询量,又对自己的劳动付出有交待。


多数人是不愿意付咨询费的,这是目前的现状,对于咨询,如果有人在微信上问“可以向你咨询一个问题吗?”我一般直接回答:“咨询不是免费的,基础收费100元,你需要衡量你即将咨询的问题是否值这个价以及值得我们两个人花费时间沟通、解决,衡量清楚后,请先付费后发送问题。”有的人就无声无息了,将衡量和选择权交给当事人,倘若所询问的问题连100元都不值,何必浪费我的时间?而对于连100元咨询费都愿意给的人,更不指望他能掏出几千元、上万元的律师费。


第二种人:不懂得礼貌称呼他人的



我本人对“小+姓”的称呼很是反感,如小张、小林,有些客户公司的员工向我介绍时会说“您喊我小吴就行”,我会向其解释:“姓是父母给的,名字才是用来区分人与人之间的不同,所以麻烦你还是告诉我你的名字,我称呼你名字”。


对于那类喊“小郑”的陌生人或者不熟的人,抱歉,我真没有兴趣回复,对你的案件也没兴趣。


第三种人:咨询不管时间的



我对睡眠要求比较高,所以十几年下来几乎在十一点左右就寝,常常第二天打开微信,一两条消息跳出来,时间显示在前一天晚上“11点-12点期间”,且不说我没看到,即便看到,对这类信息也不会回。


首先,我跟你不熟,你多大的急事会向一个平常都不联系的陌生人求助?其次,律师不是24小时营业,我晚上七点之后就想做点自己的事情,看看书、分析分析案例也好,就是不想被人打扰。再者,我们真的不熟,你这种不怕麻烦人的精神,我不想消受。我非常好的朋友,大半夜给我发微信,都得先问一句“你睡了吗?有个事情麻烦你下”,你倒好,直接“在?请教个事情”。这类人,离我远点。


第四种人:在微信、QQ上让你打N多字的



朋友、亲戚咨询事情,绝大多数先微信上问一句“方便吗现在?”,然后电话拨过来。而一些并不太熟的,从来都是在微信上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发过来,不管你忙不忙,让你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打字解答。抱歉,打字很辛苦、很耗时间,倘若一个电话费都舍不得的话,你另请高明吧。


第五种人:表里不一的



有一次,与同事合办的案件,前期谈判我出主力,当事人在我面前将案件办成归功于我,后期出现其他纠纷时,当事人向我表示希望由我担任主办律师,并曾在我面前数落另一名合办律师过于温和、办事不力。此后,因为内部调整问题,该案我不再跟踪,但办案期间该当事人不清楚此事,与合办律师配合不错,也未曾与我联系过,直到后期因案情转变,又再次与我联系,希望我出面。然而,这类当事人的表里不一算是看透,解答一二后便告知其与合办律师联系较妥。


先总结这五种人,本文的总结权当自我提醒,不寄希望于当事人阅读后能有所改变或收敛,毕竟如何为人无权过多指责或要求,站在道德制高点要求他人改变,更是奢求。只希望律师同行,能够保守自己的执业尊严,不可为案源任由当事人甩弃其做人的基本准则。



本期编辑 |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