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另一个关联趋势也不断滋长。
一手做大同业负债,一手做大同业资产,在不少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同业业务已经成为业务的“大头”。
今年以来,银监会重点检视的事项之一就是“同业套利”。
公开信息显示,早前部分城商行、股份制银行的此类业务,在总资产中的占比达到40%以上,甚至超过60%,而作为主业的贷款业务,反而沦为配角,占比普遍不足40%。
这一扩张背后的逻辑在于,部分股份行和中小银行通过发行同业存单的方式扩大自身资产负债表,又通过发行以同业理财为主理财产品的方式扩大表外资产(如果是发行保本理财,则在表内)。
而发行存单的资金部分也用于投资同业理财,这些理财又对接委外产品,可见这些表内外资产都要投资于债券、非标等,资金在金融系统内套利、空转的情况普遍存在。
此前,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2016年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末,大资管行业规模已达116.18万亿,其中银行理财规模29.05万亿元,占比为25.00%。
在客户来源上,个人投资者仍是主力,而同业理财在机构投资者中的占比亦不小。
通过机构投资者募集近70万亿元,占比超过40%,其中银行同业类理财产品6万亿元。
《报告》也提及,在近年来较宽松的货币政策环境下,银行低成本资金与理财产品之间具有较大的利差,同业存单规模不断增加,并且其成本在低位徘徊,成为推动同业理财业务迅速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
截至2016年末,同业存单余额超过2.8万亿元,年化平均利率保持在3.4%以下,年内一度在3.0%以下,这为银行提供了大量的低成本资金。
然而,一切在2016年下半年戛然而止。央行在公开市场“缩短放长”、“加息”后,套利空间被显著压缩。央行的宏观审慎管理(MPA)考核也开始将表外理财纳入了考核之中。
2017年3月底开始,银监会也连出重拳推动金融去杠杆,同业存单作为加杠杆的“枢纽”首当其冲。
3月,银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的通知》(银监办〔2017〕46号,下称“46号文”)。
“46号文”要求,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中,机构自查或监管检查的业务范围均为2016年末有余额的各类业务,必要时可以上溯或下延。
4月,银监会又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7〕6号)明确指出,“督促同业存单增速较快、同业存单占同业负债比例较高的银行,合理控制同业存单等同业融资规模”。
这也直接导致同业存单“量跌价升”。4月初至6月初,同业存单加权发行利率上行超过70bp,最高接近5.1% ,5月各机构大幅减持同业存单。
在强势监管下,效果也十分显著。江苏银行投行与资管总部总经理高增银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MPA考核以及各项监管政策下,今年银行理财的重点将会从规模增长转到内在结构优化上来。”
江苏银行2016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累计发行理财产品3163期,累计募集金额8677亿元;截至报告期末,理财产品存续余额3468.52亿元,同比增长5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