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我们重申需要重点推动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强调根据各国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义务,采取以下切实行动:
(1)加强对话协商,促进各国发展战略对接,注意到“一带一路”倡议与第六段所列发展计划和倡议协调发展,促进欧洲、亚洲、南美洲、非洲等地区之间伙伴关系的努力。
(2)就宏观经济问题进行深入磋商,完善现有多双边合作对话机制,为务实合作和大型项目提供有力政策支持。
(3)加强创新合作,支持电子商务、数字经济、智慧城市、科技园区等领域的创新行动计划,鼓励在尊重知识产权的同时,加强互联网时代创新创业模式交流。
(4)推动在公路、铁路、港口、海上和内河运输、航空、能源管道、电力、海底电缆、光纤、电信、信息通信技术等领域务实合作,欢迎新亚欧大陆桥、北方海航道、中间走廊等多模式综合走廊和国际骨干通道建设,逐步构建国际性基础设施网络。
(5)通过借鉴相关国际标准、必要时统一规则体制和技术标准等手段,实现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协同效应最大化;为私人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有利、可预测的环境;在有利于增加就业、提高效率的领域促进公私伙伴关系;欢迎国际金融机构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和投入。
(6)深化经贸合作,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和效力;共同推动世界贸易组织第11次部长级会议取得积极成果;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让普通民众从贸易中获益。
(7)通过培育新的贸易增长点、促进贸易平衡、推动电子商务和数字经济等方式扩大贸易,欢迎有兴趣的国家开展自贸区建设并商签自贸协定。
(8)推动全球价值链发展和供应链联接,同时确保安全生产,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增加双向投资,加强新兴产业、贸易、工业园区、跨境经济园区等领域合作。
(9)加强环境、生物多样性、自然资源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抗灾、减灾、提高灾害风险管理能力、促进可再生能源和能效等领域合作。
(10)加强通关手续等方面信息交流,推动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信息共享;加强海关合作,通过统一手续、降低成本等方式促进贸易便利化,同时促进保护知识产权合作。
(11)合作构建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融资体系;加强金融设施互联互通,创新投融资模式和平台,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探寻更好服务本地金融市场的机会;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发挥积极作用,加强与多边开发机构的合作。
(12)为构建稳定、公平的国际金融体系作贡献;通过推动支付体系合作和普惠金融等途径,促进金融市场相互开放和互联互通;鼓励金融机构在有关国家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推动签署双边本币结算和合作协议,发展本币债券和股票市场;鼓励通过对话加强金融合作,规避金融风险。
(13)加强人文交流和民间纽带,深化教育、科技、体育、卫生、智库、媒体以及包括实习培训在内的能力建设等领域务实合作。
(14)鼓励不同文明间对话和文化交流,促进旅游业发展,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