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开始,盐业体制改革进入实施阶段。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允许食盐生产企业进入市场销售经营领域,并且放开此前的跨区域限制,也就是可以跨省卖盐。但四十多天来,却有河南、安徽、江苏、陕西、山西、贵州、浙江等多个省份,查扣外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运来的食盐。记者调查发现,对于盐改新政的理解,企业和政府主管部门各执一词,这是出现问题的关键所在。
陈先生是山东肥城精制盐厂在河南区域的负责人,他说,为了应对盐业体制改革落地给市场带来的新变化,公司从去年下半年就开始布局,“之前食盐生产企业只负责生产,销售统统由政府进行计划调拨,分配给各地盐业公司,由盐业公司一家在当地进行销售,改革之后,盐改政策允许具备省级食盐批发的企业进行跨省销售。”
陈先生说,根据厂里对国家的盐改政策精神,以及工信部、发改委联合下发的系列文件的理解,肥城精制盐厂在河南、安徽等省份,自建销售网络。
1月1号,政策落地实施,1月2号开始,他所负责的区域内就出现了食盐被当地盐业管理部门查扣的情况。至今,在河南、安徽等市县已有780吨食盐被查扣,“比较典型的一起是在河南新野县,元月2日从山东肥城精制盐厂,到当地备货过程中,刚到当地仓库门口,当地盐业执法人员就把我们的车拦下,强行把我们的货扣走。”
去年12月30号,贵州遵义的盐业部门,扣押重庆盐业集团发往当地的300吨食盐;江苏多地盐务局曾在六天的时间里,查扣了中国盐业总公司的19批中盐牌食盐产品。中盐皓龙公司的一位区域经理说:“浙江、福建、广东、江西、湖南、湖北、四川、山西、陕西都出现过,主要是地级市以及县城查扣比较多,我们手续非常齐全,不管十吨二十吨三十吨,人家直接封条一贴,不允许动。”
祁正兵是河北唐丰盐业有限公司江苏地区销售负责人。一个多月以来,他代理的食盐,仅在南京地区就被查扣100余吨,兴化、如皋、连云港等地也处处碰壁,“国家是放开了,但是地方盐业公司开出很多阻挠(条件),不给你进入市场。像我们在江苏兴化、连云港、泗阳、如皋逮到盐就没收,还要罚款。”
祁正兵说,与苛刻要求外地盐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当地的盐业管理部门对本地盐的宽容,“我们以前都卖淮盐(江苏本地食盐),我卖淮盐什么手续都没有,也没人管。我卖唐山盐就有人管。上海公司在南京卖被查,上海质量各方面做得很好,还有中盐、久大都被查扣了。”
食盐生产企业认为自己公司跨省卖盐合理合法的依据是去年底,工信部联合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加强改革过渡期间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以跨省备货,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以在省内跨区备货。
既然拿得出依据,各地盐业主管部门,为何查扣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运来的食盐?
查扣山东肥城精制盐厂30吨食盐的河南新野县盐业局表示,查扣这些食盐的法律依据是《食盐专营办法》和《河南省食盐管理条例》,“你的证是你的,食品安全是一地一证制度。盐厂卖盐合法,只要有食盐批发许可,但到当地以后,必须取得行政许可。”
已经取得省级食盐批发许可的企业跨省卖盐,还需要哪些行政许可?当地盐业稽查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在电话里是这样向肥城精制的工作人员解释,“你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盐批发许可证也没有,作为公司的业务经理,公司食盐批发许可证,到当地工商部门还得注册,最起码得有工商营业执照,要是办公司还得去税务局,这都是连着的。”
但在肥城精制盐厂河南区域负责人陈先生看来,在当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等要求,违背中央的盐改精神。他认为,各地盐业局之所以这么做,就是因为盐改引入的竞争机制,打破了当地盐业公司的垄断地位,“当地食盐市场是由当地盐业公司负责配送、销售,当地盐业公司跟当地盐业局是一家,运营和执法二合一,所以我们的盐进去之后,对他们的市场格局会形成冲击。他就通过盐业局稽查大队这种身份和手段,设置种种行政壁垒进行干预,甚至强行查扣。”
河北唐丰盐业公司江苏区域负责人祁正兵,也持同样观点,“利益就是盐的价格。2016年12月份盐的价格是5150块钱一吨,我们的盐过来以后,只卖到3000块钱一吨。牵扯到利益,价格悬殊太大,他的盐也卖不掉。”
在采访中,几乎所有盐业主管部门都不认可这种观点。河南省盐业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称,一些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为了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抢占市场,将食盐转卖、再批发给没有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增加实质上的食盐批发企业数量,这违背了国家不再新增食盐批发许可证的规定,这是多地查扣食盐的真正原因,“比如一个生产企业,一下子委托一个代理商,一下子销售给他几百吨或者几十吨,那他要是再批发给其他零售商户,中间企业是不是相当于有实际批发行为?但是他没有批发资质。生产企业如果销售给个体工商户,大批量的给他,他如果再销售给零售商,他就是一个食盐批发行为。如果不对这种销售模式进行规定,可能出现很多批发企业,就没法监管了。”
山东省盐业管理局盐政稽查总队副总队长迟小结进一步解释,这些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为了抢占市场,以加盟、授权经营等形式广设转代批点,也违背国家盐改政策。
迟小结:它(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是到处召开所谓的招商会,以加盟、授权经营的形式,广设转代批点,并以保证金和押金等名义,收取大量的预收货款。这是和国家的盐改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是违背的,也就是它即便(与代理加盟商)签了这个协议合同,很有可能无法正常地开展经营。但是现在厂家又收了大量的预售货款,这样的话,很有可能给它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此外,各个省份,甚至同一个省份的不同地区,食盐加碘量是不同的,目前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跨省卖盐却没考虑这一因素。
迟小结:在咱山东省来讲,有部分高碘地区,不需要加碘,但是他也买了。作为销售者来讲他没有办法去掌控这个地方它是不是属于高碘地区,或是不是需要供应加碘盐。他也不管那一套,谁买我都卖。最近我们发现这种情况也很普遍。
对于查扣的行为,盐企与主管部门分歧较大。究竟是食盐生产企业在钻政策过渡期的空子,还是管理部门打着执法的招牌,在保护地方的利益?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跨省卖盐被当地盐业局查扣的报道发出之后,国家发改委接受央广记者独家采访,就报道中反映出的问题做出了澄清和回应。发改委表示,将于近期印发落实盐改跨区经营有关政策的通知,重申盐改的文件精神,要求地方盐业管理部门不得设置行政壁垒,阻碍改革的进程。
从今年1月1号盐改政策正式实施以来,全国多个省份,都发生了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跨省卖盐,却被当地盐业局查扣的现象。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巡视员王强在接受央广记者独家采访时重申,盐业体制改革,并不意味着取消食盐专营制度。简单点儿说,这次改革的亮点,一是允许跨省经营,二是在产销企业之间建立一种竞争机制。
王强:这次改革是在专营的基础上进行的改革,或者说叫完善专营体制。流通、批发这块儿,我们还是实行专营,但是内涵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比如说价格现在取消了,分产销的计划都取消了。另外我们还允许生产企业进入流通,进入市场,允许批发企业跨区经营。也就是说你要有食盐的定点生产许可和食盐的批发证,你才能够生产和销售。并不是像大家说的,谁都可以经营的。在我们看来,竞争是定点生产企业和原来有批发证的这些企业之间行业内部的竞争。
为了推进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去年以来,国家发改委联合工信部,两次下发文件,细化方案。王强说,事实上,取得省级批发许可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向食盐销往地的省级盐业主管部门进行相关备案。并采用以下四种方式运营,跨省卖盐,就不应该受阻。
王强:第一种,是你自己建一个网络,你自己建一个商店你可以卖;第二种就是你自建一个物流,或者你委托第三方的物流公司帮你去配送,比如说委托一个物流公司把盐送到哪个哪个超市;第三种形式就是我在北京建一个分公司过来自己销售;第四就是现有的渠道,因为在没有改革的时候,我们盐业公司是有一个渠道的,那么现在这个渠道照样有效。
但在落实上,这四种销售模式,恰恰成为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盐业管理部门争议的焦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坚称,自己的销售模式,就是按照这四种方式来的。而盐业管理部门却并不认可,指出其中不乏私设无资质中间商的“暗度陈仓”。
中部某省盐业局负责人:比方说一个生产企业,他一下子委托一个代理商,一下子销售给他几百吨或者几十吨,那他要是再批发给其他零售商户,这个中间企业,他是不是相当于有实际批发行为?!但是他没有批发的资质。
华东某省盐业局负责人:它(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是到处召开所谓的招商会,以加盟、授权经营的形式,广设转代批点,并以保证金和押金等名义,收取大量的预收货款。这是和国家的盐改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是违背的。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巡视员王强认为,在实际操作中,的确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存在违规的地方,比如上面所说的搞加盟、转代批等等。但相对而言,地方盐业管理部门设置各种行政壁垒的现象,更突出一些。
王强:打个比方,我们说告知八个信息就可以了,他可能增加到十几个信息,二十几个信息。现在有一些地方搞了食盐的交易平台。我认为这是好事。但是要公开公平公正,本着自愿原则,你不能把它作为一个前置条件,或者新设一个门槛。
此外,还有地方盐业局以所谓的产品质量问题,“刁难”食盐企业。
某县盐业局工作人员:你的证是你的,食品安全是一地一证的制度。盐厂卖盐是合法的,只要有食盐批发许可。但是到当地以后,必须取得行政许可。
某市盐业局工作人员:你们公司的食盐批发许可证,到了当地工商部门你还得注册,最起码你得有工商营业执照,你要是办公司的话你还得去税务局,这都是一起连着的。
王强认为,这些是不应该的出现的问题。
王强:只要有所在地,有资质的部门检测了的,把这个单子拿过来,你这个省就不能要求再提供省内的检测报告了。你如果要想检测,可以,你不能影响别人的销售,你自己去拿几袋盐回去检测,如果检测完不符合规定,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罚。当然还有一个就是跨省跨境条件里面还设了一个,就是要符合卫计委公布的当地碘盐的规定。
一些食盐企业认为,之所以会发生多省盐业局查扣外地盐,根子还在于盐业管理与盐业经营的政企不分。
河北某食盐生产厂区域负责人:利益就是盐的价格。2016年12月份它的盐的价格是5150块钱一吨,我们的盐过来以后,只卖到3000块钱一吨。牵扯到他的利益,价格悬殊太大了,它的盐也卖不掉了。
山东某食盐生产厂区域负责人:当地的盐业公司跟当地的盐业局是一家,运营和执法是二合一的,所以说我们的盐进去之后呢,对他们的市场格局会形成冲击。他就通过盐业局稽查大队这种身份和手段,去设置种种的行政壁垒进行干预。
江苏省盐务局曾表示,对于外地食盐,省盐务局一直都持开放态度。另一省级盐业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也表示,欢迎外省盐进入本地市场。但这位负责人直言,省内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要想走出去,一定会遇到地方保护主义,这毫无疑问。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巡视员王强表示,盐改政策落地五十天以来暴露出来的问题,表面上看是食盐企业与地方盐业局的冲突,但更深层次的矛盾,还是政企不分。
王强:如果光是一个企业,它没有行政的力量,它也卡不住。所以我们现在要求,有条件的要加快政企分开,鼓励你加快政企分开的步伐,我们也规定了一个时间,6月份以前必须把政企分开的方案弄好,年底以前,全部行政层级的盐业部门和盐业公司必须要政企分开,这样才更市场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央广记者:刘祎辰、肖源
编辑:周文超
来源:中国之声《新闻纵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