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超过2/3的人属于超重或肥胖体质,其中40%的BMI在30以上。根据2014年麦肯锡发布的一份报告,肥胖每年造成的社会经济负担达到2万亿美元,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不断上升。减肥药市场相当庞大,据一些市场数据公司估测,美国每年在一些未获得批准的减肥药物及装置上的花费就大约有600亿美元。
自2012年以来,FDA先后批准了4款减肥药,包括Vivus公司的Qsymia(芬特明/托吡酯,2012/7/17)、Arena公司的Belviq(氯卡色林,2012/6/27)、Orexigen公司的Contrave(安非他酮/纳曲酮,2014/9/10)、诺和诺德的Saxenda(利拉鲁肽,2014/12/23)。但截至目前,这些减肥药在上市后都表现平平,距离上市前10亿+美元的重磅炸弹预期都相差甚远。这里面的原因归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医生现在处方减肥药的意愿相比3年前没有太大的改善。医生所接受的传统培训并不认为肥胖是一种疾病,这种观点一直到2013年6月的美国医师协会(AMA)代表会议年会上才被改变,当时的与会代表以276:181的投票结果通过了数家专业机构提出的决议,该决议请求AMA将肥胖认定为疾病状态,对其多个病理生理方面需采取一系列干预以促进肥胖治疗和预防。
AMA做出“肥胖需要治疗”这个决定的困难程度不亚于打赢一场战争,因为它需要调动整个医疗保健机构的力量来治疗肥胖,而不仅仅是心脏病、2型糖尿病等由肥胖引发的次生疾病。AMA虽然打赢了战争,但对医生临床实践的影响其实还是很弱。
提到减肥药,医生难免会想起之前撤市的西布曲明、利莫那班。这俩药物已经在临床上使用了很久,却陆续因为心血管事件、卒中、抑郁和自杀倾向等严重不良事件而撤市,这让医生在处方减肥药的时候异常谨慎,不会因为减去几磅体重而冒大的安全性风险。医生一般也更倾向于让患者通过运动和饮食控制来减肥。因此,减肥药如果想打开市场,可能还需要漫长的医生教育过程。
减肥药和患者之间可能只隔着一层保险商, 美国医疗保险(Medicare)Part D部分甚至禁止为减肥药支付。Medicare愿意为肥胖的下游疾病付费,但不愿意为减肥药支付,说明Medicare也不认为肥胖是一种疾病。
如果没有被医保覆盖,患者一般自费购买这种“锦上添花”式药物的意愿也不高,毕竟减肥药的价格不便宜。减肥药想打开市场局面,扭转和改变医保方的支付政策也至关重要。
一方面是医生对减肥药安全的不信任,一方面是很多患者对减肥药的疗效也信不过,因为减肥药的疗效通常很温和,并非立竿见影的,而且容易反弹。
比如一个体重200磅的患者,减掉50磅(25%)的体重,在他看到一个药物只能减掉5%~10%的体重时,通常就觉得不符合预期。事实上,减掉10%的体重只是一个平均结果,即便是只减10%的体重,在心血管方面的获益都是巨大的。患者同样需要被教育。
参考资料:What’s weighing down the billion-dollar obesity drug mar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