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监控视频截图
2月3日晚,山西大同古城一店铺因未按当地要求打开灯,多名工作人员撬锁进店将灯打开。从监控视频来看,在店铺的门被打开后,有多人进入店铺内,其中有3名身穿荧光绿制服的工作人员,衣服背后印有“平城综合执法”字样。
此前,大同市平城区古城街道办事处鼓楼社区下发的《古城亮化倡议书》显示,腊月二十八至正月十五,每晚18点到次日凌晨6点,属于亮灯时间段,古城内各商业门店应确保室内灯光充足、室外灯光全部点亮。
“破门亮灯”相关举动引发舆论普遍批评,也对当地形象产生负面影响。
如红网批评称,“商户未彻夜开灯就直接撬锁开灯,这种粗暴做法是给城市形象抹黑减分,而不是加分,希望当地政府提高依法管理城市的水平,对涉事人员进行严肃问责,该处分的处分,该开除的开除,将此负面舆情给大同城市形象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给商户一个公正合理的说法”。
基层作风问题是影响营商环境的重要因素,当前民营经济、营商环境等话题交织走热,而地方政府在工作内容、舆论引导方面一旦暴露出问题,便会引发对过度执法、滥施惩罚、以罚代管等问题的质疑,诟病
执法形象
和
营商环境
的声音增多。梳理发现,此次大同“破门亮灯”事件的舆论争议也主要围绕这两点展开。与此同时,当地的回应也并未完全起到平息舆论的作用,反而助推事件话题进一步发酵扩散。
网传信息显示,撬锁者给商户打电话称:“你不开,一会儿公安就过来直接给你切开,我们就给你开了,你不信你就试试”“我告诉你,人可以走,灯得留,这是全市的统一规定”……相关言辞被质疑执法不当,批评形式主义执法的声音走高。
舆论多认为,从执法标准上说,评价商户是否损害市容不应一刀切地认为没有“亮灯”就是“违法”。
如第一财经评论称,“从‘一盏灯’变成‘所有灯’,这是形式主义逐步传导的过程;‘倡议’不具有执行力,但到了基层,就变成了强制力,变成了相关人员明知违法也要执行,这也是形式主义逐步传导的过程。这些过程使得形式主义越来越没有边际和忌惮”。顶端新闻指出,“先让商户将灯箱拆除,后又让商户在过年夜间开灯,不知这两项规定,是否为同一‘相关部门’所要求。规则朝令夕改‘玩弄’了商户的感情,只会让公信力从高处跌落。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穿着制服,旁边还有消防员‘协助’,肆意开锁,公然入户‘执法’,不仅是践踏商户尊严,也将‘法无授权不可为’抛诸脑后”。
综合舆论场环境来看,当前涉基层执法问题相关事件多发,
网民多批评涉事人员官僚作风
,称“背离群众树断根”“一些地方不是一刀切,而是乱刀砍”“这样的就应该踢出队伍”。此类无差别攻击性言论持续发酵扩散,部分观点借此污名化地方公职人员群体,加剧对地方官场生态偏见。
2024年9月,“便衣亮证执法”话题走热。
对此,舆论认为,
行政执法水平代表城市管理水平,行政执法必须合乎程序正义,公职人员要加强“法治意识”。
有观点表示,行政机构的具体执法行为直接代表了所在城市的社会治理能力。上述事件之所以引发争议,核心在于行政执法权力是否受到应有的监督和约束。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公器不能被滥用,行政执法必须合乎程序正义。
除了程序正义问题,执法温度话题的关注度也在不断上升。
如2024年9月,
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一位小店主称,因在自家门面玻璃上贴了一张A4大小的招聘信息,被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罚款
。舆论认为此事件中执法机关虽然有执法依据,但法律也应有温度,呼吁“柔性执法”。有舆论认为,“执法不应该僵化,特别是当32年前的法规的应用场景,和当下现实情况已经有很大落差,更不宜做从宽解释、加码执法”。
基层治理不当之举波及营商环境,
商户“心理阴影”恐难消
此次“破门亮灯”事件发酵后,部分网民更是将此视为当地营商环境不佳的又一例证,并呼吁加强作风建设。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评论称,“滥用行政权力,不仅损害政府的公信力,也影响商户对营商环境的信任。试想,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准备休息的经营主,突然接到要求开灯的电话,怎么能安心经营?即便当地要推动‘亮化倡议’,也必须注重与居民、商家的沟通和协商”。上游新闻评论表示,“景观亮化虽好,但更重要的恐怕还是营商环境,这其实才是一种更大的价值。为了开灯,对营商环境造成巨大的干扰,也是一种得不偿失”。
在网络舆论场的“放大镜”作用下,各地涉营商环境的细节措施、不当之举都有可能引发社会焦虑、触发民意反弹,舆论质疑属地政府执政能力的同时,干群矛盾恐被激化。
由此产生的社会消极情绪在部分意见领袖、自媒体账号的推波助澜下极易蔓延扩散,在舆情的投射作用下不断对当地商户产生心理暗示,形成“心理阴影”。
如2024年11月,网传“潮州大量商户关门拒检”话题引发争议。
舆论场中有不少观点批评认为是基层治理“运动化”加剧对立情绪,还有声音诟病此类检查“走过场”“收割商户”造成商户闭门拒检。
此次事件发生之初,大同市平城区委办工作人员表示,已关注到“撬锁开灯”一事,确实不合适,正在处理。
“不合适”一词触动舆论敏感神经,诟病不满声音再度升级。
对此,《南方都市报》评论认为,“当地在初步回应时抛出一句轻飘飘的‘不合适’,显然掩盖不了事情的本质——这是一起性质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足见当地一些政府工作人员法律观念、依法行政意识缺失到了何种程度”。
2月7日凌晨,山西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致歉信。信中将“破门亮灯”事件定位为“工作方法失当”“工作偏失”,且道歉原因侧重于“占用大量社会资源”“引发舆情”“影响城市形象”,再次引发争议。
“齐鲁壹点”评论称,“这种对违法行为仅仅‘道歉’,对被撬门商户也毫无歉意赔偿,仅为平息舆论压力走过场、‘自罚三杯’态度,让人不禁感叹,当地无视法治的态度和官僚作风真得好好纠偏了”。《南方都市报》发文称,“现在看来,法律观念、依法行政意识严重缺失的,不止是当晚参与撬锁入室的一群政府工作人员,也包括了撰写和审核通过这封致歉信的有关机构和负责人员,可以认为,这就是当地政府法治意识的基本水位”。
道歉公告发布后,人民网《人民直击》记者前往实地探访发现,“古城亮化”倡议似乎尚未明确撤销,部分商户认为仍有相关“要求”,也有的认为已不做强制,还有人表示没有倡议也会自愿亮灯。虽然纠治影响营商环境的作风问题,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相关工作并非一朝一夕之事,但在舆情发生后,