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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一扫,药品信息全知道!

国家医保局  · 公众号  ·  · 2025-03-13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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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记者:王洪旭 马珂

近日,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和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通知, 全面推广药品追溯码信息查询工作, 推动“应采尽采、依码结算、依码支付”,实现“卖药必扫码,买药可验码”,提升药品监管效能,筑牢药品安全防线,让群众购药更放心、用药更安心。

药品追溯码就是每盒药品的“电子身份证”,具有唯一性。 一盒药品的追溯码,只应有一次被扫码销售的记录,若重复出现多次,就存在假药、回流药或药品被串换销售的可能。近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查询”功能正式上线。 通过该功能,只需扫描药盒上药品追溯码,即可获取详细的药品销售信息。

通知要求,各市县医疗保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把加强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应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在确保所有药品追溯码准确快速上传的基础上,组织各地零售药店向群众推广药品追溯码信息查询功能,发挥药品追溯码作为药品唯一的“电子身份证”作用,推动群众共同参与药品安全管理,维护用药安全,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其中,各零售药店要切实履行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在药品采购、验收、销售等环节采集药品追溯码及有关信息,做到“应采尽采、依码结算”。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负责开展药品追溯码信息查询推广工作,主动履行告知义务。在经营场所公开摆放药品追溯码常见知识宣传海报及国家医保App、医保微信和支付宝小程序的“药品追溯信息查询”模块查询药品溯源信息的流程图,帮助购药群众通过“药品追溯信息查询”判断药品是否存在回流、二次销售或二次报销等情况,保障购药群众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各市县医保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将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作为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重点内容,对未按要求采集、上传药品追溯码信息的定点零售药店,要依据协议条款进行处置。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督促辖区内药品零售药店,做好药品追溯码采集和上传等工作,对“回流药”、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及时移送市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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