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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曼:当法律遇上艺术

法律读库  · 公众号  · 法律  · 2016-11-30 00:02

正文

作者王曼。法律读库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能够混搭在一起吗?就像说火箭和香水一样,怎么说也是拉扯不到一块儿的。其实不然,法律并不是一个外在的被人们固化的冰冷僵硬的概念,法律亦有温度。艺术除了热情浪漫、富于表现力外,也有理性的内涵。而当它们遇到了一起,能够产生什么样的效果呢?


最近,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2017年法律日历便是这种效果的绝妙组合,它将各个国家与正义有关的艺术作品和法律大事件结合在一起,将观者引领到艺术和人类法治进程的时空隧道,作一次法律与艺术的穿越,看看理性与激情能够擦出怎样的火花?相信不一样的体验将带给人们不一样的感受。


我没有刻意打广告,我想说的是另一件艺术品,一幅油画——《庆祝新生》,一幅非常有趣且非常有魔力的画,它能够停住人的眼睛,拽住人的心灵,它不像一般的画,看完便忘,或者和其他的画混为一谈,它的独特之处就在于迫使你不得不去发挥自己的想象力作进一步的探究。不过,我以为我们的想象力在这幅画面前始终都是贫瘠的,我们根本就猜不出画家想要表达的真实意图。也许,让观者猜不出意图便是画家的意图吧。


这是17世纪荷兰画家杨.斯蒂恩(Jan.Steen)的作品,如果大家对他还不太熟悉的话,那么一定知道另一位荷兰大画家伦勃朗,他们同处一个时代,距今已经四百多年了。


17世纪的荷兰刚刚脱离了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的控制,成为主权国家,迅速崛起为欧洲强国,其航海和贸易在世界上遥遥领先,当之无愧地当了一回世界的老大。昌盛的国运带给人民安康,人们挣脱了思想上的禁锢,回归理性和自然。自由的空气催生了文化的发展,人民的创造力勃发,涌现出了一大批诸如格劳秀斯、斯宾诺莎、斯蒂文、伦勃朗、杨.斯蒂恩等享誉世界的法学家、哲学家、数学家、艺术家。


荷兰画家们摆脱了宗教神权的束缚,一改画风,将更多的目光投入到现实生活之中,他们把人的情感以艺术的手法表现出来,描绘自己熟悉的生活场景和各种人物并赋予其深刻的内涵,这样的例子在杨的其他作品中也可以看到。不过最为有名的当属伦勃朗的《杜普教授的解剖学》,它被后人赞誉为“用黑暗来绘制光明”。


不可否认,在当时的知名画家中杨也占了重要的一席之地,他算是赶上了好时代,尽管只活了53岁,但留下了大量传世佳作。他的作品大多取材于现实生活,轻松幽默,搞笑夸张;从画中人的面部表情、肢体动作、穿着打扮等,皆能反映出其丰富的内心世界,他的每一幅画后面似乎都有故事,而且是十分吊诡的故事,仿佛是在考验观赏者的智力水平一样。就说说这幅画吧,我们看见:在一间屋子里,密密麻麻地有一群人,数一数,有14个成人,一个小孩,一个婴儿,挤满了整个画面。他们在庆祝一个新生命的诞生,好不热闹喜庆。他们中有主人、仆人,有主人的亲戚、有街坊邻居、有产妇,还有一个孕妇。画面中最吸引人目光的是那个抱着婴儿的男人,他一手抱着婴儿,一手拿着钱袋?还有婴儿、角落的产妇、男人右边的黑衣女人、左边的孕妇,以及婴儿后面那个伸出三根手指头幽灵般的男人, (注意看,画家对这男人的用光非常奇特,好似一个虚幻的影子。) 以及前面地上的一堆杂物。如果细细分析,每一个人都可以用去许多笔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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