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重点项目、重大产业项目有序开工复工,特制定本工作指南。
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实项目疫情防控责任,确保纳入年度计划的重点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分期分批尽快开工复工,积极创造条件有序有效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全市重点项目、重大产业项目不发生新冠肺炎病例和疫情扩散事件。
1.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组织。
各项目单位应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格式见附件
1),建立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专职人员和岗位职责,摸底排查员工居住及行程信息,对项目现场进行隐患排查,按规定组织项目开工复工准备工作,科学有序推进项目日常防控工作,落实项目疫情防控的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
2.采购配备防疫保障物资。
准备好测温仪、口罩、消毒剂,按要求做好隔离观察场地设施等准备工作。
建立防疫物资采购储备制度,及时补充消耗的防疫物资。
3.摸底排查返岗员工信息。
对入郴返郴人员进行认真排查,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按有关规定实行重点管控,确保正常后才可安排返岗。
4.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
加强与当地防控指挥部、卫生健康等单位的联系,及时全面掌握对新冠肺炎病毒的防控政策措施和防控知识,做好对员工的正面宣传引导,督促员工落实落细有关要求。
5.实行开工复工前承诺。
在确保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内部管理、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管理到位的前提下,及时向有关单位作出开工复工疫情防控条件承诺(承诺书见附件
2)。
工业企业项目按照《郴州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郴疫指
〔
2020
〕
42号)文件要求执行;
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按照《郴州市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暨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郴建发〔2020〕5号)文件要求执行,产业园区内的建设项目按园区管委会要求执行;产业园区之外的其他重点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各县市作出承诺,具体由各县市区按照简便、高效的原则自行确定。
6.落实工地封闭管理要求。
配备和充实安保力量,加强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居住生活区的封闭管理工作。
对出入工地的人员和车辆信息进行登记,减少员工不必要的外出,严禁闲杂无关人员出入。
7.科学安排施工作业队伍。
优化现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面和作业时间,减少封闭施工空间的人员聚集。
8.提倡网上办理项目业务。
项目审批、原材料采购、资金拨付等能在网上办理的要尽量在网上办理,其他需要当面办理的业务事项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办理。
9.取消或者减少会议培训。
必须的室内会议或培训要保持相互距离,会场或培训场所要保持较好通风,提倡网络视频会议或培训。
10.加强公共区域设施消毒。
对办公区、住宿区、食堂、厕所等场所保持合理的保洁和消毒频次及强度。
对出入工地的人员和车辆进行必要的消毒。
11.实行员工分餐分宿办法。
分时段、分批次、分散用餐,分散用餐距离超过
1米,面朝同一个方向,或者相互之间进行有效隔断,不互相交谈,禁止食堂聚集用餐。
员工集体住宿有条件的可安排一人一间房,尽量避免多人共同居住一间房。
12.提高员工健康监测水平。
进入项目现场的员工要佩戴口罩,安排专人进行体温检测和记录。
对发现身体有恙的及时安排就医。
13.建立应急处理机制。
按有关规定制定项目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项目负责人在岗值班规定。
14.落实应急处置要求。
当项目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时,一律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并立即送到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
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项目应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迅速配合疾病防控部门开展疫情防治。
15.坚持防控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