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媒体的议程设置效果,多次在国外研究中得到验证,然而,本研究和李本乾张国良2002-2003年的研究,都无法从经验层面验证当下中国的大众媒体能够产生议程设置效果,到底该如何解释这一结论?
造成媒介议程无法影响受众议程,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二者不相关。CGSS2013调查里,“你认为最先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所列举的11个议题里,贫富分化、失业、社会信任意味着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分化和冲突,腐败、社会保障、环境、卖淫嫖娼则呼唤着社会政策和政治改革,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城乡差距则二者兼而有之,简而言之,受众议程里的社会议题都有强烈的冲突性。而我国媒体长期以正面报道为主,社会稳定观占据主导地位,媒体采用各种策略规避报道冲突性议题所带来的风险,比如临时性地再现冲突性议题,缺乏应对冲突性议题的长期性报道方案,对冲突性议题的再现,也往往将其局限为个案的碎片,难以展现冲突性事件之间的联系和讨论背后的体制因素(夏倩芳,王艳,2012)。因此受众议程里列举的11个社会议题,很多并未进入我国媒体的视野成为常规性报道,仅仅是碎片点缀式报道。
我国媒体上出现频率颇高的典型人物报道,不能归入受众认为最先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即使是跟普通受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工作,媒体的写作也往往从政府角度出发,报道政策的内容和意义,却不谈政策解决普通人实际需要的可能性。转型期我国社会存在实际矛盾,然而媒体更关注各地“经济发展”这一议题,报道发展成就,却不关注普通人更关心的失业问题,即使报道失业议题,媒体也倾向于将其正面化,即报道失业问题已经得到缓解或者政府为了解决失业问题作出了哪些努力,很少直面普通人的痛苦。
新闻是一种特殊的文体。大众媒体里,最常见的是几百字的关于具体新闻事件的消息报道,呈现5W新闻基本要素已经占据了这一类消息的大部分空间,因此,媒体很难深入讨论某些复杂议题,例如“贫富分化”这个议题,几百字的消息很难讲清楚这个议题,加上“负面事件正面报道”的惯例,媒体上会出现《故城县扶贫扶到点子上》(《农民日报》,2014年2月20日)这种实际上在宣扬贫富差距缩小的报道,却很少出现关于社会贫富分化现象的报道。但是,普通受众的日常生活里,除了大众媒体,还有直接经验和人际交往,对于受众能够直接经历的议题,后者的说服力更强于大众媒体。因此,媒介议程的说服效果,并没有得到实际数据的支持。
大多数社会议题,在受众议程里的排序都较两个媒介议程里高,“社会治安”和“社会信任”议题是两个例外,在两个媒介议程里,这两个议题都排在前两位,然而在受众议程里,它们只排第7位和第8位。
造成媒体更关注“社会治安”议题的原因包括:第一,较之那些复杂议题,社会治安类议题更容易被写成几百字的消息报道;第二,大众媒体跟公安局、法院和检察院等建制内的(established)执法部门建立稳定联系,容易以较低成本获取关于社会犯罪事件的报道;第三,社会治安类议题的报道可读性高、容易被普通受众所理解、且具有现实教育意义;第四,犯罪事件往往被看成是孤立个案,媒体不关注其中的社会背景和联系,某种程度上,这等于降低了此类社会问题的敏感性,为它们争取了被报道的机会。
对于“社会信任”议题而言,媒体要么将其呈现为违法犯罪事件,如《无聊生事制造传播禽流感谣言受罚》(《法制日报》2014年2月10日)和《遭遇商标侵权庆丰包子打假》(《北京青年报》2014年2月20日),要么将其呈现为正面事件,社会充满公益活动,人人友爱互助,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如《多家厂商召回部分进口车》(《法制日报》2012年12月9日)和《小天使基金待救助名单首归零》(《北京青年报》2014年3月2日),后一种呈现方式吻合正面报道的惯例。因此,当媒体不得不呈现社会冲突、争议和负面报道时,较之其他议题,“社会治安”“社会信任”类议题很容易成为媒介议程里的重要内容。
当代中国的媒介议程不能有效影响受众议程,这一发人深省的结论提醒我们需要重新谨慎评价国外理论在中国本土的适用性,更值得我们思考的是,如果媒介不能有效为受众设置议程,那么谁来设置受众议程呢?本文所考察的2012媒介议程和2014媒介议程高度相关,这说明我国媒体的报道内容存在着内在的高度稳定性,无视社会现实变化,也无视受众真正关心的社会议题。媒介融合时代,个人获取信息的渠道和表达意见的内容都更加多元,被动地、整体式、接受单一信息的传统受众形象已经在发生变化,受众的选择权和主动性在增加,媒体转型的目标需要更多考虑受众实际需求,而不能凭借以往经验一厢情愿地影响受众,否则,受众用脚投票,会放弃传统的信息接受渠道,转而采纳更具主动性的社交媒体,这对于我们的新闻实务工作和理论研究,提出了新挑战。
本文的结论跟国外众多研究的结论背道而驰,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除了我国媒体转型期的特殊性之外,还可能跟本文的研究缺陷有关。CGSS2013数据是国内一流的调查数据,然而,本文作为二手数据研究,依然会出现研究目的不匹配的现象。CGSS2013受众议程所包括的11个议题中,“人口”和“卖淫嫖娼”很显然并不是普遍社会问题,大众媒体也不会过多关注此类问题,由于CGSS调查者出自社会学系,这些议题才得以被列出,如果是出自新闻学院的调查者来设计调查问卷,可能会根据媒介议程的内容来设计受众议程的议题,那样的话,也许二者会具有统计学意义上的相关性。
CGSS2013并没有交代具体入户调查执行时间,因此,本研究无从得知2012媒介议程与2013受众议程、2013受众议程与2014媒介议程之间的时间差是多久。如果这个时间差过久,也许会造成大众媒体议程设置功能的减弱。但是,另一方面,本研究发现2012媒介议程和2014媒介议程高度相关,具有很高的稳定性,说明无论这个时间差长短如何,媒介议程很可能都不会影响受众议程。
慧科搜索数据库也不能提供完美的样本。2012媒介议程与2014媒介议程的样本量相差太多,这一点慧科公司没有任何官方解释。通过浏览样本,研究者认为,造成这一缺陷的原因,很可能在于慧科公司录入2012年和2014年数据时,虽然入库的报纸数量相同,但是2014年,每一份报纸录入的版面数量很可能低于2012年报纸版面,这可能是慧科公司内部规定所导致,也可能是报社传递数据给慧科公司时人为缩减了数量所导致,也可能是报纸缩减了新闻版面所导致。但是,慧科搜索数据库已经是研究者所能找到最全面的覆盖北京地区报纸样本的电子数据库了。此外,慧科搜索数据库里只包含了报纸样本,缺乏电视样本和网络样本,因此,本文只能测量报纸所建构的媒介议程,这远远不能覆盖更全面的媒介议程。
本文没有考虑互联网时代议程设置效果的变化,在互联网时代,媒体还能有效为受众设置议程吗?一般而言,互联网上的热门阅读和转发文章,大多数属于评论观点话题而非单纯的新闻事件报道。经典议程设置理论只考虑了新闻的议程设置功能,不考察评论的传播效果。像“今日头条”这样个性化分发的APP,普通研究者无法从公开渠道拿到用户阅读新闻的数据,它更多体现了用户的主动选择,而非媒体的有意设置议程。严格来说,我国只有部分传统媒体拥有新闻采访权,除了这些媒体的网络版之外,互联网媒体只能转载而不能原创新闻。因此,本文放弃了在互联网背景下考察互联网媒体的议程设置效果,因为从方法上有诸多不可能之处,概念方面也需要更明确的学术界共识。
本文系简写版,参考文献从略,原文刊载于《国际新闻界》2017年第10期。
封面及文中图片来源于网络
(本期执编:Savann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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