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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过上没羞没臊的观影生活
昨天,女孩子们都欢脱在女王节、仙女节里。
却不知有些女孩,她们连基本的人权都被剥夺。
最近,有一则爆炸性新闻,本该闹得举国震惊,却又迅速被和谐。
不知道你们留心没有——
巫山童养媳事件。
真的难以想象,同一片天空下,怎会有如此变态扭曲的现实。
最早是去年5月底,网上曾出现一则新闻——
重庆三姐妹成童养媳:1人14岁生子,8年4次逃跑。
当时引起热议,但很快不了了之。
两个多月后的王宝强离婚案,让所有人都忘却了那些深山中的悲惨女孩。
近日,巫山童养媳事件的主人公马泮艳,借助微博,再次求助。
同样的结局,该事件相关的敏感微博,很多被新浪删掉。
在明星拉个屎都能上热搜的年代,这则应该被国人关注的事件,却一直被雪藏。
虽然今天写这篇文章,也不能改变什么。
但派爷还是想尽绵薄之力,给予这个女孩些鼓励。
同时,也让关注派爷的宝宝们,知道本应知道的。
故事发生在重庆市巫山县金花村。
一个风景秀丽的地方,却一直盛行着令人震惊的陋习。
主人公马泮艳从小生活在一个五口之家。
父母养育了3个女儿。
女儿本该是家庭的小棉袄,但在这个家里,却是灾难。
父亲的家族里,只有他一家没有儿子,他将这视为屈辱。
经常对妻子打骂,甚至脱光衣服吊起来打。
不堪忍受家暴的母亲,从此患上精神疾病。
在1997年,母亲发病时,用锄头打死了父亲。
父亲去世,3个年幼的马家姐妹集体辍学,跟随母亲寄宿在大伯家。
她们虽然年幼,却要起早贪黑地干活,煮猪食、做饭、砍柴、打猪草……
同时,大伯作为监护人,享受着发放给姐妹三个的补助金。
但,大伯却亲手,将亲侄女推向了炼狱。
他先是打跑精神不正常的弟媳,马家姐妹的母亲,从此失踪。
然后相继将三个女孩,卖给他人做童养媳——
1998年,大姐,13岁,被卖了 2500元;
2000年,主人公马泮艳,12岁,被卖了3000 元钱和 500 斤大米;
2002年,小妹妹,12岁,被卖了4000元。
三个姐妹,刚失去双亲,又沦为性奴,变成生儿育女的工具。
用马泮艳的自己话讲,她们的人生,从此除了哭,就是恨。
马泮艳的遭遇和《盲山》中的白春梅很像。
丈夫都是年老丑陋,马的丈夫大她17岁。
她们都是被“丈夫”强奸,被迫生子。
多次逃跑都未果,还被像奴隶一样关起来,遭受虐待和家暴。
不单要忍受“丈夫”的强奸,马泮艳还时常遭受到丈夫弟弟的性侵。
然而,马泮艳的遭遇甚至比《盲山》还惨。
她被强奸生子的时候,只有14岁。
因为年龄太小,婆家不肯带她去医院待产。
难产时,甚至当地的产婆在没有麻药的情况下,徒手用刮胡刀片为马泮艳做了“横切”,又用普通的线缝上。
经过17 年的炼狱生活后,为婆家产下一女一子的马泮艳终于逃跑成功。
2008年,20岁的马泮艳逃到广东打工。
也遇见了属于自己的爱情。
然而,可怕的是,当她想要组建新的家庭时,却发现自己当年「被结婚」了。
当年还年幼,没有签署过任何文件和手续的她,竟然有了结婚证?
小时候,马泮艳向派出所报案求助时,民警以家庭纠纷的名义,将强奸幼女的罪行模糊过去。
而当长大成人的马泮艳,再次选择用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公道时,她还是失望而归。
她只得到了一纸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书。
法院的工作人员,竟然劝阻她不要孩子,不要财产。
甚至不要告“丈夫”强奸罪,理由竟然是孩子大了会恨她一辈子,“丈夫”坐牢了孩子将来考公务员都不能考。
都特么什么鬼理由,这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
马泮艳这次没有软弱,她清晰地罗列了自己的诉求。
然而都被巫山县政府,很巧妙地驳回了她的诉求——
1、“前夫”对当时的自己,是犯下强奸罪。
——巫山县政府回应:因马泮艳户口上报的是农历生日,当时发生性关系时,超出14岁几个月,所以不构成强奸罪。
2、当年大伯将她贩卖做童养媳,属于变相买卖少女。
——巫山县政府回应:当年13岁的马泮艳被大伯以30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是合法的。
合法的理由令人发指——
因为大伯很穷,养不起她。所以,大伯贩卖侄女,不违法。
卧槽,穷你怎么不卖自己闺女?
那个年代,在那个贫瘠的山村,3000元已是不小的数目。
用所谓彩礼钱来冠冕堂皇地掩盖倒卖少女的罪行,实在是可怕。
她几经周折,派出所,法院,政府,甚至妇联,都将她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
所以,《我不是潘金莲》一点也不夸张啊,朋友们。
这种无助与孤立,在外人看来,也许是神经病,但只有当事人自己才懂得其中辛酸。
选择两会期间这种敏感时期,无奈也被某些人解读成炒作。
如同李雪莲一样,当事件被曝光引起热议后,马泮艳吸引来了大批平日日理万机的工作人员们,包括政府人员、警察、记者等等。
他们并不是来解决问题,而是要她不要给当地抹黑。
这会让巫山县变成民风落后,法治不力的地方。
巫山县公安怕影响不好,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把马家姐妹“控制”了起来。
果然是,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然而,最令派爷感到毛骨悚然的是,当地村民,根深蒂固的恐怖思想。
金花村是国家级贫困县的贫困村,本应民风淳朴,但这里的村民却真的是穷山恶水出刁民。
简直愚昧到极致。
当马家姐妹们回乡讨要说法时,当年卖她、凌辱她们的男人,竟然都是一副理所应当的丑陋嘴脸。
你自己没有那意思,谁能强奸到你?
更可怕的是,这不单单是维系女权的问题,问题是,当地的女人们,也是同样的愚昧思想。
“前夫”的四舅妈虽然同情马泮艳,却埋怨她——
他怕你跑了才守着你,你不跑他守你干什么。
“前夫”的弟弟时常强奸马,弟媳不指责丈夫,却反过来辱骂马泮艳——
我还说是她强奸我老公,不要脸的东西。
这已经不是男女不平权的问题了,这是整个村子都变态扭曲啊!!
谁能想到,在教化开明的今天,还有如此病态、丧失人性的底层。
这绝不是个例。
马家姐妹令人震惊的遭遇,在当地却是普遍化。
她们的奶奶也曾是童养媳。
陋习世代相传,有大山相隔,就完全无视外面的文明。
巫山县,如今俨然成了童养媳之乡。
然而,不知道,像这样的乡村,还有多少。
像马泮艳这样的悲惨女孩,还有多少。
曾有拒绝帮助马泮艳的一位当地媒体人透露——
我们这边十二三岁、十三四岁结婚的,不止她一个,可能有上千人。当地农民很多觉得这不是个事。
难道因为普遍,如此泯灭人性的陋习,就可以法不责众?
从之前歌颂的被拐卖的「大山最美乡村女教师」,到现在被和谐的「巫山童养媳」。
如此荒诞离谱,却是真实,而且不是少数。
难道只有像《金福南杀人事件始末》中的女人,被逼到绝境,屠杀整个村落,才能得以讨回公道?
就是这样,我们还要在会上提议18岁就可以结婚?
电影就已经够残酷,但现实永远都是能给我们更响亮的耳光。
姐妹仨人,如今都已离婚,她们逃离了那个山村。
她们几经周转,找到了当年失踪的母亲。
母亲在当年被大伯打跑后,流浪乞讨,先后两次被捡回家,生下孩子,就被赶走。
如今,相隔17年,三个女儿被摧残得不是少女模样;
母亲也被摧残成掉了牙齿的老妇人。
母女相见,别无他路,只能一起抱头痛哭。
派爷说不出,让这个姑娘,让这几个母女,放下过去,好好生活的话。
因为我们谁都没亲身经历过,我们谁都没资格让她放下。
你看不见黑暗,是因为有人在负重前行。
但不代表,这个世界一片光明。
PS:戳下面,即可观看马家姐妹回乡讨说法视频。
派爷友情提示:看完别气得摔手机。
个zan=还世界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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