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见这一场快完的时候补叙红玉的来历:
“原来这小红本姓林,(批注:又是个林。)小名红玉,(批注:“红”字切绛珠,“玉”字则直通矣。)只因玉字犯了林黛玉宝玉,(批注:妙文。)便都把这个字隐起来,便叫他小红。
“林红玉”这名字影射黛玉,黛玉也是怀才不遇,抑郁不忿。此处的批注庚、戚本都有。庚、戚本相同的批注都是较早的,明义所见的“红楼梦”里大概不会没有。即使没有,书中特别着重解释小红这名字的由来,予人印象特深。
有了个小红,又是个突出的人物,明义诗中却用“小红”这典故,称麝月为“小红”,把人搅糊涂了,那太不可思议。
“帘栊悄悄控金”,纱罗的窗帘白天用帐勾起来,正如竹帘白天卷起来,晚上放下。“不识多人何处游”,不知道到哪里逛去了。这句语气非常自然。显然是白昼,丫头们都出去游园了。
红玉“因分入在大观园的时节,把他便分在怡红院中,倒也清幽雅静,不想后来命人进来居住,偏生这一所儿,又被宝玉占了。”她是自有大观园以来就派在怡红院打扫看守,当然各处都逛够了,所以只有她在家。
第二十回麝月那一节,宝玉晚上回来,正月里大家都去赌钱,不是不知道到哪里逛去了,与明义诗中的时间与情况都不同。明义廿首诗中还有更明显的与今本情节不符,如第九首:
红罗缬束纤腰,一夜春眠魂梦娇。
晓起自惊还自笑,被他偷换绿云绡。
夜间袭人的红汗巾换了绿的。今本宝玉借用袭人的绿(“松花”)汗巾,换来蒋玉菡的红汗巾;夜间袭人系着的汗巾——没提什么颜色——被宝玉换了红的。
改写的原因之一想必是男用汗巾不应当太鲜艳,所以蒋玉菡的汗巾本来是绿色;改为大红,作为婚礼的预兆更富象征性,小旦的衬里衣着鲜艳点也无妨。显然早本“红楼梦”还没有“茜香罗”这名色——茜草是染大红的颜料。
第二十八回总批内的“茜香罗”当是收入一七五四本时改的。明义的第八首诗是咏红玉,剩下唯一的疑点是廿首诗中只有这一首写书中人直呼其名。这是因为小红刚巧是泛指姬妾婢女的名词,正好用这典故。
第二十四回宝玉晚上回来,也是丫头们都出去了,只有红玉一个人在家,与早本“红楼梦”中红玉篦头,第二十回麝月篦头一节都是相仿的局面。除了白天晚上与众人出游去向的分别,这三段的异同如下:
苟早本“红楼梦”中,丫头们都出去顽了,红玉独坐。宝玉显然不是初见红玉,否则不会替她篦头。
啕第二十回:丫头们都出去顽了,麝月独坐。麝月是从小伏侍的,当然不是初见。宝玉替她篦头,被晴雯撞见了,当面讥诮他们。
咮第二十四回:宝玉初见红玉。丫头们都出去了,为了各各不同的原因,不是游玩。红玉自后院走来代倒茶,被秋纹碧痕撞见了,在宝玉背后责骂她。
各点都是咮独异,苟、啕相同,除了被晴雯撞见这一点,不确定苟有没有。三段中苟、啕两段犯重,不会同时并存。啕是今本,显然是根据苟改写的。
原先是咮、苟,宝玉自从那次初见红玉,又有一次白天回来,只有她一个人看家,长日无聊,替她篦头。今本初见这一场基本上与早本相同,形容她“倒是一头黑鬒鬒的好头发,”
(戚、全抄本;庚本“鬒”作“真”,缺“好”字)可见这是她最引人注目的一个特征,也是她与宝玉下一场戏中的要角。
替她篦头当然远不及替麝月篦头亲切自然,又有麝月晴雯个性上的对照。如果替红玉篦头也被晴雯撞见了,红玉与晴雯一样尖利,倘若忍让些,也是为了地位有高低。
晴雯与麝月地位相等,一样吃醋,对红玉就像是倚势压人,使人起反感。麝月后来成为实生活中作者的妾。她的“正文”——最能表现她的为人的——却是套用红玉篦头一段,显然是虚构的,不是实事。
这是此书是创作不是自传的又一证。
但是麝月晴雯红玉金钏儿到底都是次要的人物,不能以此类推到主要人物上。书中有许多自传性的资料,怎见得不是自传性的小说?
第二十一回总批引“有客题红楼梦一律”:
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是幻是真空历遍,闲风闲月枉吟哦。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
末句引“红楼梦”末回情榜宝玉评语。
下面又说作这首诗的人“深知拟书底里”。看来批者作者公认宝玉是写脂砚。而个性中也有曹雪芹的成份。第三回王夫人提起宝玉,说“我有一个孽根祸胎”,批“四字是作者痛哭”。
书中的家庭背景是作者与脂砚共有的,除了盛衰的变迁与“借省亲写南巡”,还有以祖母为中心的特点。
曹寅死后他的独子曹颙继任江宁织造,两年后曹颙又早死,康熙帝叫曹寅妻李氏过继一个侄子,由他继任江宁织造,以赡养孤寡,因此整个这份人家都是为李氏与曹颙遗孤而设,李氏自然与一般的老院君不同。
一说曹颙妻生了个遗腹子曹天佑,那么阖家只有他一个人是曹寅嫡系子孙。脂砚如果是曹天佑,那正合宝玉的特殊身分——在书中的解释是祖母溺爱,又是元妃亲自教读的爱弟。
第九回上学,“宝玉忽想起未辞黛玉”,戚本批注:“妙极,何顿挫之至。余已忘却,至此心神一畅。一丝不走。”
没有署名,但是当然是脂砚了,原来黛玉是他小时候的意中人,大概也是寄住在他们家的孤儿。宝钗当然也可能是根据亲戚家的一个少女,不过这纯是臆测。第二十八回宝玉说药方一段,庚本批:
前“玉生香”回中,颦云他有金你有玉,他有冷香你岂不该有暖香,是宝玉无药可配矣。今颦儿之剂若许材料皆系滋补热性之药,兼有许多奇物,而尚未拟名,何不竟以暖香名之,以代补宝玉之不足,岂不三人一体矣。己卯冬夜。
己卯冬是脂砚批书的时间。
甲戌本将这条眉批移到回末,作为总评,下有笔迹不同的一行小字:“倘若三人一体,固是美事,但又非石头记之本意也。”“新编红楼梦脂砚斋评语辑校”(陈庆浩撰)将这行小字列入“后人批跋”。
第二十二回贾琏凤姐谈宝玉生日,凤姐告诉他贾母说要替宝钗作生日。下有批注:
“一段题纲写得如见如闻,且不失前篇惧内之旨。最奇者黛玉乃贾母溺爱之人也,不闻为作生辰,却云特意与宝钗,实非人想得着之文也。此书通部皆用此法,瞒过多少见者,余故云不写而写是也。”
似乎是棠村批的,引第十三回批秦氏死后阖家“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九个字写尽天香楼事,是不写之写。棠村。”(署名为靖本独有)
第二十二回这一段上有畸笏一条眉批:
将薛林作甄玉贾玉看书,则不失执笔人本旨矣。丁亥夏,畸笏叟。
这条批与贾琏凤姐的谈话无关,显然是批那条双行小字批注。那批注是解释贾母并不是移爱宝钗了,不过替黛玉作生日是意料中的事,所以略去不写。畸笏大概觉得这解释是多余的,钗黛根本是一个人,没有敌对的形势。
第四十二回回前总批也是钗黛一人论:
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一。请看黛玉逝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矣。可能也是畸笏,批的是早本“红楼梦”或更早的本子,此回回数与今本有点不同。
畸笏编甲戌本第二十五至二十八回,在一七六七下半年或更晚。他移植散批扩充回末总评,此处把脂砚的一个眉批搬了来,后又在下面加小注,批这条批,显然是引他自己近日批第二十二回的一条眉批,“石头记本意”亦即“执笔人本旨”。
除了畸笏自己,别人不会知道另一回内有条批可以驳脂砚此批。现存的甲戌本上,这条小注与抄手的笔迹不同,当是另人从别的本子上补抄来的,所以今人误认为后人批语。
脂砚如果不能接受钗黛一人论,也情有可原,因为他心目中的黛玉是他当年的小情人。其实不过是根据那女孩的个性的轮廓。葬花、闻曲等事都是虚构的——否则脂砚一定会指出这些都是实有其事。
别处常批“有是语”、“真有是事”,但是宝黛文字中除了上学辞别的一小段之外,从来没有过。
黛玉这人物发展下去,作者视为他理想的女性两极化的一端。脂砚在这一点上却未能免俗,想把钗黛兼收并蓄。如果由他执笔,恐怕会提早把红楼梦写成“红楼圆梦”了。
书中有些细节,如贾母给秦钟一个金魁星作见面礼,合欢花酿酒等等,都经批者指出是纪实,也有作者自身的经验,例如年纪稍大就需要迁出园去。
第七十七回王夫人叫宝玉过了今年就搬出去,庚本句下批注内有:“……况此亦是余旧日亲闻,作者身历之现成文字……”
写小说的间或把自己的经验用进去,是常有的事。至于细节套用实事,往往是这种地方最显出作者对背景的熟悉,增加真实感。作者的个性渗入书中主角的,也是几乎不可避免的,因为作者大都需要与主角多少有点认同。
这都不能构成自传性小说的条件。
书中的“戏肉”都是虚构的——前面指出的有闻曲、葬花,包括一切较重要的宝黛文字,以及晴雯的下场、金钏儿之死、祭钏。
第七十一回甄家送寿礼,庚本句下批注:
“好,一提甄事。盖真事欲显,假事将尽。”
可见前七十回都是“假事”,也就是虚构的情节。至于七十回后是否都是真事,晴雯之死就不是真的,我们眼看着它从金钏儿之死蜕变出来。
我在“二详红楼梦”里认为第八回的几副回目的庚本的最晚(全抄本同),因为上联是“比通灵金莺微露意”。而读者并不知道为什么称莺儿为“金莺”——除非是因为宝钗的金锁使她成为“金玉姻缘”中的金,所以她的丫头莺儿也是金莺?——
直到第三十五回才知道莺儿姓黄,原名金莺,因此是有了第三十五回之后才有第八回这副回目。我举的这理由其实不充足——较后的一回不一定是后写的。当然我们现在知道第三十五回是在加金钏儿的时候改写的。
当时附带加上金钏儿的妹妹玉钏儿,回内叙述莺儿原名黄金莺,以便此回回目上用“黄金莺”去对“白玉钏”。因此金莺这名字与金钏儿姊妹同是后添的,第八回有金莺的回目自然更晚了。
第六至八回属于此书基层,大概在最先的早本里就有这三回。三回一直保留了下来,收入一七五四本的时候改写第八回。
第六、七回只略改了几处,下一年诗联期又经畸笏整理重抄,同时作者又在别的本子上修改这三回的语言,使它更北方口语化,但是各本仍旧各自留下一些早本遗迹。
所以金钏儿玉钏儿这两个后添的人物虽然加添得相当早,仍旧比第八回晚得多,因此第八回纷歧的回目中是有金莺的最晚。
庚本第二十五回有条眉批:
“通灵玉除邪,全部百回只此一见,……壬午孟夏,雨窗。”
壬午春夏是畸笏批书的时间。
戚本第二回回前总批说:“以百回之大文,先以此回作两大笔以冒之,诚是大观。”
(蒙古王府本同)周汝昌近着“清蒙古王府本石头记”录下此本第三回回末的一条批:袭人劝黛玉不要为宝玉摔玉伤心,“若为他这种行止你多心伤感,只怕伤感不了呢”,旁批:后百十回黛玉之泪,总不能出此二语。
周汝昌认为这是唯一的一次直截指明全书“百十回”——八十回加“后三十回”——与第二回回前总批的约计不一样(载一九七六年六月二十三日大公报)。他忽略了第二十五回畸笏的眉批。
虽然文言的数目字常抹去零头,“全部百十回”似乎不能简称“全部百回”。在第三回称后文为“后百十回”,此处的“百十回”类似“众里寻他千百度”的“千百度”,与“仪态万千”、“感慨万千”的“万千”;“百十”严格的说来也就是“几十上百回”。
第四十二回回前总批内有:“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作批的时候此回还是第三十八回。一百回的三分之一是三十三回,到了第三十八回是“已过三分之一有余”。
倘是一百另十回,三分之一是三十六七回,到了第三十八回正过了三分之一。书中七十回后开始写贫穷,第七十二、七十四、七十五回都有荣府捉襟见肘的事。第七十一回贾母做寿,提起甄家的寿礼,庚本批注内有:“盖真事欲显,假事将尽。”
第四十四回批凤姐生日:“……一部书中,若一个一个只管写过生日,复成何文哉?故起用宝钗,盛用阿凤,终用贾母。”
宝钗生日在第二十二回。可见第七十一回是个分水岭,此后盛筵难再了。“后三十回”是与前七十回相对而言的。
“后三十回”这名词来自第二十一回回前总批。此回的总批是补录的,内引“有客题红楼梦一律”,显然是一七五四本前“红楼梦”时期的旧批。那时候还没有八十回之说。八十回本始自一七六○本,“庚辰秋月定本”。
脂批只提起过“后三十回”一次,“后数十回”两次,但是不止一次提起“后回”的内容。第二十三回宝玉到贾政房中听了训话出来,“刚至穿堂门前”,庚、戚本批注:“妙,这便是凤姐扫雪拾玉处,一丝不乱。”
这穿堂门位置在贾政与贾母处之间。
贾政的院子比贾母处还要“轩昂壮丽,……是正紧正内室。”(第三回)宝黛入园前虽已分房,仍旧跟着贾母住,所以宝玉回去经过这道门。凤姐的院子就在穿堂旁边(第三回),因此穷了下来之后亲自在穿堂门前扫雪。
曹家在南京任上抄没的时候,继任隋赫德奏折上说:“曹俯家属蒙恩谕少留房屋,以资养赡;今其家属不久回京,奴才应将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拨给。”
“在京房屋人口”是曹俯在京中的房产奴仆,显然也已经查抄了。如果书中也写皇恩浩荡,查抄后发还一些房屋,决不会是府内房屋,否则旧主人还在,十分碍眼,使新主人非常感到不便。
即使在府中拨一所闲房如梨香院给贾家住,也不会是这穿堂附近的心脏地带,邻近“正紧正内室”。因此凤姐在穿堂门前扫雪的时候,仍旧是他们独住全宅。荣府宅第并未抄没。
第七十七回逐晴雯,王夫人说宝玉:“暂且挨过今年,明年一并给我仍旧搬出去心净”,因为今年不宜迁移。
庚本句下长批内有:“……若无此一番更变,不独终无散场之局,且亦大不近乎情理。……”因为宝玉大了,还跟姊妹们住在园中,不近情理。
“散场”是因为宝玉迁出大观园,不出园就“终无散场之局”,可见后文没有抄家。当然出了事,很快的穷了下来,但是与“散场”无关。
明年迁出,过了年大概总要过了正月才搬,离这时候——中秋后——还有五六个月。第七十九回宝玉刚听香菱讲起薛蟠喜讯后就病了,病了一个月才渐渐痊愈,大夫叫他多养息,过了百日才准出门,五六十日后就急了,薛蟠娶亲也不能去。
因此薛蟠结婚约在三个月后。
夏金桂会操纵丈夫,“两月之后,便觉薛蟠的气焰渐次矮了下去”(第七十九回)。金桂利用宝蟾离间香菱,“半月光景,忽又装起病来”(第八十回)。这是婚后两三个月。合计正是五六个月。八十回后就该写宝玉出园了。
太虚幻境关于探春的曲词全文如下:
(分骨肉)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命,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探春远嫁,当在贾家获罪前。
她唯一不放心的是父母太想念她。如果已经出了事,她劝他们看开些,“穷通皆有命”,未免残忍。
“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倒像是叫他们不要找她帮忙。第七十七回回末王夫人因为“近日家中多故,……且又有官媒婆来求说探春等事,心绪甚繁。”大概一过八十回,也就快了。
第七十八回又点了一笔:“且接连有媒人来求亲,大约园中之人不久就要散的了。”
此处宝玉刚发现宝钗搬出园去了,对于他是个大打击,“心下因想天地间竟有这样无情的事。”第六十三回“占花名儿”酒令,宝钗抽到牡丹,签诗是“任是无情也动人”。
情榜上宝钗的评语内一定有“无情”二字。
宝钗出园,固然是为了抄检不便抄亲戚家,所以她避嫌疑搬出去了,但是抄检也是为了园中出了丑闻,她爱惜名声,所以走了。
明义“题红楼梦”诗关于黛玉之死的一首如下:伤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
末两句表示得很清楚,黛玉死的时候宝玉还没有结婚或定亲。黛玉不死,还不能构成散场的局面,因为宝玉虽然搬出园去了,宝黛跟贾母吃饭,还是天天见面。所以黛玉之死也应在贾家出事前。
看来百回“红楼梦”的高xdx潮是散场。
等到贾家获罪,宝玉像在第十六回元春晋封,家里十分热闹得意的时候“独他一个视有若无,毫不曾介意”,多少有点这种惘惘的心不在焉。
散场是时间的悲剧,少年时代一过,就被逐出伊甸园。家中发生变故,已经是发生在庸俗黯淡的成人的世界里。而那天经地义顺理成章的仕途基业竟不堪一击,这样靠不住。
看穿了之后宝玉终于出家,履行从前对黛玉的看似靠不住的誓言。第四十五回蘅芜院的一个婆子告诉黛玉园中值夜赌钱,“一关了园门,就该上场了。”
庚本有脂砚一条长批:
“几句闲话,将潭潭大宅夜间所有之事描写一尽。虽偌大一园,且值秋冬之夜,岂不寥落哉?今用老妪数语,更写得每夜深人定之后,各处灯光灿烂,人簇集,柳陌之上,花巷之中;
或提灯同酒,或寒月烹茶者,竟仍有络绎人迹不绝,不但不见寥落,且觉更甚于日间繁华矣。此是大宅妙景,不可不写出。又伏下后文,且又趁出后文之冷落。……”
“伏下后文”是第七十三回聚赌事发。
衬出“后文之冷落”是宝玉出园“散场”后,还是贾家出事后?宝钗宝玉先后迁出,迎春探春嫁后,黛玉死后,剩下李纨惜春一定也要搬出去了。但是园子即使空关着,还是需要不止一处有人值夜,夜间来来往往照样热闹。
“后文之冷落”只能是奴仆星散后。
可见荣府败落了仍住原址,“偌大一园”无人照管。第七十五回回目“赏中秋新词得佳谶”,指席上贾赦盛赞贾环的中秋诗有侯门气概,“将来这世袭的前程定跑不了你袭呢!”
贾政听说,忙劝道:“不过他胡诌如此,那里就论到后事了。”说着便斟上酒,又行了一回令。
句下批注:“便又轻轻抹去也。”可见贾赦一语成谶,死后贾环越过贾琏宝玉头上,袭荣国公世职。
下一回贾赦回去的时候“被石头跘了一下,”扭了筋,是个不祥之兆。尤氏在席上提起她孝服未满,贾母说:“可怜你公公转眼已是二年多了。”(全抄本。庚本缺“转眼”二字。)有批注:“不是算贾敬,却是算赦死期也。”
两年后贾赦死的时候,显然荣国公世职尚在。倘是像续书里一样革去世职,后又开复,由贾政袭职,那就轮不到下一代继承,因为书中并没有贾政死亡的暗示。倘若抄没,不会不革去世职。这是没抄家的又一证。
当然,这都是百回“红楼梦”里的情节。
今本只有八十回,还没写到贾家败落,但是我们知道后文有抄家,因为秦氏托梦警告家产要“入官”,探春又说抄检大观园是抄家的预兆,甄家是前车之鉴。
一七五四本改去第五十八回元妃之死,因此元妃托梦改为秦氏托梦,在第十三回。但是此回是一七五五年诗联期改写的,所以回末“且听下回分解”句下又加了一对诗句作结。一七六二年又再改写,删去“秦可卿淫丧天香楼”。
因此一七五五年是添写秦氏托梦。一七五四本删去元妃托梦后,显然没有托梦一场。元妃托梦,应当没有产业入官的话,因为后文荣府宅第无恙。第七十四回探春预言抄园是抄家之兆,也与百回“红楼梦”后文冲突,只能是后加的。
一七五四本改到第七十一回,所以回末没有“下回分解”之类的套语。第七十二回贾环的恋人是彩霞。彩霞原名彩云,一七五四本改彩霞。显然一七五四本也改到了第七十二回。
此回贾琏与林之孝的谈话,只说贾政贾珍与贾雨村亲近,而不提贾赦,可见还没有石呆子案这件事。贾赦贾雨村的石呆子案是一七五六年春添写的。
第七十二回当是一七五四本将彩云一律改彩霞,只消在回首批一句,指示抄手,所以回末形式不受影响,仍旧有“要知端的,且听下回分解”。
庚本第七十四回有两个“”字。“逛”字写作“”是一七五四本的特征,也是一七五四本改到这里的迹象。第一个“”字在王夫人凤姐谈话的开端。
柳五儿自第六十回出场,就有赵姨娘的一个内侄钱槐求亲不遂,“发恨定要弄取成配,方了此愿。”下一回她为了茯苓霜玫瑰露,涉嫌偷窃,被扣留了一夜。
第六十二回宝玉房里的丫头小燕去传命叫五儿进来当差,下一回她告诉宝玉五儿那次被扣押气病了。她本来怯弱多病。第七十回开始:
……宝玉因冷遁了柳湘莲,剑刎了尤小妹,金逝了尤二姐,气病了柳五儿,连连接接,闲愁胡恨,一重不了又一重,弄的情色若痴,言语常乱,似染怔忡之症。
第七十三回园中值夜的女仆聚赌,三个大头家内有柳家的之妹。“贾母便命将为首的每人四十大板撵出,总不许再入。”第七十四回园中与柳家的不睦的检举她是妹子后台,凤姐也告诉平儿有人指控柳家的“与妹子通同开局”,但是她不肯多事,“养病要紧”。
第七十七回逐晴雯,王夫人向芳官说:
“……前年我们往皇陵上去,是谁调唆宝玉要柳家的五儿丫头来着,幸而那丫头短命死了,不然进来,你们又是连伙聚党,遭害这园子。……”
柳五儿之死如果也是暗写,宝玉连她病了都那样关切,似乎她死了不会毫无反应。她一定死在第七十三、七十四回,聚赌案牵涉她母亲,赵姨娘乘机要挟,逼嫁钱槐。她大概受不了这刺激,病势加剧。
第七十四回开始,凤姐要办柳家的,柳家的去求晴雯芳官跟宝玉说,宝玉因迎春乳母也是大头家,去约迎春同去说情,过渡到平儿镇压了迎春乳母的媳妇,从迎春处出来,回去见凤姐。
接写凤、平谈话,凤姐雷声大,雨点小,说她看开了,从此做好好先生,不受理柳家的罪嫌,结束了这件公案。下接贾琏进来说他向鸳鸯借当的事被邢夫人知道了,勒索二百两作中秋节费用。
结果凤姐把她的金项圈押了二百两,贾琏送去给邢夫人。然后王夫人带了春宫香袋来质问凤姐。凤姐第一句对白里就有个“”字,一七五四本的标志。
显然一七五四本在凤姐平儿的对话中加了几句,消弭了柳家的事件,又添写一段极深刻的借当余波,过渡到原有的王夫人凤姐的谈话上。柳五儿之死就在这次改写中删去了。
她本来死得相当传奇化,有点落套,改为单纯的病卒,全用暗写,包括宝玉的反应。前面说过,第七十七回王夫人说“前年我们往皇陵上去”应作“去年”。
第七十六回贾母向尤氏说:“可怜你公公转眼已是二年多了。”贾敬死在去年夏天,应作“一年多了”,也多算了一年,都是按早本的时间表。
庚本第七十六回回末黛玉湘云枕上夜谈,黛玉说她有失眠症——湘云道:“却(都误)是你病的原故,所以——”不知下文什么。
显然回末有阙文,是一回本末页残破。
末句“不知下文什么”是批语误入正文。全抄本此回末句是“不知什么”——下面有后人每回代加的“下回分解。”——可见这条批语是原有的,不过全抄本漏抄二字。
庚本此回中秋宴有批注:“不想这次中秋,反写得十分凄楚。”但是第七十四回正剑拔弩张,抄家在即,第七十五回祠堂鬼魂叹息,批说主“荣府数尽”,第七十六回这条乐观的批语未免使人诧异。
第七十六回残破未补,而且与第七十七回都是早本的时间表,多出一年。第七十八回林四娘故事中有“中都”这名词。辽共有四个都城,内中大定——今热河宁南——称“中京”。金海陵王迁都至燕京,称“中都”。
此书“凡例”说:书中都城称长安,“凡愚夫妇儿女子家常口角,则曰中京,是不欲着迹于方向也,盖天子之邦亦当以中为尊,特避其东南西北四字样也。”今本没有“中京”,“中都”也只有此回出现过一次。
显然作者因为讳言北京,采用“中京”、“中都”这两个名词,后来才想起来“中京”、“中都”是辽、金的都城,辽金都是东胡,正犯了本朝大忌,弄巧成拙,所以在“凡例”的写作时期后已经废除了,但是第七十八回还有。
抄检大观园后,宝钗避嫌疑迁出,但是庚本第八十回香菱离开了薛蟠,去跟宝钗住,宝钗仍住园中。显然此回是没有抄园这回事的早本。
庚本缺第八十回回目,而第七十九回回目笼罩这两回:“薛文龙悔娶河东狮,贾迎春误嫁中山狼”,其实用作第七十九、八十合回的回目更贴切,次序也对。
第七十九回迎春虽然出嫁了,回内全写薛蟠夏金桂的婚姻,直写到下一回中部,却结在迎春身上。看来这两回本是“一大回”,分成两回后,下一回回目尚缺,戚本作“懦弱迎春回肠九曲,娇怯香菱病入膏肓”,大概作者自己不满意,还待另拟。
统观这最后五回,似都是早本旧稿,未经校对,原封不动收入一七六0本。前面提起过第七十七回王夫人叫宝玉明年搬出园去,句下长批中有:
“……若无此一番更变,不独终无散场之局,且亦大不近乎情理。……此一段不独批此,真(”直“误)从抄检大观园及贾母对月兴悲,皆可附者也。”
宝玉不迁出大观园,就“终无散场之局”。
作批的时候,显然后文没有抄家的事。
“贾母对月兴悲”在第七十六回,闻笛泪下。这陈旧的末五回也不是同一个时期的,内中有从更早的早本里保留下来的。因此写第八十回的时候,书中还没有抄园的事;第七十七回里面提起抄园,而属于一个后文没有抄家的本子。
显然早本也没有抄园这件事。
如果是先加抄家,后加抄园,第七十七回的这本子就不会有抄园而没有抄家。因此是先加抄园,后加抄家。
第七十四回的第二个“”字在王善保家的检举晴雯的时候,王夫人的对白里。回内的抄园是旧有的,此处显经一七五四本改写。
当是添写王夫人回想起来看见过晴雯,借王夫人口中初次描写晴雯,而又是贬词,是神来之笔。此段连批“妙妙”,又批“凡写美人偏用俗笔反笔,与他书不同”,批得极是。
此回一七五四本改的两处都在上半回,所以回末仍旧有个“不知后事如何”,没有删去。探春预言抄家的几句沉痛的警句在此回中部,想必也是一七五四本加的。
一七五五年添写秦氏托梦预言抄家,但是看来一七五四本已经决定写抄没,不过在作者自己抄过家的人,这实在是个危险的题材,因此一七五四本改到此回为止。
直到一七五六年才改下一回——第七十五回——添写贾政收下甄家寄存财物,也只在回首加上一段,惯用的省稿本装钉工的办法。回内漏删贾珍接待两个南京新来的人,却添了一则新批,解释宁府家宴鬼魂叹息不光是叹宁府,誊清时双行小字抄入正文:
未写荣府庆中秋,却先写宁府“开夜宴”;
未写荣府数尽,先写宁府异兆。盖宁乃家宅,凡有关于吉凶者故必先示之。且列祖祠此,岂无得而警乎?凡人先人虽远,然气远(“息”误?)相关,必有之利(“理”误)也。非宁府之祖独有感应也。
从末句看来,两府都“数尽”。一七五四本加荣府抄没预言,但是没改到第七十五回,因此这一回仍旧是宁为祸首,荣府处分较轻,所以宁府鬼叹。到一七五六才添写贾赦罪行,又在此回回首加了一段贾政犯重罪,与回内的预兆矛盾,批者不得不代为解释宁府是长房,所以祠堂在这边。
此回回前附叶提醒作者回目还缺几个字,又缺中秋诗。回内首页回目已经补全了,中秋诗仍缺,想必因为已经改了荣为祸首,荣国公世职革去,预兆贾环袭爵的中秋诗不适用了。
百回“红楼梦”中贾环袭世职,贾琏失去继承权的原因,想必是被凤姐带累的。十二钗册子上关于凤姐的诗,“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上句甲戌、戚本批“拆字法”。俞平伯拆出来是“冷来休”。
第七回周瑞家的女儿向她诉说,女婿酒后与人争吵,被人控告他“来历不明”,要递解还乡。
原来这周瑞家的女婿便是雨村的好友冷子兴。
(批“着眼。”甲戌、戚本。)近因古董和人打官司,故遣女人来讨情分。周瑞家的仗着主子的势利(力),把这些事也不放在心上,晚上只求求凤姐儿。
冷子兴与贾家的关系原来如此,与第二回高谈阔论“演说荣国府”对照,有隐藏的讽刺。周瑞家的女儿说是酒后争吵,显然不是实话,是故意说成小事一件。
冷子兴是“都中古董行中贸易的”,“因古董和人打官司”可能就是贾赦的石呆子案的前身,且也牵涉贾雨村——冷子兴强买古董不遂,求助于雨村,罗织物主入罪,但是自己仍被牵入,险些递解还乡。
所以后来贾雨村削职问罪,这件案子也发作了,追究当初庇护冷子兴的凤姐——当然是拿着贾琏的帖子去说人情的。
在凤姐平生的作为里,冷子兴案是最轻微的,但是一来贾家出事的起因是被贾雨村连累,而这件事与雨村有关。而且唯其因为轻微,可以从宽处分,不至判刑。
书中的目的并不是公正——反映人生,人生也很少公正的事——而是要构成她私人的悲剧。夫妇因此感情破裂,但是贾母一天在世,贾琏不敢休凤姐,贾母一死就休妻。
第七十五回尤氏在李纨处洗脸,李纨责备捧面盆的婢女没跪下。“尤氏笑道:你们家下大小的人,只会讲外面儿的虚礼假体面,究竟作出来的事都勾使的了。”
庚本句下有两条批注:
按尤氏犯七出之条,不过只是过于从夫四字,此世间妇人之常情耳。其心术慈厚宽顺,竟可出于阿凤之上。时(使)用之明犯七出之人从公一论,可知贾宅中暗犯七出之人亦不少。
似明犯者反可宥恕,其什(饰)己非而揭人恶者,阴昧僻谲之流,实不能容于世者也。此为打草惊蛇法,实写邢夫人也。
“暗犯七出之人亦不少”,“明犯七出之人”该不止一个。尤氏凤姐都被休了。此回除了回首加的一段与曲解鬼叹的那条后加的批注,回内自一七五四本前没动过。
写这条旧批的时候还是宁为祸首,贾珍充军或斩首,尤氏“过于从夫”,收藏甄家寄物她也有同谋的嫌疑,被族中公议休回娘家。
凤姐“哭向金陵”,要回母家,但是气得旧病复发,临终悔悟,有茫茫大士来接引。——第二十五回凤姐宝玉中邪,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来救。
“原来是一个癞头和尚与一个跛足道人”句下,甲戌、庚、戚本均有批:“僧因凤姐,道因宝玉,一丝不乱。”可见此后凤姐临终,宝玉出家,是一僧一道分别接引。
宝玉没有袭职,是否贾赦死的时候宝玉已经出家?第二十五回通灵玉除邪一段,庚本眉批:“叹不得见宝玉悬崖撒手文字为恨。丁亥夏,畸笏叟。”
靖本第六十七回之前总批说:“末回撒手,乃是已悟。此虽眷念,却破迷关。是何必削发?青埂证了情缘,仍不出士隐梦。……”
可知末回“悬崖撒手”写宝玉削发为僧,在青埂下“证了情缘”,如第一回甄士隐梦中僧道叙述的故事。宝玉出家在最后一回,因此他没袭职是被贾环排挤。
第二十一回回前总批开首如下:
有客题红楼梦一律,失其姓氏,惟见其诗意骇警,故录于斯:“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诗下略)”
用“红楼梦”书名的脂批,在“凡例”外只有寥寥两条,此外“红楼梦”这名词只适用于“红楼梦回”,梦游太虚一回,因为回目中有“开生面梦演红楼梦”(甲戌本),“饮仙醪曲演红楼梦”(庚本)。
前面引的这条总批是一七八0中叶或更晚的时候,另人从别的本子上补录的,显然是书名“红楼梦”时期批的。
庚本这些回前附叶总批,格式典型化的都是一七五四本保留下来的百回“红楼梦”旧批,但是此回总批因为与一七五四本情节不合,所以删了,数十年后又由不知底细的人补抄了来。
此回总批是关于“后卅回”,一七五四本改荣府抄没,后文需要改,世职革去,也无爵可袭了——“题红楼梦一律”中所说的自相残杀显然是指贾环设法夺去宝玉世职。
宝玉有许多怪僻的地方,穷了之后一定饱受指摘——第一回甄士隐唱的歌里有“展眼乞丐人皆谤”,甲戌本批:“甄玉贾玉一干人”——正是给赵姨娘贾环有机可乘。
第十九回宝玉访花家,袭人母兄“齐齐整整摆上一桌子品来。袭人见总无可吃之物,”句下批注:“补明宝玉自幼何等娇贵。以此句留与下部后数十回寒冬噎酸虀,雪夜围破毡等处对看,可为后生过分之戒,叹叹!”
同回袭人借口她家里要赎她回去,借此要挟规劝宝玉,庚本眉批:“花解语一段,乃袭卿满心满意将玉兄为终身得靠,千妥万当,故有是。余阅至此,余为袭卿一叹。丁亥夏,畸笏叟。”
想必穷了之后宝玉不求进取,对家庭没有责任感,使袭人灰心。正值荣府支持不了,把婢仆都打发了。花家接她回去,替她说亲。她临走说:“好歹留着麝月”,让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个可靠的人。
“宝玉便依从此话”(各本第二十回麝月篦头一场后批注)。显然宝玉也同意她另找出路。
第二十二回探春灯谜打风筝,庚、戚本批:“此探春远适之谶也。使此人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致流散也。悲哉伤哉!”
巧姐被“狠舅奸兄”所卖,——太虚幻境曲文——想必是流散后的事,所以被刘姥姥搭救后就跟着下乡去了,嫁给板儿。
“狠舅”可能是凤姐的亲信王信,在张华的官司里透消息与察院,与凤姐胞兄王仁同是人字旁单名,当是堂兄——见第六十九回——与贾芹,草字辈族人中唯一的无赖。
分炊后宝玉住在郊外,重逢秦氏出殡途中的二丫头。“寒冬噎酸虀,雪夜围破毡”当是这时期的事。袭人嫁后避嫌疑,只能偶尔得便,秘密派人送东西来,至此不得不向蒋玉菡坦白,说出她的身世。
蒋玉菡也义气,把宝玉宝钗接到他们家奉养。所以后来宝玉出家不是为了受不了穷。第五回十二钗又副册上画着一簇花,一床席子,题词是: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末句下注:“骂死宝玉,却是自悔。”
这批语只能是指作者有个身边人别嫁,但是不怪她,是他自己不好。显然袭人这人物也有所本。但是她去后大概至多有时候接济他,书中不过是把她关心他的局面尽量发展下去——写小说的惯技。
甲戌本“凡例”说:“此书只是着意于闺中,故叙闺中之意切,略涉于外事者则简,……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笔带出……”
虽然是预防文字狱,自卫性的声明,也是作者兴趣所在。写贾家获罪受处分,涉及朝政,一定极简略,只着重在贫穷与种种私人关系上。
问题是荣府拥有京中偌大房地产,即使房子烧了,地也值钱,无论贾环怎样捣乱,一时也不至于落到“噎酸虀”、“围破毡”的地步。
这是百回“红楼梦”后廿回唯一的弱点。
遣散婢仆后守破败的府第过活,这造意本来非常好,处处有强烈的今昔对照。宋淇“论大观园”,说“红楼梦几乎遵守了亚里士多德的三一律;人物、时间、地点都集中浓缩于某一个时空中间。”
如果能看到原有的后廿回,那真是完全遵守三一律了。但是后来的这局面不是写实的艺术,而是有假想性的。在实生活里,大城市里的园林不会荒废,不过易主罢了。
要避免写抄没,不抄家而骤衰,除非是为了打点官司,倾家荡产。但是书中的“当今”是“仁孝赫赫格天”的圣主,怎么能容许大臣贪赃枉法?书中官吏只有贾雨村“徇情枉法”,巴结上了王子腾贾政贾赦,毕竟后来也丢官治罪。
第六十三回宝玉与芳官谈土(吐)番(蕃)与匈奴:“……这两种人自尧舜时便为中华之患,晋唐诸朝深受其害,幸得咱们有福,生在当今之世,大舜之正裔,圣虞之功德,仁孝赫赫格天,亿兆不朽。
所以凡历朝中跳梁猖獗之小丑,到了如今,不用一干一戈,皆天使其拱手俯头,缘远来降。……”显指满清统治蒙藏新疆。将康熙比虞舜,因为顺治出家,等于尧禅位于舜。
以曹家的历史,即使不露出写本朝的破绽来,而表明是宋或明,以便写刑部贪污,恐怕仍旧涉嫌“借古讽今”。所以大概没有选择的余地,为了写实与合理,只好写抄没,不过是抄得罪有应得。
脂砚批第二十七回红玉去伺候凤姐:
“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故即逐之。……己卯冬夜。”
畸笏七年后批这条批:“此系未见抄没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丁亥夏,畸笏叟。”又在甲戌本此回回末总评里详加解释:“凤姐用小红,可知晴雯等埋没其人久矣,无怪有私心私情。且红玉后有宝玉大得力处,此于千里外伏线也。”
第二十六回他又批:“狱神庙回有茜雪红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叹叹!丁亥夏,畸笏叟。”脂砚一七五九年冬批书,还没看见狱神庙回。
当时此回还没写出来。此外似乎也没有别的抄没文字。一七五四本改到第七十四回为止,回内探春预言抄家;次年又在第十三回由秦氏托梦预言抄家。但是停顿了至少五年才写,可见棘手。
总结一下:
庚本回前附叶总批有三张没有书名,款式自成一家,内容显系现批这三回的最初定稿——第十七、十八合回、第七十五回;另一总批横跨第四十七、四十八回,二回可视作一个单位。
第十七、十八合回有贾赦罪案的伏线,第四十七、四十八回有贾赦罪案,第七十五回有贾政罪案。贾赦贾政犯重罪,都不合宁为祸首的太虚幻境预言。再加上这两个事件与他回间的矛盾,可见是后添的。
从这三回间的关连上,看得出是三回同时改写的,贾政的罪行最后写,因为距元妃这一支被连累的原意最远。第七十五回是一七五六年初夏誊清,这三回当是同年季春改写的。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书名内的“重评”是狭义的指再评。庚本的十六张典型格式的回前附叶来自一七五四本——脂砚斋甲戌再评本。只有这三张没有书名,因为已经不是一七五四年,批者也不是脂砚。
一七五四本延迟元妃之死,目的在使她赶得上看见母家获罪,受刺激而死。但是她与贾珍的血统关系较远,所以为了加强她受的打击,一七五六年又改去宁为祸首,末了索性将贾珍的罪行移到贾政名下,让贾政成为主犯。
第六十四回有甲(全抄本)、乙(戚本)、丙(己卯本抄配)三种,歧异处显然是作者自改。此外鲍二夫妇甲乙同作宁府仆人。
鲍二夫妇的双包案,是因为先有第六十四回甲乙,此后添写第四十三、四十四泼醋二回时,为了泼醋余波内的一句谐音趣语,需要提前用“鲍二家的”这名字。
而她既然死在这两回内,后文不能再出现,于是又改写第六十四回补漏洞,将新寡的多姑娘配给丧妻的鲍二。但是第七十七回多浑虫仍旧健在。
第七十七回内,书中去年的事已是“前年”了,是早本多出一年来。
第六十四回乙回末有一对后加的诗句,所以此回是一七五五年诗联期改写的。因此第六十四回丙是一七五五年后改写的,距此书早期隔得年数多了,所以作者忘了第七十七回有多浑虫夫妇。
新添了泼醋二回后,第四十七回插入泼醋余波,带改这一回与下一回,插入贾赦罪案,又在第十七、十八合回加贾赦罪案的伏笔;又更进一步加上第七十五回贾政罪案,一七五六年初夏誊清此回。
同时又补了第六十四回关于鲍二夫妇的漏洞——这是第六十四回丙,一七五五年后写的——因此上述一联串改写都是在一七五六年春。
第四十三回祭钏是新添的两回之一,引起金钏儿本身是否也是后加的问题。庚本格式典型化的回前附叶总批都是一七五四本保留的旧批。金钏儿在第三十、三十二回都很重要,而这两回的总批都没有提起她。
第三十六回内王夫人向薛姨妈凤姐等说:“你们那里知道袭人那孩子的好处。”句下各本批注:“孩子二字愈见亲热,故后文连呼二声我的儿。”
“后文”指第三十四回王夫人与袭人的谈话。这是第三十六回原在第三十四回前的一个力证。
第三十三至三十五这三回写宝玉挨打与挨打余波。第三十六回回末湘云回家去了。原先湘云回去之后宝玉才挨打,因此挨打后独湘云未去探视。
挨打本来只为了琪官,今本插入金钏儿之死,第三十六回移后,湘云之去宕后,零星的湘云文字也匀了点到挨打三回内,免得她失踪了。
三回内,部份原文连批注一同保留了下来;此外这三回一清如水,完全没有回内批。傅秋芳一段是原有的;早本宝玉年纪较大,因此傅秋芳比今本的宝玉大八九岁。
第三十四回有加金钏后又一次改写的痕迹。己卯本此回回末标写“红楼梦第三十四回终”。在一七五四本前,书名“红楼梦”期间,此回显已定稿,加金钏后又改过一次了。因此加金钏还在“红楼梦”期前。
全抄本第二十四回的一句异文透露晴雯原有母亲,下场应与金钏儿相仿。此后晴雯的身世与结局改了,被逐羞愤自杀成为一个新添的人物的故事。
但是早在“红楼梦”期前已经加了金钏儿,直到一七五六年才添写祭金钏,因为与祭晴雯犯重,所以本来没有,酝酿多年,终于写了青出于蓝的祭钏。
明义“题红楼梦”诗中咏小红的一首,内容与第二十回麝月篦头一段相仿。周汝昌说就是指麝月那一场,“小红”是借用婢妾的泛名。
第二十四回宝玉初见红玉,第二十六回红玉佳蕙谈话,两节都来自晴雯金钏儿还是一人的早本。百回“红楼梦”前,金钏儿已是另一人,当然这“红楼梦”中已有红玉这两场。
初见一场末尾又解释红玉通称小红,因为避讳宝玉黛玉的“玉”字。这样着重介绍小红这名字,明义诗中不可能称麝月为“小红”,混淆不清。
而且诗中是白昼,别的丫头们都不知到何处游玩去了;第二十回麝月那一节是晚上,丫头们正月里都去赌钱了,情景也不合。
明义咏袭人被宝玉换系汗巾的一首诗也与今本情节不同。这一首是咏红玉,廿首中只有这一首用书中人名,因为恰合“小红”的典故。
篦头一节是麝月“正文”,却是套用早本红玉篦头。麝月是写曹雪芹的妾,但是她的正传是真人而非实事,也可见书中情事是虚构的,不是自传。
戚本、蒙古王府本共有的一则总批与畸笏的一条批都说此书“百回”。蒙本独有的一条,批第三回袭人劝黛玉不要为宝玉疯疯癫癫摔玉伤感,否则以后伤感不了这许多:“后百十回黛玉之泪总不能出此二语。”
“百十回”类似“众里寻他千百度”、“感慨万千”;“百十”、“千百”、“万千”都是约莫的计算法。周汝昌误以为证实全书一百另十回。
八十回本加“后卅回”,应有一百十回。
但是“后卅回”这名词只出现过一次,在补录的第二十一回回前总批里。这条批也同时提起“题红楼梦一律”,显然当时书名“红楼梦”。明义所见“红楼梦”已完,因此当时还没有八十回本之说。“后卅回”是对前七十回而言的。
脂批透露百回“红楼梦”八十回后荣府虽然穷困,贾赦的世职未革,宅第也并未没收,显然没有抄家。获罪止于毁了宁府,使尤氏凤姐都被休弃。荣府一度苦撑,也终于“子孙流散”。
书中不但避免写抄没,而且把重心移到长成的悲剧上——宝玉大了就需要迁出园去,少女都出嫁了,还没出事已经散场。大观园作为一种象征,在败落后又成为今昔对照的背景,全书极富统一性。
但是这块房地产太值钱了,在政治清明的太平盛世,一时似乎穷不到这步田地。这也是因为文字狱的避忌太多,造成一个结构上的弱点。为了写实,自一七五四本起添写抄没。
宝玉大致是脂砚的画像,但是个性中也有作者的成份在内。他们共同的家庭背景与一些纪实的细节都用了进去,也间或有作者亲身的经验,如出园与袭人别嫁,但是绝大部份的故事内容都是虚构的。
延迟元妃之死,获罪的主犯自贾珍改为贾赦贾政,加抄家,都纯粹由于艺术上的要求。金钏儿从晴雯脱化出来的经过,也就是创造的过程。黛玉的个性轮廓根据脂砚早年的恋人,较重要的宝黛文字却都是虚构的。
正如麝月实有其人,麝月正传却是虚构的。红楼梦是创作,不是自传性小说。——一九七六年九、十月改写
四详红楼梦
——改写与遗稿
在长期改写中,早先流传出去的抄本一直亦步亦趋,跟着抽换改稿。
为了节省抄工,各本除了甲戌本都可以称为百衲本,回为单位,或是两回为单位,原是一大回;也有几回连在一起的整大块早本,早本中又有保留下来的更早的本子。
连甲戌本也原封不动收编了一册搭一回的一七五四本——头五回。早本陆续抽换,一一变成今本,只有百回“红楼梦”也许因为是较晚的本子中唯一完工的,有些书主舍不得拆成八十回本,所以迟至一七六0末叶还有。
八十回后的几回定稿,与改抄家后有问题的几回,以及“花袭人有始有终”、“撒手”诸回的初稿,都保存在百回“红楼梦”里,而终于散失,不能不归罪于畸笏等一两个还在世的人。
畸笏只在忙着收集散批为总批,大字抄作正文,抬高批者的地位,附骥流传。红楼梦里的林红玉,大家叫她小红的,她的故事看似简单,有好几个疑问。
她是管家林之孝的女儿。
到了晚清,男仆通称管家,那是客气的称呼。管家原是总管,不过像荣国府这样大的场面,上面另有“大总管”赖大。
赖大家里“一般也是楼房厦厅”,儿子也是“丫头老婆xx子捧凤凰似的”(第四十五回)。大了捐官,实授知县,正是“宰相家人七品官”。林之孝虽然比赖大低一级,与贾琏谈话,也“坐在下面椅子上”(第七十二回)——坐在下首。
宝玉初见红玉时,她“穿着几件半新不旧的衣裳”,替宝玉倒了杯茶,被秋纹碧痕发现了,秋纹“兜脸便啐了一口,骂道:
没脸的下流东西,正经叫你催(炊)水(南京话)去,你说有事故,倒叫我们去,你可等着做这个巧宗儿。一里一里的这不上来了!难道我们倒跟不上你了?你也拏镜子照照,配递茶递水不配?”(第二十四回)
回末介绍红玉的出身:“原是荣府的旧仆,他父母现在收管各处房田事务。”当然这不一定与管家的职务冲突。据周瑞家的告诉刘姥姥,周瑞“只管春秋两季的地租子,闲时只带小爷们出门就完了。”
可见收租也可能仍旧在府中兼职。
但是管家的职位重要得多,怎么会不提?
第二十六回小丫头佳蕙向红玉说:“可也怨不得,这个地方难站。就像昨儿老太太因宝玉病了这些日子,说跟着伏侍的这些人都辛苦了,如今身上好了,各处还完了愿,叫把跟着的人都按着等儿赏他们。
我们算年纪小,上不去,不得我也不抱怨,像你怎么也不算在里头,我心里就不服。袭人那怕他得十分儿,也不恼他,原该的。
说良心话,谁还敢比他呢。别说他素日殷勤小心,便是不殷勤小心,也拚不得。可气晴雯绮霞他们这几个,都算在上等里去,仗着老子娘的脸,众人倒捧着他去,你说可气不可气?”
晴雯是孤儿,小时候卖到赖大家,倒反而是“仗着老子娘的脸”,红玉是总管的女儿,反而不归入上等婢女之列,领不到赏钱。——当然,在早本里晴雯还是金钏儿的前身的时候,晴雯也有母亲。
第二十七回红玉在园子里遇见晴雯绮霞等,“晴雯一见了红玉,便说道:你只是疯罢!院子里花儿也不浇,雀儿也不喂,茶炉子也不,就在外头俇。”
同回稍后,凤姐赏识红玉,李纨告诉凤姐“他就是林之孝之女”,甲戌本夹批:“管家之女,而晴卿辈挤之,招祸之媒也。”但是后来晴雯被逐,是邢夫人的陪房王善保家的向王夫人进谗,与林之孝夫妇无关。
第六十三回宝玉生日那天,林之孝家的到怡红院来查夜,劝宝玉早点睡。宝玉忙笑道:“妈妈说的是,我每日都睡的早,妈妈每日进来,多是我不知道,已经睡了。今儿因吃了面怕停住食,所以多顽一回。”
林之孝家的又向袭人等笑说:“该渍些普洱茶吃。”袭人晴雯二人忙笑说:“渍了一杯子女儿茶,已经吃过两碗了。大娘也尝一尝,都是现成的。”说着晴雯倒了一碗来。
林之孝家的又笑道:“这些时我听见二爷嘴里都换了字眼,赶着这几位大姑娘们竟叫起名字来。虽然在这里,到底是老太太太太的人,还该嘴里尊重些才是。……”(中略)
袭人晴雯都笑说:“这可别委曲了他,直到如今,他还姐姐不离口,不过顽的时候叫一声半声名字,……(中略)”林之孝家的笑道:“这才好呢,……(中略)别说是三五代的陈人,现从老太太太太屋里拨过来的,便是老太太太太屋里猫儿狗儿,……(中略)我们走了。”
宝玉还说再歇歇,那林之孝家的已带了众人,又查别处去了。这里晴雯等忙命关了门,进来笑说:“这位奶奶那里吃了一杯来了,唠三叨四的,又排场了我们去了。”
麝月笑道:“他也不是好意(南京话:故意)的,少不得也要常提着些儿,也提防着怕走了大褶儿的意思。”
大家一团和气,毫无芥蒂。
林之孝家的所说的“老太太太太的人”指袭人晴雯,本来都是贾母的丫头,袭人“步入金屋”后在王夫人那里领月费,算王夫人的人了。至于“三五代的陈人”,她们俩都不是。花家根本不是荣府奴仆。
不过晴雯是金钏儿的前身,金钏儿死后,贾环告诉贾政他刚才从井边过,井里淹死了一个丫头,“我看见人头这样大,身子这样粗,泡的实在可怕,所以才赶着跑了过来。”
金钏儿被逐回家,跳的井显然在荣府,因此她家里住在宅内,是仆人。
第六十三回写得极早,回内元妃还是“王妃”——行酒令,探春抽的签主得贵婿,大家说“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不成?”早本似乎据实写曹寅之女嫁给平郡王。
在这本子里晴雯的故事还是金钏儿的,所以她是“家生子儿”、“两三代的陈人”。又是贾母给宝玉的,又有宠,林之孝家的是否因此不敢惹她?
但是晴雯这样乖觉的人,红玉在怡红院的时候受过她的气,红玉的母亲来了,她理应躲过一边,还有说有笑的上前答话,又代倒茶,不怕自讨没趣?
红玉是林之孝的女儿,显然是后改的。第六十三回是从极早的早本里保留下来的,所以与此点冲突。
第二十四回宝玉初见红玉一段,晴雯还有母亲,因她母亲生日接出去了(全抄本),可见这一节来自早本。所以此段秋纹碧痕辱骂红玉,也与红玉是林之孝之女这一点冲突。
红玉自从那天在仪门外书房里遇见贾芸,次日为了倒茶挨了秋纹她们一顿臭骂,对宝玉灰了心,又听见说明天贾芸要带人进来种树,“心里一动”,当夜就梦见她遗失的手帕是贾芸拾了去,借此与她亲近。
次日她在园子里看见贾芸监工种树,“红玉待要过去,又不敢过去”,闷闷的回到怡红院,就躺下了,大家以为她不舒服。此后宝玉中邪,贾芸带着小厮们坐更看守,与红玉“相见多日,都渐渐混熟了。”
宝玉病后“养了三十三天”,红玉这些时一直“懒吃懒嗑的”,佳蕙劝她“家去住两日,请一个大夫来瞧瞧,吃两剂药就好了。”红玉不承认有病:“那里的话?好好的家去做什么?”
(第二十六回)这一段对话庚本有眉批:
“红玉一腔委曲怨愤,系身在怡红不能遂志,看官勿错认为芸儿害相思也。己卯冬。”己卯——一七五九年——冬天是脂砚批书最后的日期。脂砚这条批使人看了诧异。
这还不是相思病,还要怎样?当然这是因为对宝玉失意而起的一种反激作用,但是也仍旧是单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