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戴维斯的《故事的终结》时,我和书中主人翁一样刚结束一段十分短暂的交往。阅读这样一个故事,对我来说是一种慰藉,那种隐约的阵痛被手里捧着的这个对象分担了。故事中的两人相遇于一场招待酒会,终止于另一场招待酒会。相识后,两人参加过至少七次朗诵会,沿海旅行了两次,通过至少四次信,共争吵了五次。
那时,他二十二岁,还是一名学生,几乎身无分文,开着一辆噪声很大的白色轿车,常常因拖欠房租而被房东扫地出门,不得不频繁地更换住址。他的另一个身份是作家,不管处境如何,他都不忘创作,在“我”家度过的第一个晚上就和“我”讨论他创作的小说,第二天一早,他选择用一首诗作别。他的五官看上去比较舒服,阔脸、翘鼻,连嘴唇上也长着雀斑。他有时心不在焉,忘记和“我”的约会,忘记给“我”写信的具体日期。
而“我”比他大了十二岁,在经济上能够自足,教书、翻译和写作是“我”每天的工作。“我”的记性不好,需要借助于那些写在卡片和纸上的文字来提醒自己过去发生一些事情。“我”长得不算漂亮,戴着眼镜,面孔呆板、表情僵硬,“方脸上长了四颗像星系一样分布的黑痣”,然而,这样的“我”被他在睡梦中感叹——“你太美了!”和他相处的那段日子里,“我”甚至把他写进“我”的小说,但是在向朋友朗诵这篇小说时,“我”把小说中的他去掉了,为此,他同“我”发生了争吵,这也是最后一次争吵。之后,“我”第二次独自去东部旅行,回来后,他告诉“我”一切都变了。
两个人的恋情到这里也就结束了,但故事并没有终结。尽管他已经改变了与“我”相处的方式,而“我”还保持了以前的相处方式。在他离开后的一段时间里,“我”对他的感情并没有削弱,反而更强烈了,“我”甚至比当初和他交往时更爱他了。“我”尝试挽回这段感情,甚至失去理智地去找他。故事的终结于“我”停止对他的搜寻,那已经是分手后两年的事情,“我”坐在一家书店里,面前放着一杯苦茶,“我”借助于这样一个具有仪式感的行为,宣告自己已彻底放弃这段感情。尽管“我”还会时不时地想到他,但他已经与“我”无关了。
我不完全把《故事的终结》当作一部小说来读,我还把它当作生活案例,因此,读完后我会问自己这样一些问题:导致他们分手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我”在他离开后反而更爱他?“我”遇到很多男人,也爱过很多男人,为什么偏偏是这个男人值得“我”去书写?
在相处的过程中,“我”不愿结识他的朋友,不愿去他的住处,也不愿坐他的车,我常常在朋友面前冷落他、忽略他,“我”自私地认为自己不用为这段感情付出什么,应该由对方来理解“我”、包容“我”、取悦“我”,而他紧张、拘谨,常常感觉受到了伤害,并为此生气,“我”和他在一起时常常被一种巨大的沉默包围,交流起来很困难,气氛也颇为尴尬,这些都预示了这段感情的终点。小说中,戴维斯引用了丹纳的一句话,“爱就是让另一个人的幸福成为你人生的目标”,但人都有自私的一面,如何在自私与爱中寻得一个平衡?这也许是戴维斯留给读者去思考的问题。
“他离开我之后我对他怀有更多的温柔蜜意,尽管我清楚假如他回来了我的这种感情会衰弱下去。”这里似乎存在一个悖论:很多时候,不是一个人的爱激发了另一个人的爱,而恰恰是爱的缺失激发了爱。他在场时,其重要性被遮蔽,而他的缺席把他的重要性交付出来。“在这样的时刻,也只有在这样的时刻,当我不在他身边而又想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才不会感到困惑,也不会对他有任何保留。”这与莫言的一句诗有其曲同工之妙——“你永远也看不见我最爱你的时候,因为我只有在看不见你的时候,才最爱你。”
他身上有一些特质区别于“我”所遇到的其他男人,在一段感情中,他专注、投入,而其他男人冷酷无情,挤压“我”的空间,他甚至在睡梦中都流露出温存,而其他男人只关心自己的睡眠。“如果他爱这个女人,她的每个有别于他人的部位对他来说都会变得特别珍贵,他会比这个女人自己还要珍惜它们。”在“我”不知道如何爱一个男人的时候,他知道如何爱一个女人。仅仅因为这一点,他就值得“我”去书写。
这部小说有两条相互缠绕的叙事线,这两条线的叙述者都用的是第一人称“我”:一条线是“我”对这篇小说的创作过程的描述,这里戴维斯运用了元小说技巧,另一条线是所创作的小说中“我”和他的故事,在这条叙事线里戴维斯用了意识流手法。在第一条线中,“我”经常会引入另一条线中的要素,比如“海”、“火车”、“印度鼓”等,而在讲述“我”和他的故事时,又插入“我”的创作谈。这使得这两条线很自然地穿插、衔接,我们很难把这两条线剥离开来,小说和生活融合得恰到好处。
正如第一条线中的“我”所说,不作太多虚构,而采用真实故事的元素,只不过把这些元素重新排列、组合。我们也很难不把两条线上发生的故事延伸到真正的写作者戴维斯身上,尽管这么做很武断。和小说中的“我”一样,戴维斯是大学教授、法国文学翻译和小说家,也戴着眼镜,长着一张方方正正的脸。我们不难相信,她在小说中讲述的那些创作经历是她的真实经历,而她所讲述的“我”和他的故事也是她真实恋爱经历的一个翻版。也许,正因为小说中的那些元素是真实的,写作者对那些感受的刻画才会如此精准。
戴维斯所编织的故事结构也令我印象深刻。第二条线的故事结尾放在了小说的开头,后面基本上按时间顺序讲述“我”对这段恋情的回忆,在“我”和他的故事中又时不时地插入现在的“我”的一些感悟,最后自然而然地过渡到故事的终点,这样,整部小说的开头和结尾衔接起来,就像一头衔尾蛇。这其中体现出记忆的模糊性,“我”常常会记不住,或是记错,或是记忆随着情绪波动而有所变化。
小说中的时间也是模糊的,这是戴维斯一贯的风格,没有具体的日期,只有诸如“五年前”、“几天后”、“现在”、“刚才”、“六月”这样一些标记时间的词。故事中的“我”和他相识于某年十月,分手于次年二月,分手一年后,他给“我”寄来一首法文诗,作为回应,“我”把“我”和他的故事写成小说寄给他,又过了一年,“我”去他信上写的地址找他,但没有找到,后来我坐在一家书店里咽下一口苦涩的茶水,“我”和他的故事才算了结。“我”和他交往时间不过短短四个月,“我”却用了近两年的时间放下这段感情。第二条线中“我”在三十五岁的时候用数周时间完成了小说,而第一条线中的“我”已经四十多岁的人了,和一位名叫文森特的人生活在一起,花了数年时间来创作的这个长篇小说。
和戴维斯的短篇小说风格一样,故事中的“我”和他没有名字,尽管第一条线中的“我”想要把“安娜”作为故事中的“我”的名字,用“汉克”作为他的名字,但是在第二条线中,“我”和他的名字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倒是其他一些次要人物,“我”的几个朋友、房东、室友和几个我认识的男人是有名字的。当然,有没有名字并不重要。戴维斯对人物的身份信息、事件发生的时间等做了简化处理,而对事件发生的场景和人物的感受则刻画得细致入微,淡化前者,聚焦后者,因为后者才具有可移植性,小说中的那些场景和感受可以移植到作为读者的我们身上,引起我们的共鸣,这种可移植性也使得小说本身超越了地域和时代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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