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药品购进渠道检查,严格检查药品经营企业是否建立并严格实施购进药品资质审核、验收入库管理等制度。重点关注药品经营企业是否存在从非法渠道进货,是否存在设置“账外账”“库外库”等违法违规购销、储存行为,是否存在异常低价购销药品以及零售企业药品购销数量异常增长等情况。
开展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和处方药销售检查,严格查验《执业药师注册证》、执业药师挂牌明示、执业药师在岗服务等事项。严格落实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要求,严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不审核处方销售处方药、超处方范围销售处方药、先销售后补方以及通过买药品赠药品或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等情况。开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检查,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建立并实施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购进药品是否索取、留存合法票据,是否采取控温、防潮、避光、通风、防鼠、防污染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等。本次专项检查,共检查零售药店、医疗机构等30家次,经检查,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环节总体情况良好,基本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经营和使用药品,个别企业存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计算机系统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已责令限期整改。下一步,菏泽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检查促规范,压实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营造放心买药、安心用药的良好氛围,切实保障群众安全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