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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经文: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罗马书
13
:
1
)。
“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
”
,这句话可直译作:
“
每一个人都必须顺服在上的权柄。
”
首先,谁是
“
在上有权柄的
”
?那种认为此处的
“
权柄
”
也包括天使权柄的说法,不应该被采纳;照着后面的经文看,天使当然不会管
“
纳粮
”
与
“
收税
”
的事。所以,这里的
“
在上有权柄的
”
必定是指地上的权柄,即政府的执政掌权者。这些执政掌权者应当包括
“
君王和一切在位的
”
(提摩太前书
2
:
2
),
“
做官的、掌权的
”(
提多书
3:1),“
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
”
(彼得前书
2
:
13
,
14
)。他们
“
在上
”
,不是由于他们有高人一等的道德操守,也不是因为他们自身配得众人之上的地位,而是那位在
“
人的国中掌权
”
的
“
至高者
”
(但以理书
4
:
17
),把祂的子民置于这些执政掌权者的治理
“
之下
”
。既然这是神的安排,那么,
“
顺服他
”
,就成了神子民无可推卸的责任。
“
人人当顺服他
”
的
“
人人
”
(
πᾶσα ψυχὴ
,直译:每一个灵魂),显然是指每一位基督徒,因为罗马书的对象是
“
在罗马为神所爱、奉召作圣徒的众人
”
(罗
1
:
7
)。保罗在这里使用了旧约的或犹太化的表达方式,用
ψυχὴ
(灵魂)一词来表达
“
全人
”
的观念,用以强调对在上权柄的顺服是整个人的顺服,包括心智的领受与身体的力行。
“
顺服
”
(
ὑποτασσέσθω
)在这里是命令语气,所以
“
人人当顺服他
”
作为一项命令,是没有疑问的。但
“
顺服
”
在此处到底意味着什么呢?是说基督徒必须无条件地
“
顺从
”
(
πειθαρχ
έ
ω
:顺从,服从)执政掌权者吗?当然不是。当
“
该撒
”
要把
“
神的物
”
掠为己有时,基督徒就会毫不犹豫地对他说
“
不
”
。当
“
该撒
”
的命令和基督徒的信仰发生冲突时,基督徒就会坚定不移地
“
抗命
”
以维护自己的信仰。
“
该撒
”
说:
“
我们不是严严地禁止你们,不可奉这名教训人吗?
”
基督徒会说:
“
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
”
(参使徒行传
5
:
28
,
29
)当然,如此
“
抗命
”
的结果可能是受到
“
该撒
”
的刑罚。但如此受罚,却是基督徒乐于承担的
——
这是为基督和福音的缘故受苦,是背着十字架跟从基督的内容。
有人会问,
“
顺服
”
既是神的命令,但又不是指那种无条件的
“
顺从
”
,那么它指的是什么呢?
它是指着一种基督徒对执政掌权者的基本态度说的。这种态度表明,基督徒照着神的命令,愿意
“
顺服
”
(
ὑποτάσσω
)在上的执政掌权者;如果政府的法令与神的旨意没有冲突,基督徒也会乐意
“
顺从
”
(
πειθαρχ
έ
ω
)或遵行这些法令。基督徒对
“
该撒
”
权限范围内的事情说
“
是
”
,对他超越自己权限范围的事情说
“
不
”
。正因为我们对该说
“
是
”
的事情愿意说
“
是
”
,我们说
“
不
”
时才会更加响亮有力!(参
F. F.Bruce
《罗马书注释》,刘良淑译,校园版。
230
页)
为了准确地了解罗马书
13
章
1
节的命令,我们在这里必须谨慎地区分
“
顺服
”
(
ὑποτάσσω
)与圣经中的另一个字
“
顺从
”
(
πειθαρχ
έ
ω
)之间的不同含义。
顺服
(
ὑποτάσσω
)原本是一个军队用语,本意是,(级别低的)被安排在(级别高的)之下;因此,在下的要顺服在上的。保罗用这个字的意思是,基督徒承认在上有权柄的人是神所设立的,我们必须照着神的命令,甘愿把自己置于他的高位之下。如前所述,此处主要是指态度上的顺服。
顺从
(
Πειθαρχ
έ
ω
)是指有了基本的顺服态度,还要遵行掌权者的命令;这个字强调的是顺服所带出的行动。保罗在提多书
3
章
1
节就同时使用了这两个词:
“
你要题醒众人,叫他们顺服(
ὑποτάσσεσθαι
)作官的,掌权的,遵他的命(
πειθαρχεῖν
),预备行各样的善事。
”
这里显然是指,若
“
作官的、掌权的
”
之命令与神的旨意没有冲突,基督徒就要照他说的去做;从
“
顺服
”
的态度到
“
顺从
”
的行动,目的都是为了行神眼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