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篇《山东11名涉黑人员当儿子面侮辱其母亲 1人被刺死》的文章又被送上了热门。“一男子因母亲欠债遭11人凌辱,怒将凌辱之人刺死被判无期徒刑。”
多家媒体转发此篇报道,在各大网络平台刷屏:
这场惨案到底是如何发生的呢?
2016年4月14日,这起血案因暴力催债引起。女企业家苏银霞曾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元,月息10%。在支付本息184万和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后,仍无法还清欠款。
“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在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凌辱之后,一名催债人杜志浩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当着苏银霞儿子被告于欢的面。
之后被告的姑姑报警,而在判决书显示,多名现场人员证实,民警进入接待室后,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
民警未能阻止这场羞辱。情急之中,22岁的于欢摸出一把水果刀乱刺,致4人受伤。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2016年12月15日,聊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于欢故意伤害一案。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然而,地方法院的判决却在民间炸开了锅,民众一片哗然!
有网友认为法院“判决荒唐”,于欢做了一个儿子应该做的事。
案发地 图片来源:南方周末
庭审时的争议点在于,
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以及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而这也引发了众多网友的热议:
于欢面对众多讨债人长时间纠缠,不能正确处理冲突,持尖刀捅刺多人,构成故意伤害罪;
鉴于被害人存在过错,且于欢能如实供述,对其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解释:虽然当时于欢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也遭到对方侮辱和辱骂,但对方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经出警的情况下,被告人于欢及其母亲的生命健康权被侵犯的危险性较小,“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目前,于欢已提出上诉。
于欢的上诉代理人、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清利主张:在遭遇涉黑团伙令人发指的侮辱、警察出警后人身自由仍然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于欢的被迫还击至少属于
防卫过当。
他还认为,于欢听从民警要求交出刀具并归案、在讯问中如实供述等行为,应当认定为自首。
引发争议的暴力催债:
四次
拨打110和市长热线
于欢,今年22岁,母亲苏银霞,因经营工厂资金周转困难而向某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前后累计借款135万元,约定月息10%。此后陆续归还现金184万,以及一套价值70万的房屋抵债,还剩大约17万余款实在没有资金归还。因此,苏银霞遭受到暴力催债。
由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10多人的催债队伍多次骚扰苏银霞的工厂,辱骂、殴打。案发前一天,吴学占在她的已抵押的房子里,指使手下拉屎,然后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要求还钱。当日下午,苏银霞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但并没有得到帮助。
第二天,催债的手段升级,苏银霞和儿子于欢被带到公司接待室,连同一名职工,11名催债人员围堵并控制着他们三人。其间,催债人员用不堪入耳的羞辱性话语辱骂苏银霞,并脱下于欢的鞋子捂在他母亲嘴上;甚至故意将烟灰弹到苏银霞的胸口。催债人员杜志浩甚至脱下裤子,侮辱苏银霞,令于欢濒临崩溃。外面路过的工人看到这一幕,才让报警人于秀荣报警。
警察接警后到接待室,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看到警察要离开,报警的于秀荣拉住一名女警,并试图拦住警车。“警察这时候走了,他娘俩只有死路一条”于秀荣在后来接受记者采访说。被催债人员控制的于欢看到警察要走,已经情绪崩溃的于欢站起来试图往外冲,唤回警察,被催债人员拦住。混乱中,于欢从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乱捅,致使杜志浩等四名催债人员被捅伤。其中,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另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判决书没提及的细节:
放黄色录像、将烟灰弹胸口等
此前曾有媒体采访目击者时提及,催债人员对于欢的母亲苏银霞的侮辱行为,
不仅仅包括脱裤子,脱于欢的鞋来堵嘴等,还有如放黄色录像,以及将烟灰弹到苏银霞的胸口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