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不让行人、
电动车不走非机动车道、
闯红灯
……
今天淄博又有一些市民被罚了!
这是记者今天早上在交警执法现场看到的!
今天8:00许,正值交通早高峰,城区主要道路交通流量到达峰值。
记者跟随张店交警大队四中队在世纪路与新村西路路口看到,路面绝大部分机动车能够按照交通规则有序通过路口,令人担忧的倒是一些骑着电动自行车的市民,抢占车道、乱闯红灯的现象屡禁不绝。
8:00-8:30半小时内,
执勤民警先后查处3起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其中2起为不走非机动车道,穿行于机动车车流中;
1起为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行驶,也就是常说的闯红灯
。
民警对这3起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当场开具罚单,
驾驶人各被处罚5元现金。
9:10许,在新村西路一处人行横道前,一位推着童车的母亲在走斑马线过街时,一辆SUV见行人过街走斑马线,未进行避让,而是打了一把方向从行人前面绕过。这一幕被附近民警用执法记录仪全程拍下。
这辆SUV被民警当场拦下,驾驶人在听到民警批评教育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惩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驾驶人潘某某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被依法处以罚款50元、驾驶证记3分。
据了解,
不文明交通行为整治活动自去年7月份启动
,旨在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秩序,着力解决城市车辆乱停乱放、乱闯红灯、乱穿马路等问题,实现“车辆停放有序规范、行人过街走斑马线、交通路口不闯红灯,文明意识大幅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整治活动以来,通过大力宣传倡导和路面积极管控,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一些长期以来市民司空见惯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不少交通参与者对行车走路缺乏规则意识和文明意识,对道路交通形成隐患。
张店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整治不是“一阵风”,而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常态化工作,只有持之以恒,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强化路面管理,才能真正让“安全畅通有序”落到实处。
为全面推进文明出行专项行动,除了严查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淄博还会整治哪些不文明出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