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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童养媳——不为人知的中国式耻辱

电影派  · 公众号  · 电影  · 2017-03-09 22:32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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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过上没羞没臊的观影生活


电影派
Vol.428


昨天,女孩子们都欢脱在女王节、仙女节里。


却不知有些女孩,她们连基本的人权都被剥夺


最近,有一则爆炸性新闻,本该闹得举国震惊,却又迅速被和谐


不知道你们留心没有——


巫山童养媳事件



真的难以想象,同一片天空下,怎会有如此变态扭曲的现实


最早是去年5月底,网上曾出现一则新闻——


重庆三姐妹成童养媳:1人14岁生子,8年4次逃跑。



当时引起热议,但很快不了了之。


两个多月后的王宝强离婚案,让所有人都忘却了那些深山中的悲惨女孩


近日,巫山童养媳事件的主人公马泮艳,借助微博,再次求助


同样的结局,该事件相关的敏感微博,很多被新浪删掉


在明星拉个屎都能上热搜的年代,这则应该被国人关注的事件,却一直被雪藏



虽然今天写这篇文章,也不能改变什么。


但派爷还是想尽绵薄之力,给予这个女孩些鼓励。


同时,也让关注派爷的宝宝们,知道本应知道的。


故事发生在重庆市巫山县金花村


一个风景秀丽的地方,却一直盛行着令人震惊的陋习



主人公马泮艳从小生活在一个五口之家。


父母养育了3个女儿


女儿本该是家庭的小棉袄,但在这个家里,却是灾难


父亲的家族里,只有他一家没有儿子,他将这视为屈辱


经常对妻子打骂,甚至脱光衣服吊起来打。


不堪忍受家暴的母亲,从此患上精神疾病


在1997年,母亲发病时,用锄头打死了父亲



父亲去世,3个年幼的马家姐妹集体辍学,跟随母亲寄宿在大伯家。


她们虽然年幼,却要起早贪黑地干活,煮猪食、做饭、砍柴、打猪草……


同时,大伯作为监护人,享受着发放给姐妹三个的补助金


但,大伯却亲手,将亲侄女推向了炼狱



他先是打跑精神不正常的弟媳,马家姐妹的母亲,从此失踪。


然后相继将三个女孩,卖给他人做童养媳——


1998年,大姐,13岁,被卖了 2500元;


2000年,主人公马泮艳,12岁,被卖了3000 元钱和 500 斤大米;


2002年,小妹妹,12岁,被卖了4000元。


三个姐妹,刚失去双亲,又沦为性奴,变成生儿育女的工具



马泮艳的自己话讲,她们的人生,从此除了哭,就是恨


马泮艳的遭遇和《盲山》中的白春梅很像。



丈夫都是年老丑陋,马的丈夫大她17岁。


她们都是被“丈夫”强奸,被迫生子。



多次逃跑都未果,还被像奴隶一样关起来,遭受虐待和家暴


不单要忍受“丈夫”的强奸,马泮艳还时常遭受到丈夫弟弟的性侵



然而,马泮艳的遭遇甚至比《盲山》还惨


她被强奸生子的时候,只有14岁


因为年龄太小,婆家不肯带她去医院待产。


难产时,甚至当地的产婆在没有麻药的情况下,徒手用刮胡刀片马泮艳做了“横切”,又用普通的线缝上。



经过17 年的炼狱生活后,为婆家产下一女一子的马泮艳终于逃跑成功


2008年,20岁的马泮艳逃到广东打工。


也遇见了属于自己的爱情


然而,可怕的是,当她想要组建新的家庭时,却发现自己当年「被结婚」了。


当年还年幼,没有签署过任何文件和手续的她,竟然有了结婚证?



小时候,马泮艳向派出所报案求助时,民警以家庭纠纷的名义,将强奸幼女的罪行模糊过去。


而当长大成人的马泮艳,再次选择用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公道时,她还是失望而归。


她只得到了一纸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书



法院的工作人员,竟然劝阻她不要孩子,不要财产


甚至不要告“丈夫”强奸罪,理由竟然是孩子大了会恨她一辈子,“丈夫”坐牢了孩子将来考公务员都不能考。


都特么什么鬼理由,这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


马泮艳这次没有软弱,她清晰地罗列了自己的诉求。


然而都被巫山县政府,很巧妙地驳回了她的诉求——


1、“前夫”对当时的自己,是犯下强奸罪。


——巫山县政府回应:因马泮艳户口上报的是农历生日,当时发生性关系时,超出14岁几个月,所以不构成强奸罪



2、当年大伯将她贩卖做童养媳,属于变相买卖少女。


——巫山县政府回应:当年13岁的马泮艳被大伯以30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是合法的。


合法的理由令人发指——


因为大伯很穷,养不起她。所以,大伯贩卖侄女,不违法


卧槽,穷你怎么不卖自己闺女?


那个年代,在那个贫瘠的山村,3000元已是不小的数目。


用所谓彩礼钱来冠冕堂皇地掩盖倒卖少女的罪行,实在是可怕。


她几经周折,派出所,法院,政府,甚至妇联,都将她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


所以,《我不是潘金莲》一点也不夸张啊,朋友们。


这种无助与孤立,在外人看来,也许是神经病,但只有当事人自己才懂得其中辛酸。



选择两会期间这种敏感时期,无奈也被某些人解读成炒作。


如同李雪莲一样,当事件被曝光引起热议后,马泮艳吸引来了大批平日日理万机的工作人员们,包括政府人员、警察、记者等等。


他们并不是来解决问题,而是要她不要给当地抹黑



这会让巫山县变成民风落后,法治不力的地方。


巫山县公安怕影响不好,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把马家姐妹控制了起来。


果然是,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然而,最令派爷感到毛骨悚然的是,当地村民,根深蒂固的恐怖思想


金花村是国家级贫困县的贫困村,本应民风淳朴,但这里的村民却真的是穷山恶水出刁民。



简直愚昧到极致。


当马家姐妹们回乡讨要说法时,当年卖她、凌辱她们的男人,竟然都是一副理所应当的丑陋嘴脸。


你自己没有那意思,谁能强奸到你?



更可怕的是,这不单单是维系女权的问题,问题是,当地的女人们,也是同样的愚昧思想。


“前夫”的四舅妈虽然同情马泮艳,却埋怨她——


他怕你跑了才守着你,你不跑他守你干什么。



“前夫”的弟弟时常强奸马,弟媳不指责丈夫,却反过来辱骂马泮艳——


我还说是她强奸我老公,不要脸的东西。



这已经不是男女不平权的问题了,这是整个村子都变态扭曲啊!!


谁能想到,在教化开明的今天,还有如此病态、丧失人性的底层。


这绝不是个例。


马家姐妹令人震惊的遭遇,在当地却是普遍化


她们的奶奶也曾是童养媳。


陋习世代相传,有大山相隔,就完全无视外面的文明。


巫山县,如今俨然成了童养媳之乡


然而,不知道,像这样的乡村,还有多少。


像马泮艳这样的悲惨女孩,还有多少。


曾有拒绝帮助马泮艳的一位当地媒体人透露——


我们这边十二三岁、十三四岁结婚的,不止她一个,可能有上千人当地农民很多觉得这不是个事


难道因为普遍,如此泯灭人性的陋习,就可以法不责众? 


从之前歌颂的被拐卖的「大山最美乡村女教师」,到现在被和谐的「巫山童养媳」。



如此荒诞离谱,却是真实,而且不是少数。


难道只有像《金福南杀人事件始末》中的女人,被逼到绝境,屠杀整个村落,才能得以讨回公道?



就是这样,我们还要在会上提议18岁就可以结婚?



电影就已经够残酷,但现实永远都是能给我们更响亮的耳光


姐妹仨人,如今都已离婚,她们逃离了那个山村。


她们几经周转,找到了当年失踪的母亲


母亲在当年被大伯打跑后,流浪乞讨,先后两次被捡回家生下孩子,就被赶走。


如今,相隔17年,三个女儿被摧残得不是少女模样;


母亲也被摧残成掉了牙齿的老妇人。



母女相见,别无他路,只能一起抱头痛哭


派爷说不出,让这个姑娘,让这几个母女,放下过去,好好生活的话。


因为我们谁都没亲身经历过,我们谁都没资格让她放下。


你看不见黑暗,是因为有人在负重前行。


但不代表,这个世界一片光明。


PS:戳下面,即可观看马家姐妹回乡讨说法视频。


派爷友情提示:看完别气得摔手机




个zan=还世界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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