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为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
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培育新质生产力
东胜区“2024消费促进年”
促消费活动来啦
涉及汽车、家电、手机、
住宿、餐饮、家居建材等
九大类
(一)汽车报废更新促消费活动
2024年4月20日-12月31日消费者在东胜区注册备案的报废车拆解企业报废本人名下的非营运小客车后,并且在东胜区内参与活动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至高可申领6000元购车补贴。
(二)支持车展促消费活动
2024年4月20日-12月31日在东胜区汽车商会每次车展举办期间,给予补贴支持,每次车展补贴150-300万元(根据实际动态调整),举办日期、支持形式及实施细则,将在车展举办前10日内,通过
“
东胜商务微讯
”
微信公众号及“东胜发布”
微信公众号
等官方平台发布信息。
(三)支持废旧家电回收促消费活动
2024年4月20日-12月31日东胜区内参与市级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将消费者以旧换新交回的旧家电,通过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处理的,给予企业回收运输处理费用补贴。
(四)手机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
2024年4月20日-12月31日消费者在东胜区参与活动手机销售企业以旧换新购买手机的消费者,可申领200元定额消费补贴。
(五)住宿促消费活动
2024年4月20日至12月31日消费者在东胜区参与活动住宿企业消费满200元以上按比例至高补贴100元。
(六)餐饮促消费活动
2024年4月20日至12月31日消费者在东胜区参与活动餐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消费满100元以上按比例至高补贴100元。
(七)鼓励支持家居建材企业促消费活动
2024年4月20日至12月31日,对各大家居建材销售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根据活动成效给予促消费补贴。
(八)鼓励支持百货商超类企业促消费活动
对东胜区内参与活动的百货商超类企业自本政策发布之日起,积极组织开展促消费活动,季度零售额增速达10%以上给予促消费补贴。
(九)开展成品油促消费活动
消费者在东胜区属参与活动成品油销售企业消费,可享受满减消费补贴。
本次促消费活动补贴采取先购先补、先报先得、额满自动终止的原则。享受本次补贴不影响申领鄂尔多斯市级消费补贴,可叠加使用。
本活动涉及消费券补贴的,通过“云游鄂尔多斯”平台进行发放。涉及企业补贴类的,申报企业将相关资料报东胜区商
务局,经审核通过后,按财政资金拨付流程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