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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报名!东莞2024年下半年教资认定安排公布!

东莞本地宝  · 公众号  ·  · 2024-10-07 21:20

正文

东莞市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

(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

教师资格认定

将于明日(10月8日)起网上报名

本文主要摘取了教资认定

的报名部分


东莞市2024年下半年教资认定安排
摄图网_501115759

一、
认定范围

(一)东莞市户籍人员。

(二)持有东莞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现居住地址”为东莞市)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东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本科生(持有大专毕业证)或大专生(持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证)。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东莞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东莞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
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认定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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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受理范围

东莞户籍、在东莞居住和东莞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或本科生(持有大专毕业证)或大专生(持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证) 申请人 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东莞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部分在莞高校已设立确认点)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 可在居住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驻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024年下半年设立确认点的在莞高校为: 东莞理工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医科大学、广东科技学院、东莞城市学院、广州新华学院 ,以上6所高校的在读研究生或本科生(持有大专毕业证)或大专生(持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证)可以选择学校确认点,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6。


四、
网上报名

申请人在 10月8日9:00至10月14日17:00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按照户籍(居住证)所在镇街及就读学校,选择确认点(确认点信息见附件6),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持相关资料到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或网上)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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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主要时间节点

1.申请人 材料提交时间(10月8日9:00至10月14日17:00)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取得报名号后,需及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材料提交。


2. 体检时间(9月25日至10月14日) 。申请人可到全市各确认点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果由指定医院反馈至各确认点。


3. 材料审核时间(10月14日12:00至10月18日17:00) 确认点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

①材料初审及补正时间(10月14日12:00至10月18日17:00)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对确认点审核后认为不符合条件的材料进行一次性补正,否则,按材料不合格不予受理处理。各确认点于10月21日17:00前,完成对申请人的材料初步审核工作。

②认定机构核查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时间(10月14日至10月24日)。由市教育局统一发函市公安局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反馈至各确认点。

③居住证信息核查时间(10月14日至10月24日)。由市教育局统一发函市公安局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反馈至各确认点。

特别提示:审核结果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阅(待认定审批即为材料审核通过)。


4. 受理申请时间(10月22日) 。申请人认定材料(含体检)通过审核的,由确认点统一时间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5. 审批时间(10月22日至11月5日) 。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对通过审批的,生成证书编号并向社会公告。


6. 建档时间(11月5日至11月22日) 。各确认点完成证书制作、材料归档并发布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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