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小D入职第一天,新东家是惠州某电子有限公司。上午8:30,小D就拿着自己的入职材料公司报到。没想到HR却告知小D欠缺一份
“职业健康体检报告”
。
听完HR的话,小D内心很疑惑:
“职业健康检查是什么?”
小D转身回去问HR。
(超神奇!一转身就变成二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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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介绍:我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上岗前必须先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给小D递上了一本《常见职业卫生问题解答》。
小D认真翻阅《常见职业卫生问题解答》册子——“震惊,九成行业都有职业病,职业病到底是什么?”翻阅一遍后,小D初步了解职业病是怎么产生,以及职业健康检查的重要性。
第二天,小D就前往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没想到一大早,前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人还真不少。
半个小时后,终于排到小D做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根据小D入职的电子行业存在“铅”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医生特意为小D进行了铅作业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第三天,拿到“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书”的小D,终于可以顺利到公司报到了。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当然,每一行也有每一行的不容易
有些行业还会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劳动者健康
关于职业健康检查,我们不能忽略这些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掌握从事有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状况,早期发现职业禁忌证、职业病和可能的其他疾病和健康损害,为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提供依据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如电子行业、印刷、制鞋行业、家具制造、五金行业、电镀行业等。
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如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
用人单位
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分别于4月26日、27日于仲恺高新区开展现场宣传活动,为广大劳动者及群众介绍职业病防治知识,解答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评价等方面的疑问。
第一场:
时间:2017年4月26日 17:00-18:30
地点:仲恺时尚公园广场
第二场:
时间:2017年4月27日 17:00-18:30
地点:仲恺航天科技园
今年的4月26日——5月1日
是
第15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为了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
西子湖畔将联合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
推出全新的科普栏目
《干掉职业病》
希望我们一起职来职往
干掉职业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