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新形势下做好开发区工作作出全面部署。5个大面,具体23条内容,有媒体称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各类开发区的总体指导文件。
我们先摘五方面重点任务:
一,优化开发区形态和布局——
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首要任务。
国家级开发区要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园区,省级开发区要成为区域经济增长极。
二,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快产业结构优化,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推动实现绿色发展,提升基础设施水平。
三,全面深化开发区体制改革——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将能够下放的经济管理权限下放给开发区。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探索多元化的开发区运营模式,
支持开发区开发运营企业专业化发展。
四,完善开发区土地利用机制——
对发展较好、用地集约的开发区,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给予适度倾斜。
五,完善开发区管理制度——加强开发区发展的规划指导,强化环境、资源、安全监管。完善评价考核制度、审批程序和公告制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可以说,在功能定位明确、区域规划合理的基础上,国家这是要进一步加大开发区建设力度,相关的政策、资金支持也将加码到位。
我们再来看看其中具体的一些亮点提示:
1、自行制定招商优惠政策——新文件呼应国发5号文,再次强调重申“在政策允许和权限范围内制定相应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详见识局1月5日刊文:
《挽起袖子干招商:这次可以和特朗普先生拼优惠政策了!》
2、区域有别,方式方法有别——对于东部地区开发区,鼓励进行品牌、人才、技术、资金和管理经验对外输出,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合作共建开发区。而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则要进一步完善开发区软硬件环境,加强开发区承接产业转移的能力建设。
3、PPP模式要红——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区建设。鼓励以PPP模式进行开发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在现有的开发区中投资建设、运营特色产业园,积极探索合作办园区的发展模式。
4、优秀的园区运营者、行业龙头企业越来越重要——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开发运营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发行债券融资。
5、赏罚分明,做得好给糖,做不好面壁——开发区考核结果要与奖惩措施挂钩,对考核结果好的开发区优先考虑扩区、升级,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开发区,限制新增土地指标、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特别是长期圈占土地、开发程度低的开发区,要核减面积或予以降级、撤销,不允许纳入全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
等等。
我国是从1984年开始设立首批开发区,可以说,开发区如今已经是我国营商环境的重要载体。但各类开发区数量过多、布局不合理、低水平重复建设、恶性竞争等问题突出外,部分开发区还存在产业定位趋同,主导产业不突出,特色发展、错位发展有待提高等问题。
这次意见有激励有警示,提了发展要求,也不回避问题,简而言之一句话:好好干,努力干,不拼不行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